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約翰_本(1 / 2)

第一章約翰·本

第一節

對我而言,人活著一生或多或少是要留下點什麼的。可不幸的是我本身並不具有任何音樂、演戲等天賦,也沒有受過任何類似的教育,雖然我對此事從未感到過不幸。不過還好,我多多少少受過基礎的教育,多多少少可以寫出些字來,所以就決定以字的方式來留下點什麼。

夜開始深,房間裏像往常一樣靜,隻能聽到牆壁上掛鍾的聲響。

“當,當,當”

自妻離開後,房間就不如以前那樣吵鬧了,突然回想妻離開也已經有半年多了,每每想起多少有些心酸的。

我隻留了一盞微微的燈光在寫字桌上,四周昏暗的什麼也看不見。桌上放了一杯美式濃咖啡,,一個筆記本,一枝鋼筆。

我是隻喜歡喝美式濃咖啡的,雖說除了苦沒有其他味道了,但也顯得單純,除了咖啡的味道再無他味也不失為一種享受。筆記本倒無特別,想要寫點什麼也是今天早上才決定的,筆記本也是早上在離家不遠的便利店買的。鋼筆是一個叫做林奇的戰友送的,不幸的是他在幾年前的伊拉克戰爭中犧牲了。僅此而已。

喝了口咖啡,提起筆開始寫時才發現無從下筆。就開始是否要說出我的名字這一問題,讓我糾結了許久。連這一東西誰會看到,或是是否有人會看,我都我從可知,所以我的名字是什麼就顯得根本不重要了。可是又想想,即是要留下點什麼,便是有留下自己名字的必要。若是讓看到者產生是誰寫的這一疑問,也是一種罪過,讓我多少有些愧疚。

拿著筆想了很久,緩過神看了眼牆壁上的掛鍾,此時已經是九時四十五分了。

困意倒是沒有,不過終歸是要開始寫的。

第一句話最終是這樣寫了。

我,約翰·本。

第二節

我,約翰·本。

如果說要留下點什麼,當然不能太過普通。每個人都是由生到死,都會經曆生老病死,都會有喜怒哀樂。若是將這些留下,就像樹留下樹葉一樣,看的人也會覺的淡而無味。誠然我將留下些不同的東西。

2007年,6月27日。時間我是記得很清楚。

我乘坐軍機抵達紐約機場,出艙門到達接機口,環視著陌生而又熟悉的四周,軍靴在地板上發出的砰砰聲音,像是在一步一個腳印的提醒我回到了這裏,極力的證明我是回到了這裏。接機處滿滿是人,手捧鮮花。不斷有掌聲、呼聲和尖叫聲,人群上方有一條橫幅,大大的七個字“我們的民族英雄”妻就站在接機口,滿含淚水。

我走到妻麵前,對妻微微一笑,右手幫妻擦拭了下眼淚。

妻一把抱住我,抱得很禁。我也緊緊抱住妻。

這是我時隔四年再次抱住妻,也是時隔四年再次腳踩在祖國的土地上。我想親吻妻,親吻這土地,想就踏踏實實的站在這土地上,感受這空氣,感受著妻的體溫。

抱了許久,我在妻耳邊說“我愛你”

“我也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