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一章 沒打破記錄(1 / 1)

段華和他的女朋友剛認識七天就結婚了。有一次聚會,互相說起誰和誰離婚了,誰和談了五年戀愛的女朋友掰了。段華在座,麵不改色,緩緩道來:“談了五年戀愛,活該要掰。我和我媳婦隻認識七天就結婚了。”幾乎所有朋友都不知曉段華的羅曼史如此羅曼,如聽神話。

段華是老作家孫犁的小弟子,一年前去天津出差,返回時在火車站等黑市票,旁邊有一北京口音的女孩也在等,就此聊起天來。後來買的票又是鄰座,一路上兩個小時,段華竭盡全力妙語連珠,女孩隻是掩著口溫柔地笑。快到站了,段華擦去滿頭的虛汗,靦腆地索取回報:“這車要直至內蒙古該有多好。咱們相處得還算愉快吧,互相留個地址?”女孩略一思索,還是在段華伸過來的手掌上用簽名筆寫了個電話號碼。段華把手掌正過來讀,反過來讀,很幸福的樣子。

第二天他就給那個女孩打電話,約她下班後一起吃飯,女孩居然沒拒絕。第三天一起看完夜場電影出來,雙方似乎很熟悉了。段華故做猙獰狀:“你遇見我可就麻煩了。”女孩平靜地問為什麼。段華伸了伸脖子:“麻煩可大了,你要嫁給我了。”女孩笑得直不起腰,又斜他一眼:“沒準。”段華昕不懂確切含義,但他想既然巳經求婚了,就該勇往直前:“這麼說你是同意了。那麼明天讓我見見你父母,和他們商量商量。你可要多美言幾句。”

“我爸若知道我們才認識三天,非一腳把你踹出去不可。我爸可凶了。”女孩嚇唬他。

“那你不能說已經相處三年,經得起曆史考驗了?”女孩略一沉吟,默許了。

次日段華便拎著煙酒登門拜訪了,席間對未來的嶽父嶽母大獻殷勤,女孩配合得也不錯。倆人像合演一出戲似地把婚事推上舞台了。上帝保佑,麵試通過了。

段華就是這麼個幸運兒。大家聽到這裏,紛紛誇他眼力準、手法高,散步時撿了塊金子。段華顧左右而言它:“我們單位同事最快的結婚速度是七天。我一直想,遇上個好女孩,一定要打破這個紀錄。本來五天就能辦妥的,可惜最後兩天恰恰是大禮拜,街道和單位不辦公,直拖到星期一才辦完了手續。唉,耽誤了兩天,沒打破紀錄。”段華覺得挺遺憾。

段華貌不驚人,卻常幹一些回腸蕩氣的事情。此為一例也。據說他的初戀也頗不簡單。當時他在南開大學讀書,瞧上了英文係的係花,他不按傳統方式寄情書或遞紙條什麼的,而是係花去哪兒他就跟到哪兒,食堂、圖書館、體育場、階梯教室,到處都留下過段華追逐係花的影子。係花步伐敏捷,段華總落在右後方差半步的距離,喘著氣,呢喃著“等等我,有話跟你說”之類。係花見多識廣,不理不睬,如風吹過耳。最後段華終於在女生樓下被門衛老太太截住了(因是夏天,不讓男生進)係花邊上樓梯邊回頭看這位小男生沮喪的神情。段華想你總要出來吧,便在樓前馬路上徘徊,誰料係花猜透了他心思,堅守不出。段華就這樣度過了漫長如一個世紀的六個小時。係花可能托同宿舍女伴代打晚飯了,段華卻滴米未進。突然聽到喧嘩:“那個小男生還在樓下等你呢。”回頭一看,六張少女的臉龐像向日葵一樣擁擠在窗口,笑聲不斷,段華也強笑著向她們揮手致意。正在這時,媳燈號響了,校園裏的宿舍樓一片黑暗。段華悻悻地撤退了,摸著黑爬回自己的寢室,撩開蚊帳,倒頭便睡。他所謂的初戀就此結束了。此事暫屬傳聞,未經證實。每每問起,段華笑而不答。他現在有了小鳥依人的妻子,怎麼會公開承認呢。

不管怎麼說,段華是我們中最瘦削的,也是最勇敢的。我常問自己:這份勇敢我為什麼沒有呢?這時便覺得自己老了,更悲哀的是,還沒年輕過就老了。

愛情的神話,都是人創造的。有的人創造神話,大多數人則作為聽眾,受神話感染。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