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三章 本命(1 / 2)

與馬的緣份說來話長。命中注定屬馬,就是最有力的佐證。馬年是我的本命年,我早早地在上衣口袋裏掖一截紅絲線。圖的是吉利,又怕遭別人說迷信。其實人一生中總該迷信一點有切身體會的東西。否則總缺乏牽製自已思想的走向的韁繩,人生的原野愈顯空曠了。該跑時跑,該溜達時溜達,帶自己去想去的任何地方一不失為至上的自由。腳力要好,反應要敏捷,鬃毛飄拂,隨便往哪兒一站,都是風景。在呼倫貝爾盟我見過馬,真馬。恰在鹽湖畔昂首作長嘶狀一如無聲電影的片斷,我被它的健與美驚呆了,昕覺幾乎失靈了。我眼中隻有它。孤獨的馬匹,你在呼喚誰呢,抑或僅僅顧影自憐?那可以弇作我今生今世與馬的初次相遇,以前在城鎮裏通見的那些拉著車的不箅。我希望當時看見的是自己的靈魂,不習慣走在街道上的流浪的靈魂。馬流淚的模樣我沒見過,可以想象那是沒有表情的麵孔所流下的沉默的淚水。在草原刺骨的風中,我的眼睛確實濕潤了。

幾乎大多數男孩都做過當兵的夢。我也是這樣,隻是更細致一些。我讀小學前那幾年一直夢想成為騎兵。而且最好是冷兵器時代的,金盔鐵甲,馬背上橫一杆傲慢的長矛。永遠在路上,遇到高挑的酒旗就翻身下馬,把綞繩係在店門前的垂楊上。然後繼續趕路,蹄聲在山穀裏傳得很遠。讀《堂,吉河德》的時候,我笑不出來。我感歎於少年時的遐想,在霓虹燈下幾乎禾法恢複。我相信那浪漫的騎士是個好人。好人是越來越少了。

再說說馬。那奔騰或靜止著的近乎完美的體魄,光滑如水洗的皮膚、生動的四蹄,是我最偏愛的造型。有一尊題名為“馬踏飛燕”的銅雕不知你們是否見過。關於馬的雕塑,隻適合以古樸的青銅作為質料。生鐵、石頭、泥、桃木,都難以表達馬的性格。紙上作畫,潑灑水墨最佳,淡淡地勾勒出輪廓,卻深化了力透紙背的氣魄。油畫的馬總顯得不很真實,凝滯的色塊,製造不出那一縷神氣。徐悲鴻還是誰說過:畫馬的訣竅,莫過於把它當作一條龍來畫。好馬都是龍種。

史書裏的汗血馬,多好聽的名字:難怪它的皮膚要以絲綢來丈量、鬃毛要用金絲來兌換。通俗一點如雪青馬、棗紅馬、烏騅馬,也能代表彼此的個性。就像人的綽號一樣。我不會把及時雨誤讀成霹靂火的,也不會把豹子頭當作黑旋風。原諒我引用了《水滸》裏的人物作為例據。我的意思是說:馬群或許也和人的世界一樣,甚至,馬有時也可能和人一樣,有著類似的喜怒哀東。隻是我們不了解罷了。當一匹落伍的馬在草地上溜達,沒準是在想自己的心事呢。這時候請你千萬不要打擾它,就像它不曾打擾這個世界一樣。

我幾乎挑剔不出馬的缺陷,恐怕是太愛它的緣故。在城市裏我很想念遠處的馬,以及它們賴以生存的原始的草原。我無法判斷中間的路程——也就是兩種生活的距離。

寫到這裏,馬群巳經在我腦海裏席卷而來,耳朵裏都是叩擊大地的蹄聲。當雜色的奔馬們覆蓋整座原野的時候,時光倒流,你會以為塵土飛揚中是草原本身在移動,這種鏡頭西部電影裏見得多了,你不妨真正地到內蒙或新疆去一趙,不要帶太多的行李,一顆心就足夠了。孤零零地站在天空下麵,大地的邊緣,守候風塵仆仆的野馬淚流滿麵地投奔你而來一一迫切如無家可歸的靈魂尋找自己的軀殼,血會一點點熱起來。

藝術對我的意義在於哪裏?這是一個會和每位藝術家狹路相逢的問題。

北方的遊牧民族,除了親友、帳篷和淡水之外,最難舍難分的就是馬匹了。從成吉思汗的時代,他們就習慣騎在馬上向世界衝鋒了,頭伏在馬脖頸飄拂的鬃毛間,嗅聞煙草般濃烈且剌激的熱汗的氣息,雙腿夾緊光滑的馬肚子,手臂揮揚著嗖嗖作響的鞭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馬,就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即使最文弱的牧民,跨上馬背,頓時體現出進攻者的姿態,其它場合都無法排除落伍者的消沉單薄一或許,這隻是我這位旁觀者的錯覺?我想這肯定是?匹時間之馬,天上一日,人間一年,難怪騎手要在撲麵而來的光陰逆流中眯縫起眼睛,生怕被風吹掉帽子。騎手的天堂在馬背上。當他滾鞍落馬,立刻就老了。白發蒼蒼的老騎手,坐在波斯地毯上,嚅動掉光牙齒的嘴嚼總也嚼不爛的手抓肉,那情景看了讓人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