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高奏道:“李斯位居三公,不思報國盡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過於此,非重懲不足以安天下,鎮萬民。判曰:李斯具五刑,誅三族。”
具五刑,按《漢書·刑法誌》,具體內容為“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即便是在嚴酷的秦法之中,具五刑也稱得上是最殘忍的一種刑罰。
胡亥接奏,喟然歎道:“李斯侍奉先帝數十年,於我秦立有大功,此天下共睹,不容忘卻。如無李斯,朕也不能有今日人主之尊。知恩不報,非人也。量刑如此之重,朕心實不忍。”
趙高麵白如紙,滿心惶恐:聽胡亥這意思,莫非他要寬恕李斯,饒李斯不死?果真如此,那可就全完了。胡亥一句話就可以讓他在審判李斯時所使的種種伎倆全變成白費心機。李斯已經明白過來,都是趙高在設計陷害他,一旦李斯死裏逃生,全力反撲,他趙高又將如何抵擋?
趙高搜腸刮肚,醞釀著自己的說辭,準備勸諫胡亥維持原判,胡亥卻已接著說道:“改具五刑為腰斬,其餘如君所奏。”
趙高大喜,恨不能抱住胡亥,嬌聲嗔道:“你早說嘛,害得人家的小心肝撲撲地跳。”
總之,無論是具五刑還是腰斬,李斯終究還是一死,而且同樣死得毫無體麵可言。或許在胡亥眼中,將具五刑改成腰斬,雖然是換湯不換藥,卻已經是他仁慈的最大限度了。
3.最後的時刻
李斯行刑的日子到了,時為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8年)十月[關於李斯死亡的月份,《史記·李斯列傳》雲:“二世二年七月,具(李)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然而,李斯之死當在李由之後無疑。考《史記·秦楚之際月表》,李由之死在二世二年八月。又《史記·秦始皇本紀》雲:“(二世三年)冬,趙高為丞相,竟案李斯殺之。”可知李斯定刑或在七月,而實際執行則在初冬。
監刑官來提李斯,問道:“丞相臨去,可有什麼遺言?”
李斯自知死期已到,歎道:“事已至此,夫複何言?”
監刑官道:“人死如燈滅,燈滅而光消,雖欲言而不能也。丞相治國三十餘年,今日將死,得無一言以遺君國乎?”
李斯仰天長歎道:“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為計哉!昔者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幹,吳王夫差殺伍子胥。此三臣者,豈不忠哉,然而不免於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無道過於桀、紂、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豈不亂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殺忠臣而貴賤人,作為阿房之宮,賦斂天下。吾非不諫也,而不吾聽也。凡古聖王,飲食有節,車器有數,宮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費而無益於民利者禁,故能長久治安。今行逆於昆弟,不顧其咎;侵殺忠臣,不思其殃;大為宮室,厚賦天下,不愛其費。三者已行,天下不聽。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佐,吾必見寇至鹹陽,麋鹿遊於朝也。”
李斯這段遺言既是逆耳的忠言,也是清醒的預言。監刑官命人記下,然後一行車騎護送李斯抵達刑場。
李斯步下馬車,幾個月來,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陽光,瞳孔不由得急劇地一陣收縮,眩暈得險些跌倒。李斯的家人和親屬早已在刑場等候著他,包括他的父族、母族、妻族在內,近千人黑壓壓地跪成一片。
鹹陽城內萬人空巷,將刑場圍得水泄不通。人群壓抑著,沉默著。他們前來告別李斯,同時告別一個行將逝去的偉大時代。
李斯幾乎不敢和家人們對望,他無法直視那些悲傷和哀怨的眼睛。次子李瞻膝行向前,向李斯行禮。李斯問道:“怎麼不見李由?”
李瞻道:“兒亦不知。”
李斯一家自從入獄,便已與外界隔絕開來,不通消息,是以並不知曉李由已死。監刑官在一旁告訴道:“李由已於前月死於賊兵之手。”
李斯沉默不語,良久方道:“也好,也好。李氏一門,今日絕矣!”
這一日,由於要殺的人太多,光現場的劊子手就有十名。為李斯主刑的,自然是資曆最老的劊子手。他一生殺人無數,早已心如止水,但一想到即將死在他刀下的乃是李斯,他仍然難以按捺興奮之情。世上隻有一個李斯,而能夠親手處決李斯的劊子手也隻能有一個而已。今天無疑是他職業生涯中最榮耀的一天,讓他可以在多年以後,還能夠津津有味地向膝下的兒孫們談起:是我殺了李斯。
劊子手雖然為即將殺死李斯而激動不已,但另一方麵,他卻又對李斯充滿同情。在他看來,李斯為帝國立下了那麼大的功勳,怎麼也不該淪落到這樣的下場。然而這些都是朝廷的事,他對此沒有任何發言權。他所能做的就是盡量把刀磨得鋒利些,把活兒幹得漂亮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