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宏觀投資家”阿瑟·萊維特 (2)(1 / 2)

阿瑟·萊維特出生在一個普通的並不富裕的美國家庭,母親是一名普通教師,父親是一名公務員。他就讀的大學在美國名不見經傳,而他所修讀的專業是與證券不相幹的——戲劇專業。畢業後,他當過兵,辦了報紙又做了編輯,後來又做過賣牛的生意。一位客房這樣說:“阿瑟,你既然能賣牛,你也可以去賣股票。”這樣,一次偶然的機會讓他進入了投資行業。1963年,他走進華爾街成為了一名股票經紀人,他所進入的投資公司後來發展成為今日的花旗集團。他在華爾街努力奮鬥了16年之久,成為證交會主席前,他擔任美國最大的投資銀行的執行總裁,並擔任美國紐約交易所的董事長長達12年。

1992年,他被委任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席,曆經兩屆,任職8年,他也是擔任這一職位時間最長的人。他擔任主席期間,始終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視為自己的使命。在這8年中,美國股市一直處在牛市之中。他一直在為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而努力奮鬥著。他與交易黑幕的鬥爭雖然沒有硝煙,但是卻異常激烈、艱苦卓絕。第一場戰爭是以證券交易委員會製定並實施了《公平披露原則》而結束,這使得美國的廣大投資者可以與分析師、券商們同一時間獲得相同的信息。第二場戰爭雖然沒有勝利,似乎是以妥協而結束,但他為戰爭所付出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捍衛了投資者的利益。此外,他還準確預言了安然公司的醜聞以及其他幾家公司的財務醜聞。最後促成美國著名的《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的誕生,這一法案讓全美國甚至全世界的投資者受益。

離開了證交會,他成為了許多著名公司的私人顧問和董事,同時,他又是美國著名的信息公司——彭博公司一份電子雜誌的主編。從走進華爾街開始,無論自己扮演什麼角色,他都十分關注散戶的利益,作為顧問和主編,讓他擁有了一個讓自己為投資者服務的平台,他認為這是自己一生最大的快樂。

他這一生中,做過投資者、做過券商、做過交易所的董事長,也做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席,他一生中頗多的經曆使他對美國股票市場中的各種角色人物的行為有著非常準確的了解。

偉大的使命——

萊維特剛成為證交會主席時,美國股市行情的看漲牛市已經持續了三年,而且樂觀估計未來七年也會保持牛市的態勢。廣大的個人投資者都對進入股市抱有極大的熱情。表麵上,這一切是那麼令人高興,但身為主席的他,對華麗表麵背後隱藏的東西很是擔心。

一方麵,從技術層麵來說,雖然所有的公司都應遵循會計準則,但是,他人其實總在盡可能少量地向外披露他們真實的業績狀況。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和客戶勾結起來,總是協助企業把虛假的良好的經營狀況報告給廣大的普通投資者。安然造假事件證明了他的擔憂的現實存在性。

另一方麵,股評家對股票的評論會間接地影響股價。一些CEO如果和股評家進行交易,那麼股評家就會對這家公司的股票作出有利於增加交易量的評論。這些信息會傳到機構投資者——共同基金、養老基金和經紀人那裏,這樣他們又可以向客戶推薦這些公司的股票,從而增加這些股票的交易量。由於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規模大,交易量增加的幅度可想而知。股評家通過這種方式得到的報酬十分豐富,遠遠大於他的本職工作能夠獲得的報酬。

萊維特一直致力於保護最廣大的個人投資者的利益,他的工作職責讓他對股市交易中的黑幕了解得十分詳盡,他深知這種黑色交易持續到最後的惡果。

萊維特在任職於美國證券交易所主席的12年中,發現了許多的個人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動作方式一無所知。他們隻是追風入市,追風買入和賣出。他們不知道市場的動作,不知道交易商之間的內幕交易。有關資料顯示,因為交易商的串通行為,廣大的投資者一年要損失10億美元。

萊維特的目的是想指導投資者盡量避開那些不為他們所知的陷阱,讓自己的投資風險盡量降低。

散戶利益至上——

中小規模投資不需要經紀人!

存在的問題:

經紀人是在證券市場上根據投資客戶的資金來源和投資目標向客戶推薦買進和賣出證券從中收取傭金的人。對於這種角色的人,我們首先要明確,他們首先是銷售人員,其次才是他們向廣大的個人投資者提供谘詢服務。經紀人的工作目的是使個人的利益最大化。每一筆交易都是要收取傭金和服務費用的,所以他們更多地希望投資者買入更多的股票,賣出更多的股票。

雖然經紀人的工作是由法律和法規約束的,他們不會做對我們不利的事情,但是有時我們必須認清他們。他們所做的事雖然不讓我們受害,但至少不會讓我們得到更多的好處。巴菲特認為“經紀人並不是投資者的朋友”。經紀人可以看做一個醫生,他的報酬中更大的一部分來自於他們想要推銷給消費者的東西,而不是讓你感覺更好的東西。經紀人會推銷給投資者讓經紀人賺得最多的股票,但不是最適合投資者投資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