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潔覺得她很可愛。
男人多半不喜歡情場老將,當然,玩玩、風流一下又不同。
差不多跳了半晚舞,星星才能夠把自己平定下來。
“有沒有和文傑跳過舞?”光浩問。
“學校開聯歡會時,我們也有出席,不過,文傑根本不會跳舞。”
“我呢?”
“你幾乎做任何事都很出色,所以我不相信你沒有女朋友。”
“念大學的時候,的確有幾個女同學,大夥兒也會一起去玩,但是真正的女朋友就沒有,起碼我沒有正式戀愛過,那是真話。我可以相信你,你為什幺不能相信我?”光浩把臉移開一點,低頭看她:“你貌美如花,應該有很多人追求你。”
“最初進大學,幾乎天天接到情信,但是後來大家知道我和文傑一起進大學,認為名花有主,我又不肯理他們,他們便知難而退。”
“你未進大學就認識文傑?”
“我們是中學同學。”
“感情深厚啊!”
“感情和愛情應該有分別。”
“你和文傑隻有感情?”
“是的。起碼我本人感覺如此。”
“我呢?我們有感情,還是有愛情?”他凝視她,看得她連忙把目光避開。
“我們認識不很久。”她臉紅了。
“要不要愛那個人,一眼就可以決定了,況且,我們在一起也有一個月。”
“我是不相信一見鍾情的。”
他的眼珠子黯然無光:“這樣說,你是不愛我了?”
“愛情是需要培養的,我不知道明天怎樣。”
“那還好,我就等到明天。”
“但我不知道明天是哪一天?”
“我會等,而且我已經很了解自己,用不著等明天,我現在已經很愛你。”他誠實地說。
“你根本還沒有清楚了解我。”
“不!我對你的了解已經感到很足夠。你年輕、貌美、溫柔、品性又好、有學問、純潔而且又純情,是男孩子理想中的好妻子。”
“你不要向我求婚,你知道我表哥不會答應的。”星星半認真半開玩笑地說。
“我不會,兩個人真心相愛,就算不結婚仍然可以快樂地在一起。有婚約,有婚書又怎樣?兩個不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隻有痛苦。”
“我們換一個話題好嗎?”
“你害怕了是不是?”光浩拍了拍她的腰:“我們集中精神跳舞……”
光浩和星星到別墅去度假。
光浩用鑰匙替星星開了房門,星星進去,他也跟了進去。
星星用那雙秋水盈盈的眼睛困惑地望住他。他進來?兩個人單獨在一個房間裏?
光浩好象看到她的心事:“我還沒有跟你道晚安,你不介意我逗留一會?隻是一會。”
星星釋然一笑,她放下手袋:“要不要喝點什幺?”
“我自己來,”他打開房中的冰箱,手拿啤酒:“星星,你要什幺?”
“我不要了,睡前我不敢喝太多水。”
“怕眼睛腫,不漂亮?”
“咦!你為什幺空著兩手,什幺都沒有?”
“我也不想喝了,”他轉身,星星在他後麵,他伸出兩手攬住她的腰:“星星,我愛你!”
“時候不早了。”星星的聲音很軟弱。
他吻她的左頰,吻她的右頰,然後嘴唇慢慢的移過去,停留在她的唇邊。
星星拚命閉上眼睛,心篷篷篷的像敲響了戰鼓,他想幹什幺?她該怎樣辦?怎幺辦?
他的唇在她的嘴角停留了一下,然後,他輕聲說:“晚安!”
她張開眼皮,仰起頭,兩個人的視線接觸在一起,星星整個臉都紅了。
光浩拍了拍她的臉,拖起她的手起向房門:“假期完了,我們明天回家。”
星星渾身鬆弛下來,心跳也平複了,她不再害怕。但是,不知道為什幺,她竟又有點失落。
到房門口,光浩像哄小孩子似的:“睡吧!嗯!”
“晚安!”
他把她的手向前拉,啄木鳥似的在她的唇上匆匆一吻,然後放開她的手,替她拉上房門。
星星又是一陣心跳,她整個人軟軟地靠在房門上,一會,她用手輕撫自己的嘴唇。
她感到有點奇怪,其實,光潔有很多機會可以親吻她。雖然他次次輕吻她的臉頰,她總是有點反抗,但並不強烈。可是,光浩並沒有進一步,總是點到即上,從未真正吻過她。
莊利曾經吻她,令她作嘔,但是,光潔卻從沒令她產生過這種感覺,她隻不過是既害怕又渴望。
她很想知道,親吻到底是怎幺一回事?為什幺戀愛中的男女都喜歡親吻?
她常常這樣的問自己,如果光浩真的親吻她,她能欣然接受嗎?
她讓光浩擁抱過,拖過手,他吻過她的臉頰,滋味很不錯,她心裏甜絲絲的。
可是,光浩就是不敢再進一步,會不會是因為她曾用手袋拍過莊利?
她用手袋拍莊利的頭,是因為她實在討厭莊利。而且,他根本不尊重她,未得到她的同意便想侵犯她。
光潔就不同,第一,她並不討厭光浩;第二,莊利又肥又笨又有太太,她沒理由去做破壞別人家庭的罪人;而光浩英俊、瀟灑又富魅力,最重要的是他尚未娶妻;第三,光浩非常尊重她,實在太尊重了。
“星星,我想送你一樣東西。”光浩和星星吃午餐時說。
“你送我洋娃娃和鮮花,而且我房間的冷氣機、電話、唱機、新衣服……是你令表哥賺錢,他才買給我的,還不夠多嗎?”
“我不是說這些,是一樣較為貴重又能留為紀念的。”
星星想,又是那些鑽石呀、珍珠、翡翠呀:“不!我不能接受貴重的東西。”
“因為這是你的老規矩,你不能夠破壞自己的規矩?”
“老規矩?”星星不明白自己曾訂過什幺規例,而又是別人知道的。
“不接受買家的饋贈。”
這倒是真的,星星沒有說話。
“想不到,”他的眼珠有點紅,歎著:“到現在我們仍然是買賣關係。”
“不!光浩,你誤會了,”星星連忙說:“最初或者是。然而,這些日子的相處,我已經把你當是我的朋友了。”
“如果我不再買你表哥的貨呢?”光潔心裏高興,但還要求證。
“你還是我的朋友。不過,我不可能天天陪你。因為你不再和表哥交易,他又會另外找買家,我或者要應酬一個五、六十歲的人,但肯定不是我自願的。”
“我不會讓你再去應酬那些男人,我會買下他所有的貨。”
“那我們就可以在一起。”
“既然你把我當朋友,為什幺不肯接受我的禮物?”
“我不知道你會送我什幺貴重的禮物,我對珠寶、首飾是沒有什幺興趣的。你送了給我,我又不用,太浪費了。”
“我隻想送你一隻手表。”
“我已經有了。”星星指了指腕表:“它雖然隻是數百元的普通手表,但是它很準,表準時就是好表。我一個人總不能戴兩個手表,是不是?”
“我送手表給你是另有意義的,”光浩握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掌中:“我要你每次看時間都記起我。”
“那我豈非也要送你一隻手表?”
“你不用,因為我愛你,我無論在什幺時候、做什幺事,都不會忘記你,你已深深留在我心坎裏。”光浩說話時,自然、真摯,一點都不做作:“我們不見麵時,你也會每分鍾想起我嗎?”
“我……不能擔保每分鍾。”星星垂下頭。
“所以我非要送你一個手表不可,吃過午餐,我們去選購。”
星星不再拒絕,午餐後,光浩帶她到鍾表珠寶行。最初,光浩要送她鑽石表,名牌的,星星一看價錢,最便宜那隻也要九萬多。
“我不敢戴這樣豪華的鑽石表上學。”星星低叫。
最後星星隻肯要一隻名牌金表,但是也要三萬多。
“你送我三百多的手表我一樣會想起你。”星星老嫌浪費。
“名表配美人,你怎可以戴一千幾百的表?這隻我還嫌配不上你。”光浩握著她的手,輕撫她的手腕。
文傑看見她那隻金表,叭叭叫:“好啊!你終於接受那些男人的禮物了,那小白臉!”
“他的皮膚是黑的,他又不吃女人軟飯。”星星撒個謊:“況且這表是表哥的,他隻不過讓我戴幾天。”此後她和文傑見麵時不敢戴那名牌金表。
金源卻有不同的反應,把手表戴在自己的手上,眼睛發亮:“星星,童光浩待你不薄。”
“他本來要送我十幾萬的鑽石表。”
“你為什幺拒絕?你戴鑽石表更好看、更適合。”
“閃亮亮的,同學見了會大驚小怪。”星星見金源愛不釋手:“可惜光浩要我每天戴著,否則我倒願意轉送給表哥。”
“不!不能這樣,你會令童光浩不開心。其實,我也不是沒錢買個名牌金表,幾萬塊我沒有嗎?不過我想多留點錢到外國。”金源把手表交回給星星:“好好待光浩。”
星星點了點頭。
這天星星接到學校一個叫安娜的同學的電話:“星星,我不管你星期日有沒有空,我一定要你來我家。”
“你生日嗎?”
“我生日是在夏天的嗎?沒心肝。”
“訂婚?”
“跟誰?把你的文傑讓給我?”
“你和尊尼不是很談得來?”
“他和別的女同學也很談得來,花心大少。”
“到底有什幺喜事?我也該準備一份適當的禮物。”
“用不著送禮,”安娜黯然說:“我要去澳洲。”
“你真的要移民?”
“是的!”她幾乎在電話裏哭了。
“你不喜歡去澳洲,而且,你還差一年便大學畢業了。”
“我爸爸說:全世界都有大學,澳洲的大學比香港的好多了,我們一家人去,我不可以單獨留下來。”安娜鼻子塞了。
“澳洲是個好地方,那兒空氣清新,海岸、田野都很美,將來你能賺錢,還可以買張飛機票回來看老同學,我們不會因為你不在香港便忘記你。”
“我知道……所以星期日我在家開個餐舞會,和好朋友聚聚,晚餐七時便開始,你最遲六點便要到,我不通知文傑了,到時你和他一起來。”
星星答應了安娜。
星星放下電話,便馬上給文傑電話,大家商量著送什幺給安娜,又約好了五點鍾星星去文傑家。
“你的新房子怎樣了?”
“你自己為什幺不來看看呢?”
“最近忙嘛!”
“忙著陪你的小白臉。”
“我說過他皮膚黝黑,他也不花女人的錢。其實,你也常不在家。”
“我要去做暑期工呀,小姐。”
“我還不是一樣要做暑期工?隻是性質不同罷了。”
“你的暑期工可就超級了,坐勞斯萊斯,出人大酒店扒房,侍候的人非富則貴,簡直享福。”
“不管怎樣,我也是在工作,我又沒有為錢而出賣人格。而且,如果我不做,根本沒有機會再念大學。”
“對不起!我最近的心情總是很躁。”文傑換了語氣:“我還沒有開始裝修新居,一起裝修比分開便宜,等錢集中了才開始裝修。我現在每晚睡在露台上,風涼水冷,很舒服,你星期日來看看你送給媽的盆栽,不知道長得有多美!”
“大概是風水好。”
“有關係嗎?”
“我也不懂,隻是常聽姑媽說,我們家風水不好。”
“怎會呢?你表哥最近一年都賺錢,而且你又……”他忽然停住了:“星星,我現在要去上班,我會給你電話。”
星星掛上電話,她靠在床上,不禁思潮起伏。
最近,她的確冷落了文傑,難怪他不滿,換了任何人都會有這種反應,不能怪他。因為以前他們幾乎每天都在一起,甚至假期。
但是,現在她要陪伴光浩,白天光浩雖然要上班,但也會打電話來,而且她幾乎每一晚都和光潔吃晚飯,就算光浩去應酬,應酬完了也會來找她去消夜。天天和光浩見麵,根本抽不出時間來。所以,文傑兩次約她去看戲和到他新居玩,她都找借口婉拒了。
那對文傑是不公平的,就算做暑假工很忙,也沒有理由不理會男朋友,況且文媽媽已經把她當媳婦看待了。
她會嫁給文傑嗎?以前她幾乎想都不用想便確定自己將來會是文傑太太。
但是,現在可不同了,來了個童光浩,童光浩無論任何一方麵都比文傑好,他也坦然說愛她。然而,他會和她結婚嗎?她配嗎?光浩不會怕莊利和霍偉勁恥笑他嗎?童太太竟然做過莊利、霍偉勁的玩伴!
唉!別想了,照理,自己也沒有那幺好的福氣——能嫁進童家,有光浩那樣富有、情深、英俊的好夫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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