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毛澤東民族思想的指引下,我國少數民族勝利地進行了以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為內容的社會改革,這是一次偉大的社會製度的變革。它標誌著我國各少數民族從前資本主義社會發展階段飛躍到社會主義發展階段,給我國50多個少數民族帶來了極其深刻的變化,為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的建立,為進一步發展各民族的社會生產帶來了從未有過的有利條件,使少數民族走上了擺脫貧困、發展經濟的康莊大道,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建設獲得了飛速的發展。據統計,全國民族自治地方的工農業總產值,1949年是33.6億元,1957年達到92億元,增長了約151%。其中農業總產值1949年是31.2億元,1957年達到62.5億元,增長了約100%,工業總產值1949年是5.4億元,1957年達到29.5億元,增長了約446%。①社會改革的勝利,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大解放,使我國各少數民族進入了共同發展和繁榮的新時期。這些成就的取得,無疑是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創造性地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基本原理,解決我國國內民族問題的一次光輝實踐。毛澤東民族思想不僅促進了少數民族地區工、農、牧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使我國各民族之間的平等團結、互相合作的關係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為今後的進步和發展,特別是少數民族的發展和繁榮,奠定了堅實基礎。正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中所指出的:“在這個曆史階段中,黨確定的指導方針和基本政策是正確的,取得的勝利是輝煌的。”
二、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的方針政策
(一)把發展民族地區經濟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
把發展民族地區經濟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逐步消除曆史上遺留下來民族間的事實上的不平等,是我們黨和國家一貫執行的一項重要政策,也是毛澤東十分注意和經常強調的要解決的問題。
早在民主革命階段,毛澤東就強調指出,必須幫助少數民族人民在經濟上、政治上和文化上爭取解放和發展。新中國建立後,他在許多講話中又不斷強調了這個問題。在1956年的《論十大關係》中,他指出:“我們要真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1963年,他在一次講話中提出邊疆民族地區要做好六項工作時,其中第一項就是要做好經濟工作,農業、畜牧業、工業要一年比一年發展,經濟要一年比一年繁榮,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周恩來不僅多次強調要注意幫助少數民族地區政治、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而且還深刻地闡明:我們社會主義的民族政策,就是要使所有的民族得到發展,得到繁榮。所以,我們國家的民族政策,是繁榮各民族的政策。
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各個曆史時期,黨和國家一直非常關心和重視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工作。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全黨、全國的工作重心已經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因此,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成為少數民族地區一切工作的指導思想。
1987年4月,國務院批轉的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關於民族工作的幾個重要問題的報告》中指出,“新時期民族工作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搞活的基本國策,緊密結合少數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的實際,從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進步、相互學習、共同致富出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麵發展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不斷鞏固社會主義的新型民族關係,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繁榮。”①這是毛澤東民族思想在新時期的發展。
馬克思主義認為,經濟是基礎,隻有經濟發展了,上層建築和其他各方麵的發展才有可靠的保證。少數民族的發展與繁榮,歸根結底要靠經濟的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快慢,直接影響到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全麵發展的速度,決定著黨和國家不同曆史時期在少數民族地區根本任務的實現。現階段,少數民族地區和全國一樣,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生產力之間的矛盾。隻有發展生產力,促進經濟建設發展,才能為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等各方麵事業的發展提供物質基礎,才能改善和提高少數民族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當然,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要全麵地做好加強民族團結、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發展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等各個方麵的工作。這些工作同經濟工作是相互關聯、相互促進的。這些工作做好了,可以為發展經濟提供一個安定的環境,輸送必需的人才,提供智力方麵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