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附錄二 新文學一百年(2)(2 / 3)

可以說,從近代的文學改良直至“五四”的文學革命,都是在中國社會危機的背景上展開的。試圖通過文學的變革以達到消除危機的目的,這種追求的目標的確立及實行,在很長的時期中都是不確定的、模糊的和充滿矛盾的。但是在20年代末,這種追求由於與強勁的革命思想的遭遇,無啻於給中國的新文學運動注入了興奮劑。仿佛是得到了證實,即新文學所追求的強國新民的夢想,可以憑借著那時流行的那些話語得以實現。一批由留學生引進的新潮理論似乎造成了“事實”:那就是認為一個嶄新的社會革命正在中國大地上進行。因而,當受到“五四”思潮影響的國人,麵對著救亡和啟蒙兩項使命感到躊躇時,因為有了上述那種引進從而使先前的矛盾得以緩解。“救亡”甩下了它的兄弟“啟蒙”而單獨前行了。這樣,當“救亡-革命”的公式出現在人們麵前時,人們早已對此習以為常而不會大驚小怪了。

對於中國文藝界來說,當它“順利”地處理了上述那一對矛盾之後,下一個目標就是文學的社會性和個人性這一對新的矛盾。這是一對更複雜、更深刻、也更棘手的矛盾。“五四”初期關於“人的文學”的議論煙消雲散之後,在它消失的沿途拋撒下一路“個人主義”的碎屑。對個人主義的申討始於20年代末,盛於五六十年代,而終於90年代。這是一個痛苦而漫長的路程。它的背景非常複雜,其基本動機則是社會功利。現在不妨再把話題拉回到19世紀二三十年代之交的那場革命文學運動。那時的目標非常明確,即革命是倡導集體性而反對個人性的。而在文學上,則是要以集體的價值和趣味來排斥和替代狹隘的個人主義。革命文學,它天生地總與大眾利益以及社會群體的思想性有關。

在這一方麵,蔣光慈的論述最多,也最詳。蔣光慈《關於革命文學》一文就是把文學放置在特定的社會政治的環境中考察並提出要求:“現代革命的傾向,就是要打破以個人主義為中心的社會製度,而創造一個比較光明平等的,以集體為中心的社會製度。”與此相對應,他認為,“革命文學應當是反個人主義的文學,它的主人翁應當是群眾的一分子,若這個人的行動是為著群眾的利益的,那麼,當然是有意義的。否則,它便是革命的障礙”,“革命文學的任務,是要在鬥爭的生活中,表現出群眾的力量,暗示人們以集體主義的傾向”(蔣光慈:《關於革命文學》,原載《太陽月刊》,1928(2)。轉引自《中國新文學大係1927-1937文學理論集二》,46頁,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7。)。

事情這樣開了頭,就有源源不斷的後續者的發揮。這些後續者越來越表現得自信、坦率且堅定。到了毛澤東,他更以斷然的語氣說:“我們是無產階級的革命的功利主義者,我們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廣大群眾的目前利益和將來利益的統一為出發點的,所以我們是以最廣和最遠為目標的革命功利主義者,而不是隻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狹隘的功利主義者。”“我們的文藝應當為千千萬萬勞動人民服務……在今天,堅持個人主義的小資產階級立場的作家是不可能真正地為革命的工農兵群眾服務的”(《毛澤東選集》,第3卷,864、85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此後,革命文學的性質與作用似乎就專注於對於個人主義的批判。在一批革命文學家的心目中,個人主義是罪惡的,等同於資產階級,而集體主義則是聖潔的,等同於無產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