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贈製度

清代凡九品以上文武官員可得到相應封階,叫“封贈”。其目的是為了“遂臣子顯揚之願。勵移孝作忠之風”。也就是為了官員光宗耀祖製定的一種表彰製度,封贈的榮銜文武不同。

給予封贈除了顯榮本身外,還可以向父母妻室推及。妻室封贈有一品夫人、夫人、淑人、恭人、宜人、安人、儒人、八品儒人、九品儒人九等。命婦稱號不會推及妾媵,隻限於嫡配正室或其繼室。對父母先祖的封贈,官居一品者給誥命四軸,追贈三代。到曾祖為止。二品、三品給誥命三軸,追贈兩代。四品、五品給誥命兩軸,隻及父母、妻子。六品、七品給敕命兩軸,贈予父母、妻子。八品、九品若父母未獲封贈,可請準將本身贈封加到父母身上。官做得越大,馳封輩分越高,表明祖上蔭德越加隆盛。

京察

考核在京官員叫京察。京察,三年一行。以子、卯、午、酉年為京察期,具體辦法分為三種,第一種叫列題,從乾隆年規定,凡三品京官以上,尚書以下;在外總督、巡撫及盛京侍郎以上官員,必須自陳三年任期內功過勞績。吏部開繕履曆清單,呈送皇帝,由皇帝親自考查,聽旨簡裁。第二種是三品以下京官、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左右春坊庶子及內務府三院卿員等官,由吏部或有關衙門開具履曆清單,引見後以待定奪。第三種叫會核。凡翰、詹、科、道及各部院司員、小京官以及中書、筆貼式等,由各自衙門長官出注考語,再由吏部會同大學士、都察院、吏科、京畿道定稿,分別等次、繕冊具題。京察期間,官員升轉調動自動停止,等考核出結果後,再行定奪。

考核京官的標準有“守、才、政、年”四條,又叫“四格”。“守”即操守、品德,分為四等:清、謹、平、淡。“才”,即才幹、能力,分為二等:長、平。“政”,即從政態度,分為二等:勤、平。“年”即年齡、身體狀況,分為三等:青、壯、健。經考核凡守清、才長、政勤、年輕健壯者叫“稱職”,為第一等。守謹、才長(或才平)、政平(或政勤)、年輕健壯者叫“勤職”,列為第二等。守謹或(守平)、才平(或才長)、政平(政勤)者叫“供職”,列為第三等。京察一等可加級記名,待引見後外放或重新任用。

大計

考核地方官員叫大計。大計和京察一樣,也是三年一行,以寅、巳、申、亥年實施。其做法是從州縣官至府、道、司層層考察屬官。而後彙送督撫,判定後題報吏部。考核標準與京察相同,隻是優等者叫“卓異”。凡薦舉卓異者,經吏部複核後,進京引見,注冊,加官一級,以待升遷。

京察和大計中不合“四格”的要進行參劾。參劾有六法,分別是:“不謹”,即行止有虧,敗倫傷化;“罷軟”,即庸怯無能;“浮躁”,即輕佻狂妄;“才力不及”,即無法勝任。另兩類是“年老”、“有疾”。其中凡不謹、罷軟者革職處分,浮躁者降一級使用,才力不及降二級使用,年長、有疾者則令休致、免職退休。

一直以來,清政府都很重視京察、大計,特別是康熙、雍正、乾隆三帝最為認真。康熙自二十二年(1683)至六十一年(1722)間,共舉行大計14次,計舉卓異官員570人,糾參罷斥貪酷官員509人、不謹官員922人、罷軟官員412人、年老官員1215人、有疾官員699人、才力不及官員736人、浮躁官員537人。總共糾參罷斥、更換官員5030人。乾隆執政的60年間共舉行京察大計33次,也糾彈參罷大批不合“四格”的官員。在清朝前期,京察和大計對各級官員還是起了督促警示作用的。到了清朝後期,吏治逐漸腐敗,京察、大計隻是徒具形式,不過敷衍塞責、走過場罷了。

頂戴·花翎

頂戴:清朝官員戴的帽頂。從色澤上分,一、二品都是紅色的,三、四品都是藍色的,五、六品都是白色的,七品以下則為金色。在同色之中,各品的頂戴又有區別:一、二品有純紅和雜紅之分;三、四品有亮藍和暗藍之分。進士、舉人、貢生都戴金頂,生員、監生則戴銀頂。頂戴的材質也不同:一品戴珊瑚;二品戴起花珊瑚;三品戴藍寶石或藍色明玻璃;四品戴青金色或藍色涅玻璃:五品戴水晶或白色明玻璃;六品戴硨磲或白色涅玻璃;七品戴素金頂;八品戴起花金頂;九品戴鏤花金頂。

花翎:皇帝特賜的插在帽上的裝飾品。一般是賞給有軍功的人或對朝廷有特殊貢獻的人。翎分藍翎和花翎二種。藍翎是鶡翎,花翎是孔雀翎,它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六品以下的官員隻賞給藍翎,五品以上賞給單眼花翎,雙眼花翎賞給大官,三眼花翎則是賞給親王、貝勒等皇族和有特殊功勳的上臣。

黃馬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