第一章 心中戀歌(2 / 3)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幺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幺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於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於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鍾像五小時那幺長,文仲就這幺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麵,不,站在葉愛琳麵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麵對麵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隻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幺,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製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幺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麵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幺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幺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準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癡!”“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幺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幺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裏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幺“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幺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係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銜,什幺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幺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幺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隻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說。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說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為什幺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說裏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幺凶,”他說:“可能隻是一種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適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隻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幺嚴重,我說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話我都當真,像聖旨一樣!”他說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這句話可能破壞今天的氣氛嗎?”她暗示得很明白。

“別連名帶姓地叫我,我也不說破壞氣氛的話了!”他笑起來,恢複爽朗。

“一言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駛,鄉村的空氣令人心靈平靜,陽光又使人振奮,詠梅很快地忘卻了文仲和葉愛琳的事。

“為什幺你要去那幺遠的教堂?”他突然問。

“去慣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許多女孩子都喜歡去那間教堂,”正平很感興趣。“是教堂特別漂亮?

牧師特別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會罰你,你怎幺敢這樣說?”她叫起來,有點作賊心虛嗎?

“真心話!”他學起手作發誓狀。“我總疑許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嗎?”地分辨看。

“我認得一個朋友,士教堂為學英文,那個教堂的傳道人都來自美國。另外一個想找關係出國,”他說得很認真。“還有個女孩子更荒謬,她喜歡唱詩班的指揮!”它的臉一下子變了,喜驩唱詩班的指揮?說她嗎?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沒有人會想到她喜歡文仲!

她勉強振作起來,笑容變得好僵硬。

“喜歡唱詩班指揮就算荒謬?”她反問。

“喜歡自然不荒謬,荒謬的,是指揮已經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點反應都沒有,直等到他笑聲停止。

“我不覺荒謬和可笑,”她嚴地說:“愛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歡一個有太太的男人——是件無可奈何的事,你懂!絕不荒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說錯了?它的神色怎幺變得那幺怪?好象怕在說她一樣!

“也許我說錯了,”他有點懊惱。“怎幺今天總是說些破壞氣氛的話呢?”她沒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樣懊惱。他雖然是無心之言,卻也說中她心事!

文仲和葉愛琳——唉,也許將來是夫婦吧!

已經到了沙田,他把車泊路旁。

“就在這兒吃午餐!”他替她打開車門。“吃了午餐我這張嘴大概不會亂說話了!”

他們找了一家乳鴿很出名的餐廳,林正平很會點,他這幺胖的男孩,一定是很會吃吧!

是假日,遊客很多,餐廳裏熱鬧的很,還有一些後來的客在等座位。在這種情況下,想說什幺也不可能,隻好埋頭大吃。

出了餐廳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像在生吞活剝,一點情趣也沒有!”她說。

“吃飯講情趣的,隻有女孩子!”他說。

“不懂生活情趣的豈不等於一段木頭?”她眉梢一揚。

他看看她,若了許久、許久。

“你說我是一段木頭?”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頭,你那幺活躍!”她徑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頭!”他追上來,十分驚訝。“我惹你生氣了?”他小心地。

“我還不至於這幺小氣!”她笑一笑,剛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們去漁場玩水上單車,好嗎?”“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開車門。

他們到了那家可吃飯、打麻雀、劃船,又可玩水上單車的漁場.他租了一部水上單車,她不同意。

“我們一人一部,來比賽!”她說。

“不願和我一起玩?”他開始有些失望。

“兩個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換人踩的時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願意在那種航髒水裏遊泳!”“好吧!”他付錢租了兩部。

看上去似乎簡單的玩意兒,踩起來竟異常吃力,尤其詠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個鍾頭之後,詠梅已累得麵紅氣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幺樣?不玩了!”正平追上來。

“下次等我穿長褲才跟你比!”詠梅說。

取回放在櫃抬的押金,他們預備繼續“陽光下的兜風”,就在這個時候,詠梅看見幾個人走進來。

那隻是幾個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談得興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間那個穿墨綠燈心絨長褲和同色樽領毛衣的男孩子!

詠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怎幺巧得這幺離譜?文仲怎幺也會來這裏?

他身邊是葉愛琳,自然,還有其它幾個年青人,顯而易見,他和葉愛琳是一對!

文仲也看見了詠梅,他眼中光芒閃一閃,似乎要打招呼了,詠梅迅速地把視線移開。

在這種情形下招呼是尷尬的,他身邊有葉愛琳,她身邊有林正平——安迪!她覺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開了,詠梅輕輕地透一口氣。

“怎幺?你認識他們?或是他們認識你?”正平問。

“不認識!”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沒希望的!她愈來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詩班練習的時間。

詠梅從家中走出來,腳步變得有些猶豫,上次在漁場中對文仲視而不見,連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見會否尷尬?

她一邊想著一邊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門,就算多遇到幾次紅燈,就算特別塞車,她也絕不擔心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