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2 / 3)

我迅速地轉著念,這種專演奏瘋狂流行曲的樂隊,大多數是由年輕人組成,而那流氓卻告訴過我,和丁阿毛接頭的是兩個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無論如何,這是我半個月來,第一次有了收獲。

我問道:“甚麼地方可以找到這個樂隊?”

我的話才一出口,便有好幾個人叫了起來,他們叫道:“好啊,衛叔叔帶我們到金鼓夜總會去!”

我雖然不常去夜總會,但是對於夜總會的名字,我也不致於陌生。但是我卻未曾聽到過這個夜總會的名稱,是以我反問道:“金鼓夜總會?”

“是的,”一個女孩子回答:“那是一個小夜總會,有著一切年輕人喜歡,老年人討厭的玩意,我們的家長都不許我們去,時間會所就在那裏演唱。”

我立時沉下了臉,我一沉下臉,那些少年人便沒有剛才那樣高興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們的家長都不準許你們去,那我也不會帶你們去!”

我聽到了好幾下歎息聲,是以我又補充了一句:“你們自己也不準去!”

有好幾個人道:“我們不會去,衛叔叔,因為我們全是受過教育,有教養的好孩子!”

在那幾個人講完之後,我又聽得有人低聲道:“天下最倒楣的事,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

我問了金鼓夜總會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時不斷開放的,是以我立時出門,駕車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並不難,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間夜總會,那卻相當困難。它在一座大廈的地窖中,門是最簡陋的木門,但是有好幾重之多。

一直到推開了最後兩重門時,才聽到喧鬧之聲,震耳欲聾的聲音。我隻說那是“聲音”,而不說那是“音樂”,雖然,它是被當作音樂的。

我無法看清楚那究竟是多麼大的一個空間,因為那裏麵幾乎漆黑。而事實上,就算是光亮的話,我也一樣看不清楚。

因為裏麵煙霧騰騰,我一進去,就忍不住嗆咳了起來。我得小心呼吸才不再嗆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種汙濁的空氣之中,這麼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氣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裏麵也不是全沒有燈光,隻不過燈光集中在一個小小圓台上,燈光自上麵射下,就像是陽光透過濃霧,已大大地打了一個折扣。

在台上,有五個人正在起勁地奏樂,一個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隻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為她身上塗滿了油彩,以致她看來根本不像一個人!

我向前擠著,在我的周圍,踫來踫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們隻是緊靠在一起,在抖動著身子,我推開了一些人,四麵看著,想尋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為看來,這裏根本就沒有侍者。

不過總算還好,我找到了一扇門,那扇門上,亮著一盞紅燈,紅燈下麵是“止步”兩字。

我並不止步,而是推開了門,走了進去。

我首先必須找到這間夜總會的管理人,不然我無法和“時間會所”樂隊談話。門內,是一條狹窄的走廊,在走廊的兩旁,還有幾房門,我才走進去,便看到一個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逕自向那人走去,從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對我飽含敵意!

我來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甚麼事?你是甚麼人,沒有看到門外的字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