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旌。皆畫其象焉”。茲分述於後:
“太常”,為王的戰旗。《儀禮·覲禮》上說:“天子乘龍,載大旆,象日月,升龍降龍。”鄭玄注雲:“大旆,太常也。”“太常之上繪日月之形,象征至高至明。”
《左傳·桓公二年》所謂“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即是實證。
又《逸周書·克殷解》說武王伐紂時“又陣常車”,這裏的“常車”就是建有太常旗的戰車,王坐鎮其中觀察和控製戰場局勢的變化,是戰場上全軍的指揮中心。
“旂”,為諸侯的戰旗。據《釋名·釋兵》:“交龍為旂。旂,倚也。畫作兩龍相依倚”。
“豗”上還懸墜有鈴,如《爾雅·釋天》說:“有鈴曰旂”,《說文·■部》說:“旂,旗有眾鈴,以令眾也”。
另如《休盤》、《詢簋》、《王臣簋》、《頌鼎》、《毛公鼎》、《豆閉毀》等西周青銅器銘文在記載王賜臣下時均有“■旂”字樣。“■”即鈴,“■旂”就是帶鈴的旗,旂與鈴相配,聲象俱備,使其宣發指令效果更佳。
另據《詩·魯頌·閟宮》記僖公紹繼周公之業說“龍旂承祀、六轡耳耳”和《詩?周頌?載見》記諸侯朝武王廟說“龍旂陽陽,和鈴中火”,均說明龍旂是諸侯之旗。
“旜”,又作“旃”,是孤卿的戰旗。《釋名·釋兵》:“旃,戰也。三孤所建。”旃旗上無任何圖案,且旗的主體部分與斿同為一色。
《周禮·春官·司常》:“通帛為旜,雜帛為物。”所謂通帛是說旗的■(主體部分)與■兩部分顏色一致。
據《左傳·昭公二十年》載,在田獵時,國君用“旃以招大夫”,說明“旃”確為上大夫——孤卿的戰旗。
至於《周禮·大司馬》所載“師都載旃”,據清代王念孫辨析,此“師”為“帥”之誤,帥指三軍之帥,“都”是大小都邑主,他們的身份相當於孤卿,所以也建旃,因此“師都建旃”與“孤卿建旜”並不矛盾,其意義實際上是一致的。
“物”是大夫士的戰旗,這裏“大夫”與“士”相連,當是中大夫與下大夫。
《逸周書·克殷解》說武王伐紂時,斬紂及其妻妾懸首於太白、小白。
朱右曾《逸周書·校釋》謂:“太白即旃,小白即物。”因此“物”又稱為“小白”。
據《周禮·春官·司常》中“雜帛為物”可知,“物”的■幅由雜色帛縫連而成,而且不畫任何圖案。
“師都建旗”。據清王念孫說:“師當為帥。
《說文》引《周禮》作率都建旗。帥、率古字通”。
又《周禮·大司馬》有“軍吏載旗”,與“師都建旗”有異,清孫詒讓認為,《司常》所說的“師都建旗”,係指各級軍吏而言,被以三軍之帥代稱軍吏,而《大司馬》所說的“師都載旃。”①則專指三軍三將,不包括各級軍吏。據《逸周書·克殷解》載:“百夫荷素質之旗於王前。”“百夫”即百夫長,是一級軍吏,可證“旗”確為軍吏所建。因此,實際情況當是:軍帥建旃,軍吏建旗。“旗”為單色,畫熊虎之象,象征其猛如熊虎。
“州裏建■”。州裏指六鄉,即國中官吏。六鄉有軍隊,因此六鄉的官吏建■旗,《周禮·大司馬》即謂:“百官建■”。“■”畫鳥隼,象征迅捷。
《詩·小雅·六月》說:“織文鳥章,白旆央央”,畫鳥章的旗即是■。而由《六月》又可知“■”有“旆”,旆是旗正幅後部的附帛,可以隨時取下或佩上。
如《左傳·昭公十三年》載,晉以兵車會諸侯,“八月卒未,建而不旆,壬申複旆之”,杜預注雲:“將戰則建旆,不戰則不旆”。“白旆央央”是對集合全軍準備應戰的臨戰情景的描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