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製度
自努爾哈赤起兵之後,力量不斷壯大。為了加強對軍隊的管理,公元1601年,努爾哈赤開始創立八旗製度。八旗製是在牛錄製基礎上建立起來的,1牛錄為300人,5牛錄為1甲喇,5甲喇為1同山,每一固山旗幟的顏色都固定。當時滿洲軍共有4個固山,旗幟分黃、自、紅、藍4種顏色。萬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滿洲軍又一次擴大建製,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4個固山,共有8個固山,6萬人。固山在滿語中的意思是“旗”,所以八固山的建立就是“八旗製度”的開始。全體女真人都編入八旗之中,實行軍政合一。每旗的首領稱為“旗主”,都由諸王貝勒擔任,“旗下”為一般的百姓。“旗下”平日農耕漁獵。國家有事則征召效力。在八旗製度下,旗主對旗下進行統治,努爾哈赤則高居為八旗的首領。
汗位推選製
汗位推選製是指清朝入關前,以八王(諸貝勒)的賢能與否作為唯一標準,在八王範圍內推選汗位繼承人的製度。這一製度共曆時21年(1622~1643)。
努爾哈赤在統一關外諸部落的過程中,對處於氏族部落社會的女真族及其他遊牧部族進行整編改造,創建了四旗。後逐步擴大為八旗。這八旗旗主都由努爾哈赤的子侄擔任,即八和碩貝勒。這八和碩貝勒與努爾哈赤的親信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安費揚古、扈爾漢“五大臣”,在努爾哈赤的絕對權威下共同議政,決定後金政權的軍國大事。議政會議又以“四大貝勒”為核心。即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人。在此期間,努爾哈赤根據女真人“兄終弟及”或“父死子繼”的習俗,對權力交接的問題已經開始著手處理。出於私心,努爾哈赤先將“有戰功,得眾心”的同母弟舒爾哈齊借故囚禁而死,擇長子楮英執政,準備立他為繼承人。褚英遂成為大家攻擊的對象,四大貝勒及五大臣聯名控告其不法,致使褚英被囚禁兩年後處死。此後努爾哈赤又有立次子代善為繼承人的意思。皇太極等人又把矛頭指向了代善,狀告他與努爾哈赤的大福晉有染,代善因而失去父親的信任,喪失繼承人的資格。兩次選擇繼承人的嚐試失敗之後,努爾哈赤由於年事已高,於天命七年(1622)提出八王共治的製度。該製度規定:以八和碩貝勒為八王;八王權益均等;八王互相監督;八王與後金汗“同坐一列,受國人叩拜”,共同治國。尤其是八王在努爾哈赤身後有權力選擇“後金汗”,各王都有選舉和被選舉權。這一製度的出台,標誌著後金汗位推選製的產生。
八王共治的過程中,四大貝勒始終居於主導地位,後金汗的推選從這四人中產生的可能性也最大。通過這種方式,在努爾哈赤於天命十一年(1626)去世後,經過激烈的較量,汗位落到了皇太極手裏。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極突然去世,汗位推選的方式再次發生作用。孝莊皇太後代表皇權,在索尼、鼇拜等大臣的支持下排除“兄終弟及”的傳統,迫使多爾袞、豪格讓步,接受皇九子福臨繼位,改元順治。以後,清政權在皇位繼承的問題上發生了質的變化。其一,“立帝之子”成為共識;其二,皇帝掌管的兩黃旗成為扞衛皇權的主力;其三,在幕後控製的孝莊皇太後,舉重若輕,竭盡所能維護皇權。這說明皇權實際上已淩駕於八旗各王勢力之上,汗位推選製的曆史功能已經完成。
清朝宗室封爵製度
明朝封爵製度引發了許多棘手的問題,有鑒於此,清政府都有所改進。清朝宗室封爵,在崇德元年(1636)定為九等。順治六年(1649),又厘定為十二等。再加上親王、郡王的嫡福晉所生子年過20歲,經宗人府考試請旨後,親王子可封為世子,郡王子可封為長子以待襲爵這兩等,清代宗室封爵總共為十四等。
為避免皇族宗親支派繁衍帶來的麻煩,清政府規定除少數爵位可世襲罔替外。其餘爵位均代降一等。直至規定封爵或閑散宗室為止。清代在皇子分封上。除不濫施封爵外,所封田莊均由內務府經管的田莊中撥給。規定諸王公“不賜土”,“不臨民”,“不加郡國”。府第一定要建在京師,“無故出京六十裏罪與百官同”。這一係列嚴格的規定對皇親貴胄起到了製約的作用,避免了皇族們裂土分封、魚肉地方、藩鎮割據等種種亂源的發生。
清代選後製度
清代與明代儀製有些相似。清朝入主中原後,隻有順治、康熙、同治、光緒四位皇帝是當了皇帝以後舉行大婚禮,同時冊立皇後的。清代選後用鑲玉如意。選妃用繡花荷包。清末光緒選後時,候選人有慈禧同胞弟桂祥之女、江西巡撫德馨兩個女兒和禮部侍郎長敘兩個女兒。光緒對德馨二女有意。結果卻沒有如他所願。最後,由慈禧決定選了自己的侄女--胞弟桂祥之女,即後來的隆裕皇後:長敘二女,也就是後來的瑾妃、珍妃。清末遜帝溥儀於宣統三年(1911)退位,時年5歲。因袁世凱對清廷的優待條例的保證,溥儀仍然可以在紫禁城內居住。1922年12月1日,溥儀在紫禁城內結婚,時年16歲。溥儀皇後的選擇,已不同於以前,候選的秀女並不到場,而是由王公大臣挑選好照片再交由溥儀用鉛筆做記號決定。一共有四位秀女,溥儀選了正白旗郭布羅氏榮源家的女兒婉容為皇後,額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文繡為淑妃。溥儀這次結婚已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大婚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