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會打死我麼?這種兩敗俱傷的事,他不會像個傻瓜似地做,他最多就是把我打到求饒為止。所以,下次我還是得屁顛屁顛地跟在他後麵享受路人的白眼。 俗話說的好: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認識他,夠倒黴的,跟欠了他似的!我盡量與他拉開距離並駕齊驅,耳不聽為淨。在路人的眼中,此時此刻我們是同一戰線的,對於這種臉皮厚得用拿刀割都不出血的家夥不屑一顧。 後來我才得知那女生是他一個小學朋友的同學的姐姐。聽完之後,我兩眼朝上,做暈死狀。 他的記憶果真是好呀,七八年前的印象還那麼清晰,可為什麼他第一天跟我借錢,我第二天上門討債,他就跟失憶似的,冥思苦想一臉無辜地反問我:“有過這麼一回事嗎?” 如果上天能賜予我一把上方寶劍,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先用它除了小剛這位惡貫滿盈的壞人,免得他以後禍害人間。 不用說,這麼一位重色輕友的家夥假裝不認識我,把我當空氣忽略掉了。 我的腳不知是該跟著進去當電燈泡,還是轉身離開,鞋子像沾滿了強力的萬能膠水,死死地粘在地麵上,一時竟拔不出來。 要不是在女生麵前顧及形象,我早衝上去大戰第N+2個回合。
[5] 認識小剛的女生分兩種,一種是可以發展成女朋友的,另一種是不可以發展成女朋友的。因此,每隔一段時間我都會聽到一聲響徹蒼穹的仰天長歎:“我失戀了。” 但是我仍舊沒有資格諷刺他,反倒是他經常理直氣壯地嘲笑我:“這種滋味對於一個從來沒有戀愛過的人來說是無法體會的。” 每當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真想一次性用完全身的查克拉去扒他的皮,抽他的筋,飲他的血,然後再把他的骨頭扔給狗吃。 然而這件事我一直沒有去實施,一是怕髒了我手,二是他的肌肉比我發達,這也是為什麼我打架屢屢失敗的原因。另外,對於這種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事,我隻會適可而止。因此,每次我也隻是想想而已,從未動過他半根毫發,腦裏摧殘他一番過把癮就一了百了,阿Q精神在這一時刻得到良好的體現。 [6] 總算找到了一個臨時躲雨的場所——候車站。在這個占地麵積大概十來平方米的地方人滿為患,椅子上人與人緊緊地挨在一塊更是找不到一條細縫。這裏的人群,有等車的,也有和我一樣的目的——躲雨的。
我是擠在候車站的邊邊上,能清晰地看到雨滴從眼前滑落,但有個位置站總比淋著回到學校好多了,看來這已經是上天給我最好的眷顧了,知足吧! 我下意識地四處張望,然後,我看到身旁竟坐著一位百分百誘惑力極強的女生,與剛才的那位一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模特般高挑嫵媚的身材,修長的睫毛,尖挺的鼻子,水裏透紅的臉蛋,潔白的肌膚,還有即使被雨水打濕得一簇一簇的頭發,但仍舊閃爍著黑亮刺眼的光芒,心想:她用的是哪種洗發水,霸王還是飄柔? 空氣中彌漫著她身上散發出來的淡淡的檸檬草香水味,《香水有毒》,恍惚明白過來後才發現自己中毒太深,神誌開始不清,滿腦子胡思亂想,心中的小鹿在活蹦亂跳,有種飄然欲仙的感覺。 [7] 突然,不知誰輕輕地動了我一下,我開始來回往返地做單擺運動。回過神來,低頭一看,是她。一下子渾身熱得像站在火爐邊上一樣,身體再也承受不住輕微的觸碰,哪怕是塵埃落到身上毫無知覺的力量,我都會像在烈日下的泡沫瞬間破碎得無影無蹤。 “同學,有個位置,你可以坐下。”她輕聲地說,語氣像極了林誌玲,充滿磁性,把我整個魂都帶走了,猶如在花海中遊戈,又像在寬闊無垠的大草原縱情地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