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雲珠正打算折回辦公樓找,這時背後傳來一道懶洋洋的聲音:“這兒呢。”
唐宇不知何時出現在門口,手插在寬大的褲兜裏,舌頭有一下沒一下抵著口腔壁,根本沒把夏雲珠報警一事放在眼裏。
三人一道上了警車,後排夏雲珠和景越神色凝重,前排唐宇卻塞著耳機,搖頭晃腦地聽歌,仿佛不是前去警察局,而是曠課去兜風。
夏雲珠不了解唐宇,但景越和他相識19年,還能不了解他?這麼淡定,像是早有準備一樣。
神色不自覺凝重,暗暗希望是自己想多了。
然而到了警察局,調出學校保安交付的監控,才發現,昨晚八點到九點之間的記錄不翼而飛!
學校給出的解釋很不走心,隻說係統故障,監控丟失是常有的事。‖思‖兔‖網‖
至於當時趕來搭救的幾名保安,聽說昨晚就辭職回老家了。
人證、物證,全都被徹底銷毀。
警員:“抓人得講究證據,不然這個社會就亂套了!”
唐宇支腿坐在凳子上,嬉皮笑臉地附和:“就是!警察叔叔說得對!凡事得講究證據,不能讓我這種五好青年因為你們一句話就蒙受冤屈。”
景越忍著火氣,詢問道:“我可以作證。”
警員:“你的確可以作證,但你的證言能否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要依照法定程序來審查核實。不過啊,光是你一個證人,恐怕……”
這話聽得景越心頭一涼,下意識地看了身邊人一眼。
女生咬白了唇,長睫覆蓋的眼眸,閃爍著不甘。
放棄了學校開出的優渥條件,最後案件卻這樣無疾而終,多麼的諷刺!
景越心口刺痛,他收回視線,不肯放棄地說:“就算是這樣,我們也要告他,哪怕隻有萬分之一的可能。”
警員看了他一眼,這個年紀的青年正是滿腔熱血伸張正義的時候,然而現實並不是那樣的理想化,他處理過很多案件,比這還慘的受害者多了去,他也義憤填膺地想將罪犯繩之以法,但苦於拿不到證據,隻能眼睜睜看著惡人們逍遙法外。
“刑事訴訟如果隻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很難認定被告人有罪,是沒有辦法立案的,除非,你們能提供更充分的證據。”
……
從警察局出來已近中午。
正是日照最強烈的時候,天幕竟暗如黃昏。
唐宇打電話讓朋友來接,站在路邊等車時,斜睨著夏雲珠,說了句風涼話:“想告老子?也不看看自己幾斤幾兩!立案不成,獎學金和保研名額也沒了,你這叫賠了夫人又折兵!活、該!”
他笑得囂張又得意,然而很快就被人揪住衣領,用力拖到麵前。
抬眸,對上景越鐵青的臉。
“就在警察局門口,也敢打人?”唐宇努努嘴,崗亭的警員正朝他們這邊望,“我告你一個故意傷人罪,給你留個案底,你覺得怎麼樣?”
“算了景越!”夏雲珠拉住他手臂,“這種人,打也沒用。”
攥緊的手一點點鬆開。
前所未有的無力感湧上心頭。
從小到大,他一直是眾人追捧的榜樣,要說是天之驕子也不為過,然而,卻連替喜歡的女孩討回公道都做不到!
失神的空檔,唐宇趁機扯回衣領,退後三步,抖著被揪出來的褶皺,惡聲惡氣地補了句:“我告訴你景越,有本事就把夏雲珠護嚴實了!否則,我還找人輪她!”
……
監控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