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三百年輪回——第二世(2 / 3)

我識的字也有限,娘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我跟哥哥們在私塾老師那兒讀了兩年書,便跟一個婆婆學女紅。

我可喜歡金陵了。沒有北方大剌剌的風吹沙,隻有楊柳夾岸。雜花生樹,群鶯亂飛。我將一切織進了繡布裏,還有我的青春與寂寞,也成了繡布中的風景。

14歲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中最難忘的日子。

我將自己繡的白色夾襖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頭發梳成兩根油亮亮的辮子。那是第一次獲準看花燈,還是爹爹的特許。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畫舫,讓我們全家在畫舫上,沿著秦淮河畔看熱鬧。他說市集中人太多太雜,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氣味——爹爹世代在朝為官,眼中隻有權貴。

我們是漢人,當時再有才幹,要在朝廷討個一官半職也不容易。因此爹爹總是兢兢業業,一臉嚴肅。小時候我問奶媽:“爹爹怎麼不來陪我玩?”

奶媽就告訴我:“爹爹很忙,他得為皇上做事,做不好滿門抄斬,連你的小命兒都沒有。”

“我又沒有錯,人家怎麼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記得阮荷珠家?”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兒。五六歲時,她的奶媽常把她帶到我們家玩,後來便沒了消息。有幾次我吵著奶媽要找阮荷珠,奶媽總說他們搬走了。

其實不是。

逼不得己時,奶媽也會說真話:“她爹爹沒替皇上把事情辦好,給皇上砍了頭,真慘哪!阮荷珠現在已經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裏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上元夜,我沒上那條畫舫。

轎子行到市集中時,人潮如蜂,把我們家的轎子隊伍衝散了,我掀開簾幕一角,看不見前頭的轎子,也看不見後麵的,人潮繼續如潮水般湧來。

我不覺得慌,反而覺得有趣。十歲後足不出戶的我,頭一次看到這麼多人。

街上鑼鼓喧天,震耳欲聾,和寂靜的大院落相較,簡直是極樂世界。

還有賣糖葫蘆的!一支一支紅澄澄的糖葫蘆,還冒著騰騰熱氣,比娘頭上價值連城的血瑪瑙釵子還好看。

“停,停!”反正家裏沒人看見我,我就下去買一支吧!我身上還有一錠銀子,是哥哥給我玩的。

轎夫聽命停了下來。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擠過去。在你來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溫暖!初春的寒氣全給人與人摩肩接踵的熱氣趕得蕩然無存。

好不容易擠到賣糖葫蘆的攤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販子遞出一兩銀子:“買糖葫蘆!”

販子看了那錠銀子傻了眼:“姑娘,我們做小買賣的,可沒錢找你,你這不是跟我開玩笑嗎?”

原來還有得找。

沒錢找有什麼關係,糖葫蘆比那錠銀子叫我愛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買了。”

“我的財神爺來了!”

一支,兩支,三支……他讓我抱滿了糖葫蘆……紅紅的糖汁染得我的白繡襖一片暈紅。

“還有呢!我幫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趕緊轉身往回走,這時的我看起來像是個賣糖葫蘆的小販。我如獲珍寶般地抱著,怕有人搶走。

人潮像浪潮打來,我踮起腳尖,哇!遠近十裏,全是黑壓壓的人頭!然後我就幾乎沒有再踏上地麵,仿佛坐在轎子上一般,不由自主地向前湧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斷與我擦身……我感到暈眩、無助,好想哭喊,但仍緊緊抱著我的糖葫蘆。

不知過了多久,我的腳才觸到地麵。

在一處不知名的地方,狹窄破舊的巷弄之中,人潮依舊在巷口流動,像一條奔騰的河流。

那河流阻斷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畫舫,還有我的上元夜花燈。

平常足不出戶的我,哪裏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一雙小腳,怕在這夜己走過比過去十四年還多的路。

可是我什麼都沒有了,我這個好命的王金鳳隻剩一把糖葫蘆。

我跌坐在地上,邊舔糖汁邊掉淚。“你在哭呀!你哭什麼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個男人擠進巷口來,他發現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與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說話。看見他,我一直考慮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頭,像個大家閨秀。

他是個年輕人,看樣子比我大兩三歲,穿著尋常的藍布衣服,身材瘦弱,褲管卷得老高,腳上一隻鞋也沒有。

看起來是個粗人。奶媽管這種穿著的人叫窮光蛋,她曾經說他們會窮得娶不起老婆。

我沒有低頭,好奇地打量他,一時忘了掉眼淚。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親這件事。仿佛他就是我的親人。

“不要哭,人這麼多,還怕糖葫蘆賣不完嗎?沒問題,看我的,我幫你賣個精光,你爹就不會罵你!喂,給我——”

他誤會我的意思了。但我還是把一大把糖葫蘆塞給他。他笑起來一口整齊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張雁,是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來賣,沒多久就賣個精光!”他搖著口袋,當當啷啷地響,“你看全是錢!喂,你叫什麼名字?”

“王金鳳。”我羞澀地說。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對我問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帶我從巷子另一頭繞出去到了一處空地,揚著糖葫蘆大叫:“一文錢一個,一文錢一個!”

果然有人抱了孩兒,喜喜滋滋地買糖葫蘆。他把銅錢放在我掌心裏:“喂,你要收好,人多手雜,別給扒了。”

遠處有盞盞燈火在夜色中開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給燈火迷住,也給他興致高昂的臉迷住。

“別發呆,學我賣,將來你就會了!”他分給我兩支:“學我叫,一文錢一個!”

“一,一,一文——錢一個!”

如果爹娘打此地經過,他們一定不認我是他們的女兒,但我從未如此開心過!

“一文錢一個,大聲點!”他的聲音是江南腔,高昂處有轉折,轉折中有餘韻,可比爹的樂師拉的琴好聽。

“一文錢一個!”

我們邊走邊笑,不久隻剩一支糖葫蘆。

“這支我們一人分一半吧!”我饑腸轆轆——一把糖葫蘆全給他賣掉了,我隻舔到些許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們分吃了一支糖葫蘆,他才看見我的白繡襖:“哇,你穿得這樣做什麼?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則生意沒做成,人就給搶了,這種節慶日子壞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還不想回家。如果這個上元夜沒完沒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隻懂得看他癡癡笑。

“王金鳳,你住哪裏,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裏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說我搞不清地方,隻知道我的父親叫王瑞。“姓王的有好幾百家,你說什麼?你爹叫王瑞,那不是和轉運使同名?”

這時己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媽媽的隨身丫頭,後頭跟著四個灰頭土臉的轎夫。

“小姐,你還好吧?”丫頭打量張雁,“你沒對我們家小姐怎樣吧?”

“別誤會,是他幫我的。”我說。

張雁在一旁緊張得說不出話來。“那就好,我們走!你爹和你娘差點兒剝了他們的皮!”丫頭指指轎夫。

“上轎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轉頭對張雁說,“你的錢!”我把銅錢從口袋中掏出來。

“不,那是你的,我隻是幫忙而己——”他想不出這事的因由——賣糖葫蘆的女孩為何坐轎子。

一推一卻,銅錢散了滿地。

叮當叮當叮當……

我沒能好好跟他說再見。那叮當叮當的聲音從此在我腦海中每曰響起千百回。

叮當叮當……

銅錢的聲音多美妙呀!我不斷向哥哥們討銅錢玩。

哥哥們疑我有病:“你不愛銀子,不愛珠花,隻愛銅錢,世上哪有你這麼笨的丫頭終其一生,終其一生,唯我知曉這個秘密……”

我隻愛一人靜靜玩著銅錢,在叮叮當當的聲音中想起他的臉。

別墅的室內裝潢工程己經開始動工。

林祖寧發燒後剛恢複上班就接到別墅女主人的道謝電話。賀雅對林祖寧的設計稿滿意至極,說範弘恩己找了幾個熟練的工人,來實現他的設計圖。

這可是林祖寧接的頭一樁非公司內部的案子。業主滿意,他當然高興,於是外加售後服務:“賀小姐你放心,我會找一天上門監控一下質量的!”

賀雅推說不好意思,但還是與他約好時間派車來接他。

由於賀雅還住在房子裏,修改工程隻好逐一完成。臥房有三個,她不愁沒地方睡。

頭一次到賀雅家監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兩點到,工人已經走了,林祖寧對有無酬勞不太關心一他還是很審慎地檢查每一個細節。對工作他或許不是個積極上進的人,但要求完美。

賀雅這次穿了成套休閑服,輕鬆活潑,比他上次見她,看起來年齡又小了許多。

她像隻快樂的小雲雀,給他倒茶送毛巾,又慰問他的腿傷。

“下星期就可以拆掉石膏了,隻不過要重新學走路。”

門鈴大響。

賀雅蹦蹦跳跳地開門:“啊,是你!”

“不請自來!”那個快樂的聲音屬於範弘恩。

“叫你來之前給我打個電話,你都……”

“不能來嗎?”範弘恩說,“今天是我的28歲生日!”

“甜心……誰說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寧聽了對話,終於明白兩人的關係。哈!好個範弘恩,連朋友都瞞住!

“Surprise!”

林祖寧為怕誤會先聲奪人:“我夠敬業吧!我來監工。”

範弘恩倒不是個會猜疑的家夥,隻是看見好友現身,有點事出突然,驚愕地說:“哇!真巧!”

他以為林祖寧什麼都不知道,還想瞞:“我……我……我……我找賀雅談點事……”

林祖寧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裏,隻得裝糊塗:“嘿!真巧,我該走啦!”

“不,不,”賀雅這個主人當得為難,“林先生你多坐一會兒,大家一起聊聊吧!”“我……我有事情。”

幹嗎在這兒當電燈泡?他若在此處破壞範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範弘恩會暗暗恨他一輩子。

“我的司機還沒回來!這樣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賀小姐到隔壁書房談一下事情好嗎?”他們正在二樓的客廳。因為已經開始施工的關係,一片狼藉。

賀雅和範弘恩進了書房,留林祖寧在客廳裏發呆。

他看得出範弘恩是個熱戀中的男人。

兩年前剛認識曠雨蘭時,他也是那樣既大膽又害羞——以為別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躍,其實每個人都看得出來。

他們在圖書館認識,曠雨蘭坐在他對麵,很認真地讀書。他其實沒什麼事,服完兵役不久,剛找到工作,回學校圖書館惡補過去學的建架構理論。他很有耐心地陪她看了四個小時書,中午時問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飯。

“我請客。”他很有禮貌地提出邀請。

“為什麼要你請客?”曠雨蘭並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請她客是一種恥辱而非尊榮。

“我剛剛找到工作,沒有人可以一起慶祝。”

“哦?”那張美麗的臉驕傲地抬起來看看天空,盤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慶祝,但是我們各付各的,無功不受祿,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幫你找的。”

兩個人走到校門外的台菜餐廳,曠雨蘭點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沒意見。

那一餐他破紀錄吃了鳳爪和苦瓜——林祖寧從來不碰這兩種東西,盡管林張瓊子的手藝十分精湛——但他為曠雨蘭破了例,還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第一次吻她也是某個晚上從圖書館一同出來的時候。

他的初吻獻給那個天邊有彩霞的黃昏。

唉——林祖寧不由得歎口氣。戀愛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戀愛中的女人也是,他們兩人當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種不同正如太平洋與大西洋,愛情是那一道狹窄的巴拿馬海峽,竟然可以讓他們有如膠似漆的親密。

賀雅和範弘恩還沒出來。

根本不是談事情是談戀愛。戀愛還未必是用談的。

正在發呆時,門鈴又響。

他迅速地沿樓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開門。君子有成人之美,他可不願意壞了範弘恩的約會。

“請問找誰?”

門一開,來客與他同時怔住。

好麵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

“你是……”兩人同時說出口。

鼻梁上架著黑色細框眼鏡的女孩打量他兩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嗎?你……你很麵熟。”

他知道她是誰。她一定是賀雅的妹妹,輪廓有些相似。賀雅豔麗,這女孩清秀,很有書卷氣。

“我也覺得你很麵熟。”林祖寧可不會對每個女孩都這樣說。

“我是賀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地伸出手。

“你好,我是幫賀雅做室內設計的朋友。”

“啊!我想起來了,”賀湄盯著他的斷腿瞧,“你是我上個月救起來的那個人,你出了車禍,在草叢中,臉上都是汙泥和血……”

“是這樣嗎……”

雖然當時他在昏迷狀態,還睜過眼睛,大概就在那時候記住這張臉——“是你救了我?”“我把你送到了和平醫院!”

“對……那麼,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隻是剛好在清晨開車經過那條公路,稍微停下來看一眼那棵欖仁樹,然後就看到你。我以為你死了。”賀湄笑道。誰說人間沒有巧合。有緣分就有巧合。

賀雅和範弘恩這才下了樓梯。賀雅聽見了妹妹和林祖寧說的話,拍手說:“你們兩人真有緣分。”

賀湄撇嘴笑笑,不否認也沒附和:“巧合。”

“你來找我有事嗎?”賀雅問,“家裏可還好?爸媽呢?”

“很好。我隻是開車路過,來看看你。”

“缺不缺錢用?”賀雅似乎很關心妹妹的經濟狀況。

“不,不,餓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辭了。”

“別急著走——”賀雅是個熱情留客的人,何況是自己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