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2 / 3)

人們的普遍印象是乾隆比雍正仁慈,但實際上,乾隆朝對貪官的懲處遠嚴厲於雍正朝。乾隆以前,懲貪實行“完贓減等條例”。該條例規定,凡貪汙挪用公款的犯官,如果在一年之內將所貪的公款全部補賠,就可以免死減罪發落。如果一年之內沒有全部補上,還可以再寬限一年,讓官員自己在監外繼續籌款賠補。第二年還沒能全部補賠的,犯官進監,而其妻子仍可幫他補賠。直到家產盡絕,才被處死。這樣拖來拖去,貪官汙吏沒有幾個被明正典刑的。

經過長時期的醞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皇帝克服巨大阻力,毅然廢除了“完贓減等條例”,代之以“完贓不準減等”的新例。不管你家裏多有錢,貪汙白銀隻要滿了1000兩(相當於今天的20萬元人民幣)即判處斬首,決不寬貸。這一改革,使清王朝的懲貪力度上了一個極大的台階,使無數貪官人頭落地,家破人亡。凡貪汙或受賄案件,承辦大員一旦查有實據,立即請旨將犯官革職、查抄,籍沒家產異常迅速、嚴密而徹底,貪官汙吏的下場不僅身首異處,而且家產無論精粗多寡一律入官,真是落了個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幹淨!在中國曆史上,懲貪嚴厲者,在朱元璋之後,乾隆可排第二名。

立法如此之嚴,執法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乾隆懲貪舉措,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防範嚴密,明察秋毫。乾隆皇帝充分利用密折製度,廣布耳目,充分監察大臣們的一舉一動。而且對同一個人,他往往命多人秘密考察,以免偏聽偏信。這樣就掌握了大量真實情況。比如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命令湖北巡撫開泰秘密考察湖廣總督鄂彌達的官品操守。開泰回稟說,鄂氏年老體衰,不過尚能正常辦公。其家人聞有收受門包之事,不過數量不多,而且鄂氏自己好像也不知情。皇帝看後批示,鄂氏的問題不僅如此,你反映的並不全麵:“非但此也!鄂彌達往查湖南省,令其子拜各屬員,亦間有收受禮物者,操兵全不閱看……”通過這種方式,所有高級官員時刻感覺自己處於四周同僚的監察之中,時時自危,居官自然如履薄冰,不得不小心謹慎。

二是執法從嚴,決不姑息。高級官員如果事涉腐敗,即使情節輕微,數量不多,也決不輕恕。

雲南總督恒文是乾隆喜歡和信任的大臣之一,他頭腦靈活,能力突出,善於處理各種複雜關係。乾隆說他“曆任封疆,受恩最重”。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恒文按各地慣例為皇帝準備“土貢”。他因雲南產金,擬購買黃金製作幾個金手爐獻給皇帝。當時黃金市價為每兩金子換14兩銀子,而恒文為了占便宜,隻給10兩銀子。這當然是以購買為名,行勒索之實,確實相當卑鄙,不過占這麼點小小便宜,情節也確實談不上重大。

此事被揭發後,乾隆頗感意外,立即派尚書劉統勳為欽差大臣前往嚴查。雖然案情輕微,皇帝卻決定立刻賜恒文自盡。後來因查出此事之緣起是經下屬慫恿,情有可原之處,遂改為終身監禁。給恒文買金子幫過忙的雲南巡撫、雲南布政使、雲南按察使一並被革職,其他56名州縣官員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皇帝對涉及貪腐之案毫不寬假的堅決態度於此可見。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湖南布政使楊灝借工作之便,侵占3000多兩白銀案發,楊灝被處以斬監候,伺二十二年秋後處決。乾隆二十二年秋審,也就是複核死刑犯時,繼任湖南巡撫蔣炳認為楊灝已經在一年內把贓銀全部彌補,建議判他死緩,九卿科道及三法司對此都無異議。案卷進呈,乾隆皇帝“閱之不勝駭然”,氣得手直打戰,“不勝手戰憤栗”,當天之內連下四道上諭,連篇累牘,痛斥這一建議之荒唐。他說,楊灝身為三品大員,乃克扣至3000餘兩,本應立行斬首,“監候已係朕格外之恩”。對如此惡劣的犯罪情形,皇帝以為大臣們自然會建議處死,不料居然大臣們一致認為應改判死緩。狼藉至此,猶得寬免一死,“則凡督撫大吏,皆可視婪贓虧帑為尋常事,侵漁克扣,肆無忌憚”。“其何以飭官方而肅法紀耶”!

楊灝被立即處死,提出改判動議之湖南巡撫蔣炳被罷官抄家,發往軍台效力贖罪。附和此議之尚書、侍郎、給事中,禦史趙弘恩、鄂彌達、蔣溥、李元亮、王際華、李清芳、王和、勒爾森、舒明、董邦達、金德瑛、劉綸等68人,分別處以革職留任、降級留任、銷級、銷紀錄、降級、注冊等處分。

第二天,皇帝仍然氣不能平,又下達長諭,痛斥官官相護之風。乾隆說:

夫明刑弼教,乃國家刑政之大綱……近日內外問刑衙門習氣,不求其情罪之允當,惟事婦寺之仁……至儼然服官從政,自當知凜遵憲典,而猶悍然作奸犯科,此而可寬,則誰不蔑法營私,小民將必深受其害……豈有方嶽大員,婪贓累累,而尚藉口完贓,俾得偷生視息,有是理乎!……九卿科道,每於秋審棚內嘵嘵致辯,不過求寬一命,或為自己積福地,而於此等要案,則無一人見及,雷同附和,公為矯誣,此而不加懲儆,紀綱安在!……

在諭旨的最後,皇帝堅定地表示:

為官相護之痼習,朕必力革而後已!

三是不避皇親國戚。

慧賢皇貴妃是大學士高斌的女兒,雍正年間即成為寶親王的側福晉。乾隆登基後冊立為貴妃,乾隆十年(1745年)去世後追晉為皇貴妃。她生前受寵程度僅在孝賢皇後之下,是四位得以入葬地宮的後妃之一。

慧賢皇貴妃的親弟弟高恒沾了姐姐的光,仕途頗為順利,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出任兩淮鹽政這個肥缺。然而此人就任不久,就“收受商人所繳銀兩至十三萬之多”。案發之後,皇帝毫不寬貸,以其“辜負聖恩,罪無可逭”,將這位小舅子立即處死。

不過畢竟是自己的至親,殺掉高恒之後,皇帝對高恒的後人相當照顧。十年之後,高恒之子高樸得以出任葉爾羌辦事大臣。不料此人頗紹祖風,到任不久就私役回民開采玉石,轉往內地私賣,把錢裝入自己的腰包。事發之後,皇帝一麵痛惜不已,一麵又以高樸“貪婪無忌,罔顧法紀,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為慧賢皇貴妃侄而稍矜宥也”,降旨將高樸即於當地正法。

後世評論乾隆,幾乎一致肯定其前期執法之嚴。晚清薛福成說過:“高宗遣諸貪吏,身大辟,家籍沒,僇及子孫。凡所連染,窮治不稍貸,可謂嚴矣!”總結乾隆年間,封疆大吏以侵貪立案查處者多達三十幾起,其中明正典刑或賜令自盡的有二十餘名,平均一兩年即有一名省級軍政大員因侵貪或徇庇侵貪而正法,這是前代所罕見的,也是有清一代所僅見的。

因為乾隆前期抓緊了吏治或者說反腐敗這個關鍵,所以才能迅速把清王朝推向了盛世之巔。這一點是朝野公論。章學誠認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即和砷當政之前,乾隆朝都可以稱為清明盛世。趙翼後來也說乾隆中前期,秉中樞者俱潔身自好。

第六章文字獄——盛世須用重典

君權像惡性腫瘤一樣,是世界上最具擴張性的事物之一,它不允許任何獨立的事物存在。專製權力的獨占性本質驅使它永遠努力衝破一切限製,掙脫所有束縛,深入社會每一個角落,毒化每一個細胞,直至最後整個社會在它的緊緊擁抱中窒息而死。士人的人格追求,在專製達到極峰的清代就成了君權的障礙。

一打擊“越級上訪”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四月初七,皇帝的大駕行走到了江蘇與山東交界的澗頭集。剛剛結束了第二次南巡北返,坐在打開轎簾的大轎裏,乾隆心情不錯。初春季節往往是他詩興大發的時候,遙望綠色籠罩的原野,他在心中醞釀著詩稿。

大駕突然停了下來,前麵傳來了喧嘩聲。

新修好的禦路旁邊的散水溝裏,跪著兩個鳩形鵠麵的人,一望而知是兩個災民。他們高舉著兩張紙,顯然是告禦狀的。

皇帝命人把他們帶到轎前。

兩個人哆哆嗦嗦地跪在皇帝麵前,一嘴濃重的豫西話因為緊張更加難以聽懂。費了老大勁,皇帝才聽明白,原來他們是河南西部夏邑縣人,分別叫張欽和艾鶴年。他們說,河南西部遭遇了嚴重水災,百姓流離失所。夏邑縣令孫默和河南巡撫圖勒炳阿等官員串通起來,隱瞞災情。老百姓實在活不下去了,所以他們才壯著膽來告禦狀。

乾隆的眉頭鎖了起來。怎麼又是夏邑?

關於河南夏邑縣的水災,在這兩個災民告禦狀之前,皇帝就已經知道一二了。他這次南巡到山東時,前江蘇布政使、退休官員彭家屏在山東迎駕,就已經向他加以舉報了。

彭家屏本身就是河南夏邑人,他說河南西部已經多年遭遇災害,今年尤其嚴重,百姓嗷嗷待哺,地方官卻無動於衷。因此河南巡撫圖勒炳阿罪無可逭。

對於彭家屏的舉報,乾隆並不很相信。因為第一,圖勒炳阿因為精明而聽話,一直頗為乾隆賞識。第二,按照朝廷綱紀,退休在家的官員,應該安分守己,不得倚仗自己做過高官而幹預地方公務。彭家屏的行為有違反這條規定的嫌疑。第三,皇帝一直很討厭彭家屏其人。乾隆最痛恨的是官員拉幫結夥搞朋黨,而彭家屏卻很喜歡搞這一套。在雍正年間,他有過投靠雍正的寵臣李衛,攻擊李衛政敵鄂爾泰的不光彩曆史,所以乾隆對他印象一直不佳。乾隆後來說:“且彭家屏乃李衛門下一走狗耳,其性情陰鷙,恩怨最為分明。從前每當奏對時,於鄂爾泰、鄂容安無不極力詆毀,朕因此深薄其為人。”(《乾隆朝東華錄》)

皇帝的第一反應是用懷疑的目光深深盯了彭家屏一會兒。他首先判斷這是圖勒炳阿與彭家屏二人有矛盾,彭借機誇大其詞,進行傾陷。作為皇帝,乾隆每一分鍾都在提醒自己不要掉進官員們設下的圈套,成為他們鬥爭的工具。

彭家屏表情鎮定,似乎心裏十分有底。那麼首先要查明事情真相,再做處理。所以,他命令同到山東迎駕的圖勒炳阿會同彭家屏一起,實地查勘災情,然後共同向他彙報。

與此同時,皇帝還采取了一個極為秘密的措施。他派自己身邊的一個隨侍,精明強幹的員外郎觀音保化裝成一個商人,深入河南夏邑,實地考察災情到底如何。

這個措施典型地反映了皇帝的行政風格。

就在觀音保出發後第三天,發生了開頭所述告禦狀的一幕。

雖然“愛民如子”,但乾隆並不鼓勵他的子民們告禦狀。

乾隆皇帝與明太祖朱元璋在對民寬、對官嚴一點上十分相似。但是,他們的政治理念卻有明顯差異。

因為出身貧寒,朱元璋身上有一種強烈的民粹主義傾向。洪武年間,有些民望極好的官員獲罪罷職,但地方百姓攔道苦留。朱元璋知道後,不但不怪罪百姓,反而因此判定這個官員必然是好官,不但釋放,甚至還得到提升。

不僅如此,朱元璋直接利用底層百姓的政治熱情來監察官員。他說,如果好官被人陷害,實情不能上達,允許本處城市鄉村“有德老人們赴京麵奏,以憑保全”。

乾隆卻不欣賞朱元璋的政治浪漫主義。他認為,小民們的話並不都可信,小民的智慧更不可依靠。如果百姓表揚會促使官員步步高升,那麼假造民意,對於中國官員來說還不是易如反掌的事嗎?如果老百姓可以隨便入京控告官員,那麼,這些愚民不是很容易成為官場鬥爭的工具嗎?所以他說:“小過本不至逮係,但既以司吏,則罪宥宜出朝廷。若因部民伏關乞留,遽為縱遣,是黜陟之柄編氓轉得而操之,成何政體?明祖於此俱加以賞賚超擢,不啻導之作奸。倘猾吏民窺見意指,交通惑聽,流弊伊於何底?國法吏治不因之俱壞乎?”(《禦批曆代通鑒輯覽》)

作為一個力圖以權力籠罩控製一切的皇帝,乾隆最熱愛的是秩序和穩定,最恐懼的是民眾的自發性,但有時他也主動深入群眾。比如這次南巡途中,他望見衣衫襤褸的百姓,會叫到駕前,細細盤問何以窮困,並命加以賞賜。但是他由上而下地詢問則可,底層百姓由下而上地主動向他揭發地方官的錯誤,卻使他十分不快。國家政治的運轉一定要在嚴格的政治紀律基礎之上,百姓有了冤屈,應該按規定層層上訪,不應該直接找到皇帝這裏。“即使地方官政事少未妥協,督撫司道,昭布森列,自當據實陳訴,靜聽審理,何至無所控籲”?

對於這些告禦狀的人,他一直有一種異樣的感覺。也許他們所說都是實話,但他們的眼神裏透露的卻都是執拗和不馴服。敢於向自己的父母官叫板,敢於和皇帝的眼睛對視,可見他們平日就並非安分守己之輩。如果天下滄海橫流,正是這些人會鋌而走險。對他們進行鼓勵,無疑是給國家政治埋下不穩定因素。因此,曆史上有一些皇帝喜歡搞一些禦前判案為民申冤的“政治秀”,乾隆卻從不這樣做。

這兩個災民的出現,讓他相信了彭家屏的話有所根據,老百姓是不可能在皇帝麵前公然說謊的。但古往今來,上訪的處理原則不變。他一紙批文,把這兩個人轉交河南巡撫圖勒炳阿,命他認真審理。

就在第一起告禦狀事件發生兩天之後,四月初九,皇帝一行走到山東鄒縣,突然路邊又冒出一名告禦狀的人,同樣是衣衫襤褸,同樣是一口豫西口音。一問之下,居然又是河南夏邑人,名叫劉元德,也來投訴自己的父母官辦賑不實。

乾隆皇帝臉色一下子變得十分冷峻。

連續兩起夏邑人告狀,觸動了他的敏感神經。聯想到彭家屏同樣也是夏邑人,這難道僅僅是巧合嗎?在乾隆的政治生涯裏,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連續兩起同一目的的告禦狀事件。習慣於危機思維和陰謀思維的皇帝第一時間判定,這很可能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政治活動。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退休官員彭家屏在背後策劃,讓這些普通百姓不斷出麵,利用這次旱災,來扳倒他們不喜歡的夏邑縣令孫默和河南巡撫圖勒炳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