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斷案傳奇》作者:高羅佩
作者簡介
高羅佩(1910~1967),字芝台,是羅伯特·漢斯·古利克的中文名。高羅佩是荷蘭漢學家、東方學家、外交家、翻譯家、小說家。作為荷蘭職業外交官,他通曉15種語言,曾派駐泗水、巴達維亞、東京、重慶、華盛頓、新德裏、貝魯特、大馬士革、吉隆坡等地,職務從秘書、參事、公使到大使。盡管仕途一帆風順,但流芳後世的卻是他的業餘漢學家的成就,荷蘭人對中國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也應歸功於他對中國文化的傳播。他的偵探小說《大唐狄公案》成功地造成了“中國的福爾摩斯”,並被譯成多種外文出版,在中國與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
第一部銅鍾案
簡介
一向為民雪冤、崇尚法令的狄公居然收受賄賂!還用其中的兩錠金子請鄰縣縣令為他物色兩名庸俗妓女,買回家來作妾!這真是匪夷所思。
佛教勢力如日中天,影響朝政,狄公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查辦佛寺僧人,此舉是否會阻其前程,甚或動搖國本?
二十多年前在廣州發生的滅門血案,苦主為何跑到浦陽來申冤告訴?一行人前往廢棄查封的道觀察探,果不其然在巨大的銅鍾下發現一具枯骨,可也反被凶手困在銅鍾之內。空氣愈發稀薄,狄公究竟要如何才能脫險,免遭一死?
第一章
話說狄公調任濮陽任刺史的第一天,匆匆安頓了行囊眷屬,便趕來內衙查收刑獄案卷;披閱功、倉、戶、兵、法、士六曹的文牘簿冊。前任馮刺史遺留下一堆未完的公務,等待狄公善後便宜。狄公秉性慎肅,律己謹嚴,事無巨細,皆必躬親。又不敢草率處置,故吩咐參軍洪亮陪侍著,遇有疑難,一同計議。
夜已深沉,譙樓早起了更,書案上銅燭台的燭火照映在狄公蒼白憔悴的麵頰上。洪參軍憂慮地望了狄公一眼,擔心狄公積勞成疾,把個身子毀壞了。洪亮原是狄公的老家人,服侍狄公長大成人。狄公科場高中,外放為官,便一直跟隨狄公左右,為狄公出謀畫策。如今的正式官銜為州衙的錄事參軍事,衙裏上下都喚作洪參軍。洪亮對狄公盡忠竭智,悉心服侍,寒暖飲食事事掛心。狄公待之也如父執一般,十分的敬重。
狄公命侍候在書齋門外的老書吏將一應文牘、案卷、簿冊全數搬去館庫妥善存放,並委派專人監管。回頭笑著對洪參軍說:“我見這濮陽山阜峻秀,川澤廣遠。城市裏人煙輳集,車馬駢馳,店肆林立,買賣興隆。可見物產豐饒,百姓富足。那簿冊上記載這裏一向旱澇不作,歲歲五穀豐登,魚米果鮮,應時而出。且有運河漕運之利,南商北賈,奔走闐咽,端的是個富饒之州。算來也應是我托天洪福,隻不知富庶如斯,其民風如何?孔子說,庶之然後教之,這乃是敦敷王教,專擅一方的州官治牧之道啊。”
洪參軍麵露喜色說道:“老爺,我粗粗翻閱了這裏的刑獄案卷,見這濮陽盜賊斂跡,奸宄潛蹤,犯科作奸者寥寥,可見民風淳厚。多虧了前任馮老爺兢兢業業,把若大一個州府治理得井井有秩。”
狄公問道:“馮相公他已具結了所有的刑獄案件?”
洪參軍答:“迄今隻有一件奸汙殺人案尚未最後裁決。不過,正犯已經拿獲。馮老爺初審已畢,人證俱在,哪可抵賴?明日老爺再細細一看那案卷便可明白。”
狄公皺眉道:“洪亮,你不妨就將那案子本末講來與我聽聽,正可解悶破寂。”
洪參軍聳了聳肩:“老爺,那是一件十分簡單的案子。肉鋪肖掌櫃的女兒在閨房中被人奸汙後殺害。她原有一個情人,姓王,是個行為不軌的秀才。馮老爺拿獲了那個姓王的秀才,聽取並核合了證人的證詞,斷定王秀才是殺人凶犯。王秀才百般抵賴,馮老爺哪裏肯聽?命動大刑,迫其招供。誰知那王秀才身子孱弱,才受刑便昏死了過去,幾日不醒。正值馮老爺交割州務,趕赴新任所,故一時未最後判決。隻等老爺你親自裁斷,具結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