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言成看了許久的資料,他覺得最後一個被害人遇害的過程很有意思,被害人是出去打包夜宵的,下樓時間是淩晨二點左右,然後被發現的時間是在早上六點整時左右,中間一共消失了四小時的時間。

阿曼的屍檢報道中提到屍體是在被害人死掉之後三小時左右被發現,也就是說被害人接觸到凶手的時間一共才一個小時。

一個小時的時間內,凶手要奸汙被害人還要把人殺害,然後還要拋屍。

就算是把殺人、拋屍的過程縮短到最短時間範圍內,那凶手留下的時間也不會超過30分鍾。再加上被害人是活著遇到危險的,體內並沒有*藥等毒素,被害時一定有過反抗的行為。

除去這些,凶手奸汙被害人的時間一共能有多久?

十分鍾?二十分鍾?①本①作①品①由①思①兔①網①提①供①線①上①閱①讀①

還是更短?

無論如何對方都不會有超過二十五分鍾的時間來做這些事情,是個名副其實的快槍手。

一個快槍手綁架侵犯一些白領,然後再把對方的屍體拋棄在垃圾箱裏,他目的是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章節名字,是不是略不和諧呀[摳鼻]~

昨天晚上看了看主頁麵才發現,這個文已經日更連載了55天了,加上今天56天<(ˉ^ˉ)>

專欄求戳~( ̄︶ ̄*))抱抱~會生小魷魚哦~→

☆、第082章 .連環QJ殺人案(2)

李言成揉著睛明穴反複查看資料,在心中揣測、分析這件事情,而在此之前任何盲目或武斷的結論都是危險的。

張軒看著李言成疲憊的臉,道:“我先去其他幾個案發現場周圍看看情況,你現在這邊休息一下吧。”

“你要去案發現場,那正好,我也要去。”李言成道,“如果凶手一共隻有一小時與被害人在一起,那麼女性被害人被侵犯的案發現場一定離拋屍地點不會很遠,很有可能就在垃圾堆百米範圍之內,陰暗角落和走廊巷道都有可能。”

李言成看了看窗外的大雨,有些無奈地說道:“多叫一些警察過去,現在下雨估計也查不到什麼東西了,但還是去看看。”

一直在旁邊看著都安翔激動的舉手,“我也要去。”李言成一臉疲憊,安翔並不是沒看到,隻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幫不了什麼忙,所以隻能在這種力所能及的事情上幫點忙。

因為下雨,張軒讓所有人兵分兩路,一路人去查第一被害人拋屍地點周圍的情況,另一隊人馬則是在這附近展開調查。

安翔亦步亦旬地跟在李言成身後,跑上跑下檢查樓梯口。

被害人是被打暈了帶走的,鑒於晚上幾乎沒有目擊者,那麼單考慮凶手的體力在徒步的情況下搜索範圍應該在三百米之內,在開車的情況下大概也不會超過千米。

所以第一步目標是在百米範圍內仔仔細細的搜索,不放過任何可能是犯案現場的地方。

“附近都是辦公區,到了晚上都沒什麼人,所以走廊過道都有可能,仔細查看。現場應該會留下一些掙紮的痕跡和血跡,這是鑒定科留下的魯米諾,噴在有血的地方會呈現淡藍色。”李言成道。

安翔也拿了一小瓶魯米諾揣在懷裏,他是打定了注意跟在李言成身後。

李言成把留下來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