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往事越來越遙遠(1)(1 / 3)

塵埃裏最小的溫暖——《金絲絨》創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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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喜歡我的童年和少年。應該是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或者八十年代初期,我經常在上海外婆家中小住。外婆家的舊木門上鑲著藍底白字的門牌:龍江路75弄12號。而狹小的屋子裏,有一張骨節粗大的鋼管床,還有一對龐大的金絲絨舊沙發。那時候我常盤踞在金絲絨沙發上,那是一種柔軟的可以貼著你的皮肉飛行的布料。那對沙發充斥著我整個的童年和少年,讓我用少年老成的目光,注視著龍江路鱗次櫛比的家長裏短。一個常年裸身的年輕男人失蹤,我相信他在某地已經消亡。隔壁13號長得很美的姑娘,經常去工會跳舞,被當警察的父親用皮帶狠抽。兩個舅舅喜歡唱片,其中就有《喀秋莎》。他們買來一堆唱片,在一隻巨大的音箱櫃裏放著劣質音樂。

我就知道,在龍江路75弄,那麼多的青年男女在愛恨情仇,有時候甚至愛到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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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喜歡小縣城。中國所有的小縣城格局幾乎一模一樣,總有一條人民路,或者紅旗路;總是有淩亂的廣告牌,半土不洋的櫥窗;總會有桌麵大小的一家小店,上麵掛上國際飯店的名稱。我喜歡縣城的塵土飛揚,質樸,民間,本真。《金絲絨》裏的文化館大樓,就是我眼裏的藝術殿堂。那時候我騎著二十八寸的海獅牌自行車,一次次地從文化館門口掠過。我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在這樣的地方上班,那該有多好。所以在《金絲絨》裏,我固執地給這個文化館的天井,種上了一棵美人蕉。美人蕉的那抹紅色觸目驚心,我認為那是美人蕉在滴血。二〇〇五年我到省群藝館上班,經常看到有人在舞蹈室排舞,於是想,那縣城文化館的舞蹈室應該也有大鏡子,鏡子積滿灰塵,上麵可以用手指頭寫下:我愛你。縣城文化館,其實也就是縮小了的省群藝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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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喜歡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味道。台球房、火車站、小三輪、野狼摩托、霹靂舞、蝙蝠衫,它們集體湧進我的記憶裏的時候,我就如同在觀看一場電影。其實在我記憶的深處,老是有一條明晃晃的小街,街上熱浪翻滾,棒冰紙像一件舊衣裳一樣被風卷起。偶爾有警察的破警車開過,它們在嗚哇嗚哇的警笛聲中樂此不疲地四處抓人。在一閃而過的人群中,有縣城音樂才子老康,也有人民醫院的醫生小崔,有文化館的舞蹈教員唐麗,當然還有滿麵蒙塵的我自己。那時候的愛恨情仇,和現在是一樣的;那時候的快樂悲傷,和現在也是一樣的。自從有了人類,有了情感,所有的恩怨幾乎相同。不同的年代就是不同的舞台,我們都能聽到大戲開場前開場鑼鼓隱隱地傳來。

《金絲絨》的發生地,無疑選擇在了江南的小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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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絲絨》柔軟的表象下,深藏著堅硬的疼痛。這讓我想到了一部叫作《愛情的牙齒》的電影。張潔說一生太長了,而我說一生太短了。短到我們一回頭就看到自己的一生,短到我們來不及做出選擇就已經在後悔,短到白發蒼蒼了,而少年時光竟然還那麼鮮活地就在眼前。我總覺得我應該還算年輕,可我總是認為我已經老了。這話一點也不矯情,我會在小說裏細數每個人的人生。就如同唐麗懷抱嬰兒,看到文化館大樓被拆掉時的熱淚盈眶。

塵埃裏最小的溫暖,是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中不斷重複開放的花朵。無時不在,又轉瞬遠去。

陳美麗在人民中間——《我叫陳美麗》創作談

請原諒我在此不說出陳美麗原型的名字,她是我的老鄉,一個在杭州奔波與忙碌的人。我們很久沒有聯係了,隻記得她總是給我風塵仆仆的感覺。

其實她是一個喜歡看小說的人,她看過我的許多小說,最喜歡的是《幹掉杜民》,這剛好和我自己的審美相契合,所以我認為其實她比許多正在文學著的人更文學。

我已經很久沒有見到她了。她就像水蒸氣一樣從杭州蒸發掉了,據說是要去加拿大,但是最後有沒有去我不知道。有好幾次我想發一個短信問候一下,但是拿起手機又放下了,除了覺得這樣的寧靜最好不要打破以外,我還害怕,害怕一旦聯係上了,反而會無話可說。

在寫這個小說以前的一段時間,我無所事事待在鳥籠一樣的九樓發呆。

後來我接到電話,一位老鄉(應該就是文中的卷耳)約我在附近的番茄魚館吃飯。我承認這一餐飯成就了一篇小說,因為我聽到了幾位大齡女無意中閑聊出的故事。我突然發現,生活其實很精彩,我們沒有感覺到,是因為我們沒有進入生活最細致與綿密的部分。就像小說中的幾位女主人公,隻要我們站在大街上,隨便地用手一指,就能指中其中一人,和我小說裏的主人公何其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