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惡鬼凶靈(1 / 2)

雖然利克斯拍胸脯保證,會將犯無赦製作成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偶,但狡黠的目光中還是露出私心。他確實會做個無與倫比的人偶,但絕對不會交給吳臨水,這個人他要定了!

無奸不商這句話總有道理,做買賣的人,永遠不可能做賠本生意。

“拿自己的命去換一個娃娃很不值得,不過誰叫我手賤簽約了呢,就按照你的遊戲規則來吧。不過既然是遊戲,結局就有多種可能,說不定我最後會把你所有的收藏都贏走。趁現在還擁有這些寶貝,多看兩眼,不然以後就沒機會了。”吳臨水也算見過世麵的人,自然不會被小小的通靈遊戲嚇倒,還能反嗆利克斯幾句。

“有意思,不愧是幹獵人這一行的,臨危不懼。”利克斯假模假樣地鼓掌,臉上帶著笑容,可眼神就跟餓了半個月的野獸看見肉一樣,惡狠狠地盯著犯無赦。

不難看的出他已經開始不耐煩,隻想近距離觀察罕見的美人,再動手製作最完美的作品,根本不想和別人廢話:“巷子裏黑,路也不好走,這樣的寶貝磕著碰著太可惜。不如留在這裏,我幫你看著。”

“那可不行,除非我死了,不然誰也別想動他一根毫毛。閣下要是有硬搶的意思,我不介意在這裏試試新武器的威力如何!”他從乾坤袋中取出一柄薄劍,執於手中。那劍十分奇妙,接觸空氣後熊熊烈焰環繞劍身,卻不會傷主人分毫:“希望你做人偶的時候進行過防火處理,不然這把赤炎劍可不長眼,砍哪燒哪,到時候把這些傑作弄壞了,傷心欲絕的可不是我!”

“你這要求也太刁鑽了,不讓碰,怎麼做人偶。我又不是超能力者,可不會用精神力隔空製作。”利克斯的語氣還算平和,看起來沒有動手的打算。

由於對方不是善茬,要真打起來吳臨水沒多大勝算。不過這裏是永夜市場,是個不允許鬥毆的中立地帶,有許多武藝高強還有異能的黑市守衛四處巡邏。客人在這裏打起來,會被罰數額極高的罰款,拿不出錢的人隻能抵押自己的器官、壽命和靈魂。這聽起來很慘,但相比顧客的處罰,商家與人發生衝突會被永久性取消販賣資格,這結局對商人來說更可怕。

所以他吃準利克斯不會衝動行事,才敢這樣挑釁!

“製作的時候我要在旁邊監督,我和他不能分開。”用合格的獵人無論什麼時候都不會丟下獵物作為借口,吳臨水硬是把犯無赦帶進巷子。不然,把他單獨留在店裏,肯定會被心懷不軌的利克斯占便宜,就算沒有真的動手動腳,那猶如視奸般的眼神也讓人受不了。

雖然大魔頭在白天也被幾個少女圍觀過,但那是幻化的外形,是偽裝,是軀殼,總之是假的,看幾眼也沒什麼。

吳臨水心裏有個特別奇怪的想法,這家夥的本來麵目應該是關係十分親密的人才能看,才可以接觸。隨便展露在別人麵前,他會很介意。特別是利克斯毫不掩飾地表現出興趣,那些露骨到會產生羞恥感的稱讚,讓本來就很焦躁的心中升起一股說不出的不悅。這種情緒從何而來,為什麼產生,他不是心理學家,搞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也說不出什麼帶有學術性的所以然。想了很久,才把一切歸咎於獨占欲!

不管是什麼生物,隻要是雄性,占有就是從基因釋放出的本能。

領地、權利、財富,美人……古往今來,男人們都在爭奪這些東西,他也不例外。所以他不是對犯無赦有了什麼不該產生的感情,隻是想獨占這個美麗的妖孽而已。

對,隻是這樣而已……

吳臨水不斷為自己混亂的內心找借口,想解開藏在心底的一團亂麻,最後又被纏得動憚不得,解不開一身束縛。他和犯無赦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在失蹤的三年中兩人曾經朝夕相處,情同手足,卻以背叛告終。他失去記憶,找不到答案,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做。而他,明明可以報仇雪恨,殺之而後快,卻在最後一刻停手,還簽下不可理喻的婚書。

說不定,是兩個人都瘋了……

撇開這些不合邏輯的不提,犯無赦來了以後,他總是被這個大魔頭吸引,目光和心思不斷流連在他身上,這種感覺讓人害怕!

懷著複雜的心情,他走進巷子。

按照男左女右的要求,他們朝左邊邁步,發現巷頭懸掛著一塊鐵質的路牌,上麵用楷體刻著八字巷三個字。這條小巷入口開闊,到中間逐漸收攏,越往裏走道路越狹窄,確實像一個“八”字,名字還取得挺應景。

再往裏幾步,就是店主所說的刻有編號的青磚牆。巷內漆黑一片,不過才離開街口三四米而已,已經到了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步,那隻嫋嫋燃燒的香,像隻發光的夜蟲,在暗中發出微弱的光芒。直到打開店主給的手電筒,才在暗無天日的深巷中製造一些光明。

先前進入的中年男人早就看不見蹤跡,不知是已經遇害還是走到更深的地方去了。雖然沒有旁人,但為掩人耳目,兩人依然用心語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