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1 / 3)

還敢張牙舞爪的對著大少爺耍拳腳。張媽看不過去,總想趁著拉架的機會將兔崽子揍一頓;然而她對小鹿的屁股剛一抬巴掌,大少爺就必定不幹。他打小鹿像玩似的,說動手就動手;可是別人如果也想打,即便對方是張媽,他也不讓。

張媽看了大少爺這個拿兔崽子當寶的勁頭,真是隱隱的有些擔心,想和太太嘀咕嘀咕,可太太天天躺在房裏,不是讀書睡覺,就是一個人聽話匣子,新近還染上了幾口鴉片煙癮,終日恍恍惚惚的,仿佛半個靈魂已經出了竅。張媽知道她是寂寞,又被程太太這個身份束縛著,一點樂子也沒法找。若是換了平常的女人,帶著兒子也能過得挺好;可程太太似乎是讀書太多,有點半瘋,時常是聽風歎氣見雨傷心,唯獨不管人間的事。

張媽希望大少爺長成個有出息的好小子,單有出息都不夠,還得有好人品、好名聲,千萬別像老爺似的,跟著個小副官做兩口子。小副官一死,他那臉沉了一年,總也不放晴,還不如個好寡婦看著喜人。

☆、第四章

張媽看管伺候著兩個孩子,勤勤謹謹的逼著大少爺讀書。這一份心操了整整四年,直到大少爺成了十一二歲的大孩子,張媽才被家裏丈夫催促著,辭工回老家過日子去了。

大少爺就愛張媽,在他心裏,張媽才是他的親媽,至於西邊院裏的程太太,他是一百年不見也不會想念;對待程廷禮,他倒是更親近一點,因為程廷禮熬過了喪偶之痛,這兩年重新又活潑起來,傍晚無事了,還會跑過來和兩個孩子鬧一頓。鬧得累了,他也會偶爾想起正事,問問大少爺的功課;或者是把小鹿抱到腿上,不動聲色的垂了眼簾偷看這孩子。

七歲的小鹿,正在變模樣。

他那雙凹陷的、奇大的眼睛正在自行的調整著形狀和尺寸,睫毛也生出來了,是很烏濃厚密的一圈,長得將要互相簇擁;和睫毛一起變濃密的,是眉毛和頭發。除此之外,他那鼻梁開始顯出了筆直的線條,本來蒼白模糊的嘴唇也漸漸有了紅潤的顏色和清楚的輪廓。

程廷禮看完他的臉,又拉了他的小手看指甲,指甲是長圓形的,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樣。

小鹿一直是喊程廷禮為幹爹,有時候他被幹爹看得不耐煩了,就回過頭仰起臉,嗓門不小的吵著要去玩。程廷禮一般不肯拘束他,他要玩,就讓他玩去,唯有一次例外,是程廷禮那天喝了酒,抱著小鹿不肯鬆手,小鹿回頭跟他說話,結果被他滿臉胡親了一通。以小鹿看來,那是個很惡心的親法,因為程廷禮口水津津,不但舔遍了他全臉,最後還把舌頭拱進了他的嘴裏。

當時周圍沒有旁人,程廷禮親完之後,也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於是重新換了一副和藹麵孔,先是讓人送毛巾過來,親自給小鹿擦了臉,又笑眯眯的叮囑他“不許對人講”。

小鹿先點了頭,隨即撒腿就跑。及至跑到沒人的地方了,他停下來自己想了又想,忽然感覺幹爹有點可怕。

於是他獨自蹲在一架綠蘿下,孤單單的挖螞蟻洞玩。大少爺上學去了,總得下午三點鍾才能回來。大少爺不回來,他就不敢回屋,怕幹爹再親他。

因為密斯瑪麗回了美國,新來的中國先生根本鎮不住淘氣的大少爺,於是在連著氣跑三位家庭教師之後,程太太把大少爺叫過去扇了兩個耳刮子,程廷禮則是在管家的建議下,把大少爺送去了瑪麗安初等小學校。

這學校是一家洋人開辦的教會學校,裏麵西洋孩子不多,中國少爺卻是不少,十個少爺裏麵,至多有一兩個是真來求知的。大少爺在家裏本來隻是淘氣,如今走出家門進入學校,迅速結識了一票朋友,增長了許多課本以外的知識;又得了一位同齡的摯友,此摯友姓何名寶廷,生得麵如冠玉、長眉入鬢,個子比同班的學生略高一點,乍一看正是位斯文的好公子,其實憋了一肚子花花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