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3 / 3)

“有啊,”他理直氣壯:“我在想家裏還有沒有套兒,需不需要順道買點兒?”

我踹他一腳的心都有,擠了半天沒說出話,他倒大笑起來,自顧自笑了一會兒,問:“說真的,你晚上行不行?我可是憋壞了。”

憋死你個王八蛋,晚上有你好看的。

我挑起眉笑了笑:“有什麼不行的,你行我就行。”

他高興得用力抱我親我,硬硬的胡茬刺得我臉生疼,看他一時半會兒親不完,我隻好催促:“快去,我餓了。”

“我回來給你看好東西。”

他屁顛兒屁顛兒地去了,我摸摸刺痛的臉,心道:窮緊張什麼呀,這種人除了我誰要?

※※※

那天他帶回來的是個水晶做的石榴,大如鵝卵,流光溢彩,非常精致。

這是他第一次送給我像樣的禮物,我想,那一個多月,他的心裏也必定經曆了某種曆程,是我所不知道的,也不想知道,兩個人之間適當的有點距離也不是壞事。

就象我的解釋簡潔也好,詳盡也好,他全盤接受,一句也沒有追問和確定,沒有疑問是不可能的,是他的心裏早就有了決定吧,他這個人,決定的事情就不會猶豫。

不管怎麼樣,他回來了,這就足夠了。

隻是,石榴,石榴,不知道他懂不懂其中的意思。

愣了一會兒,我才想起來問他為什麼買這個,他說出差時看到就買了,我說你那時不是恨死我了,幹嘛買東西給我。

他惱羞成怒:“管呢你,我就愛買,我有錢沒地兒花。別廢話,你要不要?不要我給別人了。”

“要,我能不要嗎?隻要是你的東西我都要。”

“這還差不多。”他得意地笑:“喂,我的屁你要嗎?正想放呢,要的話給你留著。”

“你不一直在放嗎?”

“媽的,敢罵我,看我不廢了你個小樣兒的。”

結果那天晚上忘了給他好看,就被攻城略地,恣意享用個夠。當然我也很享受,但隻在第一次,大概身體虛,我早早就不行了,半睡半醒地由著他搞。終於完事後他睡著了,我卻怎麼也不能睡實,一晚上老醒,醒來睜來眼看看他然後接著睡,一會兒又醒,再看看他,再接著睡。淩晨的時候,又醒了,還沒睜眼就覺得有一隻手在我臉上。

很輕的,熟悉的手指劃劃我的眉毛,刮刮我的鼻子,摸摸我的臉,再捋捋我的頭發……有點癢,我忍不住動了動,他似乎笑了一聲,收回手不再碰我,卻沒離開,我也沒動,聽他喃喃的聲音帶著笑意說:“你早晨的樣子最可愛,小豬一樣……晚上最可恨,動不動就不好好睡覺……白天嘛,白天讓人又愛又恨……怪事兒,這張臉看了十年怎麼也還看不煩啊……是不是給我下咒了,還是上輩子欠你的……他媽的,又到點了……豬,以後什麼話都要跟我說,我會好好待你的……來,親一下……嗯,還是算了,睡吧。”

門砰地一響,我起身,傻傻地坐了好久,彎下腰把頭紮在被子裏笑的上氣不接下氣。

天啊,看來以後我要早點醒。

幾個月後,肖暢走了,這次是一家人一起走的,公司交給了國內的朋友。

他終於把肖叔叔從裏麵弄出來,然後辦出國,很多人聽說後都很驚訝,說怎麼可能,肖家還有什麼後台嗎?

我知道沒有,就象當初吳迪那句,把人性捏在手心裏玩兒,明著說我,其實心裏想的是肖暢。

他玩兒的是人性,所以能把不可能變成可能,這也表明他對人性徹底失望,有時候溫柔就等同於冷漠,好怕他的心底再也沒有真誠,但是這已經不是我能管的了。

不久吳迪結婚了,新郎不是柳克己,而是一個沒權沒勢的普通人,我相信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柳克己依然遊戲花叢,除了這一點,他其實很有能力,公司在同行業數得上號,曾被評為當年的北京市十大傑出青年,而且他是個很有義氣的人,朋友有什麼事找到他,都竭誠幫忙,所以一直前呼後擁,人緣極好。

聽說肖暢走的時候他們都去送了,我仍然沒去,但是之前我們見過一麵,當時我曾想讓石斌一起去,他說:“算了吧,那個人不會想見我的,你去就行了。不過,不許喝酒,別回來太晚,還有,把那張破照片還他,咱不要這紀念。”

那天的見麵就象普通朋友的閑聊,在分別的時候他說:“其實我這次回來隻為兩件事,一是我爸,第二是你,所以小弟,你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幸福,否則我會後悔死的。”

我不知道他的後悔指得是當年的放棄還是如今的放手,隻是鄭重地點了點頭,象哥們兒一樣抱了抱,而那張照片我趁他不注意時放進了他的口袋。

回到家我對石斌說:“怎麼辦?我現在就開始想肖哥了。”

他擰著眉毛運氣一樣連哼了三聲才說:“狗東西,你就氣我吧,氣死了看你怎麼辦?”

我歎息著抱住他的腰:“我愛你。”

“知道了。”

他依然粗聲粗氣,我又好氣又好笑:“讓你說句同樣的話就這麼難?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嗎?”

他笑了:“想聽是吧?”

“想。”

“嘿嘿,我就不說,怎麼著吧你?”

我能怎麼著啊,隻能在清晨迷迷糊糊的時候偷聽,雖然不是每天都會有,但是偶爾他還是會說那三個字的,然後在後麵加上一句:“我就不說,讓你天天想辦法勾我說才有意思……”

這人啊,真是無聊當有趣。

此後不久,我們的事情曝光了。我媽無所謂,我爸有些頑固,但是好在他對我一向不抱太大希望,又有我媽勸著,倒也沒什麼。而他的父母卻堅決不能接受,那些日子他壓力很大,脾氣也很大,有時候看到我跟沒事兒人似的就生氣,但卻始終沒有讓他的父母騷擾到我。

他的父母畢竟是高級知識分子,雖然好麵子卻很明理,思想相對來說比較開明,鬧了半年多,各種方法都試過都沒用,也就漸漸撒手不管,隻跟他言明,永遠不想看見我。

正好我也不想見他們,倒也省心。

後來範綽問我,怎麼能長時間忍受石斌這樣的人,我淡淡說:“習慣了。”

他似乎釋然了:“原來不是愛情,隻是習慣。”似乎這樣更容易讓他接受。

我笑:“你不覺得習慣是愛情的更高境界嗎?”

他不理解,我也無意解釋。

愛情久了就會變成習慣,絢爛歸於平淡,某些東西沉澱,某些東西融入,當然也有某些東西被放棄,我認為這不是退步,而是更高境界。

當愛情成為習慣,抱著他才覺得理所當然,親吻他就像吃飯喝水,在他麵前可以肆無忌憚,什麼羞恥矜持都拋到九霄雲外,相濡以沫,相伴相依,誰能說磨合之後的愛情不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