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地址……我記得是有的。”呂叔說道,“應該就在我給你袋子裏。”
“我全看過了,沒有啊。”我又檢查了檔案袋,裏麵的確沒東西。
“咦?怎麼可能?”呂叔開始翻看自己的公文包,“奇怪,和案子有關的事,我不應該記錯吧。”
我覺得可能是自己看漏了,便問道:“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
呂叔說道:“就一張A4紙,上麵的內容是手抄的。”
“這裏隻有打印的證詞和幾張照片,沒有手抄的東西啊。”張知雯也檢查了一遍。
“難道是他?”呂叔突然冒出一句。
“誰?”我和張知雯同時問道。
“事情是這樣,我今天來這裏的時候,半路碰到了一個小插曲。”呂叔說道,“有個年輕人搶了我的包,很多人都在幫我追他,雖然沒有抓住,但也逼得他中途扔掉了我的包,倒也沒損失什麼。”
我問道:“您懷疑是他把那張手抄紙拿走了?”
“我記得我帶了手抄紙,但記不清有沒有放在檔案袋裏。”呂叔仔細回憶著,“他逃跑的時候好像一直抱著我的包,從他後來甩開人群的速度看,之前的確是故意放慢了,有可能真是他拿走的。”
張知雯問道:“您記得搶包的人長什麼樣子嗎?”
呂叔說道:“那誰能記得住。再說了,我這麼大的年紀,看個文書還得戴眼鏡,哪能看清他的樣子呀。”
“別的東西都沒少,唯獨少了那張紙?”我問道,“那上麵到底寫了什麼?”
“不隻是一張紙,我包裏的現金也全都被拿走了,總共兩千五百塊,剛取的連號新鈔,要轉交給受害人的。”呂叔說道,“至於那張紙上寫的東西,就是我在庭審中隨手記的一些情況,沒什麼特別重要的。”
“難道是搶錯了?”我搖了搖頭,“不對,能從包裏拿出東西,卻沒有帶著包逃跑,說明目的性很明確。”
張知雯說道:“一張紙有什麼好搶的?會不會是拿現金的時候順手把紙拿走了?”
我說道:“就算是為了搶現金,那也有明確目的性,否則不會特意放慢速度從包裏拿東西。”
呂叔說道:“現金是今天一個被執行人在法院交給我的,平時我根本不會在公文包裏裝錢,搶包的怎麼知道我包裏有錢?”
“所以我還是傾向於他是為了手抄紙。”我說道,“一定是紙上記了什麼很重要的信息。”
“主要就是出庭人員之間的關係,幫助我梳理證詞用的。”呂叔說道,“都是些明麵上查得著的東西,誰會搶這些。”
“我倒是想起來一種可能。”我說道,“呂叔,今天您要來見我們的事,有多少人知道?”
“隻有張知墨知道,我哪能隨便透露你們的身份。”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有誰知道您對案子有疑慮,想要找人問問意見?”
“哎呦,這個知道的人可就多了,光我能叫上名字的就有五六個。”呂叔說道,“我以前也做過類似的事,案件是公開審理的,這又不屬於多機密的信息,隻要不讓原被告雙方知道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