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王針對這一社會現實,根據呂尚提出的“愛民”原則,“製其田裏,教之樹畜,導其妻子使養其老”,使其民“無凍餒之老者”(《孟子·盡心上》)。又“關市饑而不征,澤梁無禁”(《孟子·梁惠王下》),即製定土地政策,教勸民眾進行耕種和畜牧,對交易不征稅,並允許民眾在國有的湖澤山林從事漁獵。
這樣不僅使民眾能進行正常的生產和維持生活,而且老有所養,不致遭受凍餒之苦。除此之外,為表明對生產的重視,文王曾身披蓑衣參加耕種,手執鞭子參加放牧①。
所有這些都收到了明顯的效果,在周統治區內生產得以恢複發展,文王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贏得了廣大民眾的信任和擁護。
參見陝西周原考古隊《陝西岐山鳳雛村發現周初甲骨文》,載《文物》1979 年第10期;陳全方《陝西岐山鳳雛村西周甲骨文概論》,載《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十輯。
廢除酷刑,縮小施行範圍,以爭取廣大奴隸的擁護。紂王無道,為壓製奴隸的反抗,製定“炮烙之法”進行懲罰,廣大奴隸對紂王的濫用酷刑深惡痛絕,其臣屬亦是敢怒不敢言。
針對這一情況,文王向紂王“獻洛西之地,以請除炮烙之刑”(《史記·殷本紀》),從文王主動請求紂王廢除酷刑一事看,在其統治區內自然也不會濫施酷刑。
不僅如此,他還規定了“罪人不孥”(《孟子·梁惠王下》)的法律,即對犯罪者的刑罰,隻及於本人,不牽連其妻子兒女。上述措施使文王樹立起了賢王善君的形象,不僅各諸侯方國對其景仰有加,紛紛歸附,而且使廣大奴隸對其產生好感,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願意擁護周的統治。
由於呂尚輔佐文王實行了以上各項政策措施,不僅團結了周內部的各種力量,穩定了周統治區內的社會秩序,而且還影響了其他方國及商王朝統治下的部分奴隸主貴族、平民和奴隸,形成了天下歸心的局麵。
商統治集團因之更為孤立,商周力量的對比逐漸朝著有利於周的方向轉變。
第三,剪商羽翼,壯大自己。
經過數年的精心經營,周的威望日高,諸侯方國及賢能之士歸附者日眾,力量大為增強。
正如《淮南子·道應訓》所說“文王砥德修政三年而天下二垂歸之”,即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局麵。隨著形勢的變化,呂尚進而鼓動和輔佐文王乘商軍主力投入對付東夷之機,開始以軍事手段向敵對勢力發動進攻,剪除商的羽翼以進一步壯大自己的力量。
首先向西北用兵,先後征服了犬戎和密須(在今甘肅靈台西南),當消除後顧之憂後,接著轉兵東向,攻占了耆(今山西長治西南)和邗(今河南沁陽西北),進而趁勝滅掉了親商的崇國(今河南嵩縣北),將勢力推進至商的直接統治區邊緣。
隨後將國都由歧東遷至豐(今陝西長安西北),為滅商建立了新的進攻基地。滅商的準備工作基本完成。
(2)輔佐武王進行滅商戰爭
當周遷都於豐,正積極準備對商發動決戰進攻之際,文王大業未竟而逝,其子姬發繼位,是為武王。
武王仍以呂尚為太師,以周公姬旦(武王之弟)任呂尚之副手,繼續為完成文王未竟事業積極準備。為了能順利實施滅商的軍事行動,武王繼位的第二年舉行了一次滅商戰爭的聯合軍事演習,史稱“孟津觀兵”,“孟津觀兵”的目的在於試探各方國對滅商戰爭的態度和檢閱軍隊對即將進行的大決戰的準備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