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但不要溺愛(1 / 2)

“算了,算了,不過,就隻有今天,下不為例。”

“好了,別哭了,媽媽給你買去就是。”

“好吧,好吧,這次爸爸帶你去玩,以後不許再這樣耍賴哦。”

以上這些話是很多家長的“常用語”。

每個家長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都願意把自己的愛無私地奉獻給孩子,一些孩子在家長的愛中健康成長,在孩子長大後也懂得用自己的愛來回報家長,而也有一些孩子在家長的愛中成長,卻不僅不懂回報,而且養成了自私、任性等等壞習慣,愛可以分為很多種,作為家長,最需要的是要懂得,要愛,卻不能溺愛。別動不動就向孩子繳械投降。

曉曉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裏。做母親的,總覺得孩子沒有父親很可憐,所以他有什麼要求,也盡量滿足。甚至一些無理的要求,能做到的,她也一定做到。曉曉一直被媽媽這樣寵著,也慢慢有了小脾氣。有的事媽媽不答應,他就耍無賴,使小性子。有一次,睡到半夜,孩子忽然醒了,硬是要吃餡餅。深更半夜的,到哪兒去買水果?母親為難了。她隻能安慰孩子:“現在外麵沒有賣餡餅的。咱們再睡一會,天一亮,媽媽就給你去買,啊。”曉曉仍然不依不饒,哇哇大哭起來。做母親的最後也火了,把孩子狠狠打了一頓。她也終於明白自己的溺愛害了孩子,也苦了自己。

很多的父母就是這樣自己給自己製造負擔的。

在該拒絕孩子的時候“心慈手軟”,孩子也就在這樣的“妥協”中放任自己,甚至變本加厲。

“下不為例”的話千萬不要說。你給他破例一次,他還會貪心第二次。而父母在孩子麵前是最狠不下心的。等到第二次,說不定又一句“下不為例”就過去了,而忘記孩子已經無理要求兩回了。人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讓孩子嚐到了一次甜頭,學到了乖,後麵就沒有罷休的時候。人的欲望也是無限擴大的。有了小小的便宜,還不夠,希望有更多的、更好的。家長能滿足孩子到什麼時候呢?一時的心軟,帶來的是無窮的“後患”。有一天孩子要天上的月亮,難道你也替他摘下來?

一些原則性的事情,家長要注意的是,不能答應,就是不能答應。比如孩子深更半夜要起來要吃家裏沒有的東西,你必須讓他明白,無論他怎麼鬧,這個無理的要求就是不能答應。並且家長孩子“碰壁”了一次,知道耍賴也沒有用,那麼下次他也不會再如此了。對於過分的要求,沒有“下不為例”可言。

曾經在公共汽車上,發生過這樣一番情景:

深夜一位老爺爺抱著兩三歲的孫子,在街心花園一遍接一遍逛著,開心地說著話。原來他的小孫子,一定不肯睡覺,非要出來玩,可是孩子能這樣寵嗎?做爺爺的再疼愛孫子,也用不著如此犧牲自己的,深更半夜陪伴孩子出來玩,滿足了孩子一時的心願,對他的以後卻沒有絲毫好處。家長如果都這樣做孩子的“奴隸”,、讓他怎麼高興就怎麼著,那麼培養出來的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小“暴君”啊!

“好好家長”的確容易做。自己省心,孩子也高興。說一句“算了算了”“下不為例”,落得輕鬆。不必費很多口舌跟孩子講道理,也不必費盡心思讓他停止哭泣。“暫時滿足他的要求,下次不由著他性子就行了。”不少父母總是這麼想,可事到臨頭,還是犯同樣的毛病。

碰到一些會撒嬌或者平時比較聽話的孩子,父母更是經不得一磨。“媽媽,隻有這一次,你就答應我吧。”“爸爸,下次我再也不要了,我保證!”一聽到這樣的話,父母的心立馬就軟下來了。“好好家長”容易做,但是孩子可不是這麼教育的。

父母的妥協與放任,也往往讓孩子做事半途而廢。比如孩子練字練到一半,就央求媽媽讓他玩一會。本來媽媽不許的,但是經不住孩子軟磨硬泡,隻好說:“好吧,好吧,去玩一會,下次不許這樣。”可是有了一次,下次他又故伎重演。最後父母也LLLLLL得去管。孩子也許就從此幹脆不字了。

事事順孩子的意,孩子就會認為父母會滿足自己的一切要求,甚至認為父母是在怕自己。於是,他想怎樣便怎樣,父母也半推半就,更讓他有恃無恐。惡性循環下去,當孩子有一天他真正無視家長的存在,不把家長當一回事吧的。而且趾高氣揚慣了的孩子,真正走向社會,處身社會的時候,如此自私和無理,又怎麼去與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