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脊雙翼式,鏃長約5—6厘米,脊伸出翼底,斷麵呈菱形,翼末倒刺銳利。還有一種短脊雙翼鏃,長約5厘米,脊較短,不伸出翼底,兩翼倒刃弧度較前一種大。青銅鏃的製作,是用合範澆鑄而成,一範有6—7個鏃模,一次即可鑄出數枝,因此可以大量生產。箭杆多為木質,長約80厘米左右,箭全長約85厘米左右。當時已有裝箭的袋,稱作“箙”,有竹製與皮製兩種。一般以每10支箭為一組,裝於箭箙裏。
商代的弓也有了很大改進,其構造已脫離了原始單體弓(用一根樹枝或竹子壓彎製成)的階段,成為複合弓。所謂複合弓就是用幾片木或竹材疊製而成,將弦解除後,弓體即可反向還直,可保持良好的彈力。但為了保持馳弓弓體的弧度以便於上弦,又往往用青銅弓柲縛於弓體內側,銅弓柲的普遍使用,標誌著商代弓箭製作和使用已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商代的弓張弦時長約160厘米,大致相當於成人的體高。這樣的弓,張力大,彈力強,射程較遠。
隨著殺傷兵器的發展。為了在殺傷敵人的同時更好地保護自己,防身兵器也得到同步發展。商代的防護兵器主要有甲、胄和幹盾。甲是穿著於人體和披遮於馬身上的防護具,胄是保護頭部的頭盔,幹盾是手持用以抵擋對方箭矢和刺殺兵器的器具。
商代的甲,主要是皮革製成的,至今未發現銅甲。商代畜牧狩獵業和皮革手工業的發展,使皮甲製造工藝達到相當高水平。皮甲的形製有從整片皮革製成龜甲式到多片皮革拚製成魚鱗式的發展過程。根據現今出土的稀少的商代皮甲殘跡看,可能是以整片皮甲為主,與同一時期的盾一樣表麵塗漆,有的還綴銅甲泡,以加強防禦作用,這樣的甲對青銅兵器的防護是相當有效的。
商代的胄已有銅製的,青銅胄的形製是仿人頭顱鑄製的罩式頭盔,頂上有插羽纓的細銅管,前額有威武的獸麵紋,兩旁及後壁下延,可護住頸項。銅鑄的胄雖較笨重,但防護能力卻很強。
商代的盾主要是用木板製成,也有用犀皮製作的,其形製有長方形和橢圓形兩種,正麵塗漆並畫有獸麵紋,反麵裝有便於手持的提手或兩條繩索。長方形的盾主要裝備步兵,稱為步盾,圓盾(亦有小方盾)主要裝備車兵,叫做小盾。
戰車是商代重要的戰鬥運載工具,商代戰爭中兵車已有較多使用。從殷墟發掘的商代兵車看,當時戰車的形製是獨轅,雙輪,方輿(車箱),長轂。轅前端有車衡,衡上附軛用以駕馬;後端與軸在輿底相交接,挖槽嵌含。
兵車各主要部件均為木質,木輪直徑約135~138厘米,輻條多為18根;車軸長300厘米,兩端鑲有銅軎;轅長約290厘米,衡長約110厘米,多用木軛外裹銅飾;車箱寬約115厘米,深約80厘米;四周有軒輊,輊間有欄,輿後有門,供甲士上下,輿內可容甲士3人;另外還裝帶有兵器、馬鞭,以及修理車子的工具和打磨武器的礪石等。
從出土的遺物和遺跡看,商代的戰車大多為一車二馬,也有一車四馬的情況,但數量極少。從甲骨文的字形看,有的車可能還有車蓋
從上述殺傷、防衛和運載兵器的情況看,在社會生產發展水平提高的基礎上,隨著戰爭和軍事製度的發展,商代的兵器裝備較夏代有了較大進步,尤其是到了商代後期,青銅兵器和戰車的生產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這些兵器在戰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五)商代的城防設施
商代國家的邊界並不很明確,國家平時防衛不是沿邊界設防,而是通過加強地區統治中心的防禦能力來實現的,這是與當時的政治統治形式相適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