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做了如下一段批示:
抗官之案,雖事涉有司,應行參處,亦必首懲糾眾之人。而於官員應得處分,不即汲汲究治,誠慮匪徒因此長奸,不可不防其漸也。
就是說,對於百姓對抗官府的案子,即使百姓有理,也得受到嚴懲。而對官員的處理,不可過重。因為如果嚴處官員,那麼百姓必然得到鼓勵,以後會變本加厲,益發助長了“以下抗上”的“歪風邪氣”。用乾隆自己的話說就是“刁民鬧事而即參知縣,將使刁風益熾矣”,“將來愚頑之徒,必且以此挾製官長,殊非整飭刁風之道”。
乾隆的這個邏輯,在處理夏邑縣事件時也得到了另一次清晰的解釋。乾隆在給夏邑人的另一篇諭旨中,如此告誡百姓:
州縣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訐其父母,朕豈肯聽一麵之詞,開挾製之風。譬如祖雖愛其孫,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風斷不可長!
官員是民之父母,那麼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當然是疼愛孫子的,但是遇到孫子和自己的父母作對,明智的祖父會怎麼做呢?顯然,他絕對不會助長孫子反抗其父母的惡習。因為,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你就會反抗祖父。這不是顯然之理嗎?
因此,作為孫子,即使受了父母的委屈,也隻能含冤忍受,等著祖父有一天發現父母的錯誤加以懲治,而不應該主動跑到祖父麵前,來說父母的不是。如果主動報告,就是孫子不守孝道,不能“子為父隱”。本來祖父要申斥父母,一聽孫子公然陳告,也會先壓下來不辦,不能讓孫子長臉。
同時,他還要把孫子交給自己的兒子,讓他好好處理處理。他知道,自己的兒子十分明白怎麼處理孫子,才能使他記往下次不要再犯上作亂。
果然不出乾隆所料,他的“兒子”賑災不行,但是處理“孫子”造反事件,卻極富政治天分。
乾隆命令把劉元德、段昌緒、劉東震交給山東巡撫審辦。山東巡撫當即發文給夏邑知縣,也就是那個被夏邑人一再控告的孫默,命他立刻把秀才段昌緒和武生劉東震抓起來,押遞到山東。
革職的命令還沒有從省裏傳下來,但孫默已經知道自己的烏紗馬上就要丟掉,因此他非常清楚如何辦理這個案子。他沒有像往常一樣,派衙役抓人,而是親自帶領人馬,前往秀才段昌緒家,命令對段家徹底搜查,特別是對書籍文章,要片紙不留,一律搜出讓他檢查。
他知道,皇帝對文字之獄特別有興趣。這些秀才們積習難改,平時一定會寫些日記文章之類,而這些文章之內保不齊會有一兩句牢騷怨望之語。如果找到一兩句他們咒罵政府的證據,那麼這個案子就會升級為政治案件,自己很可能就會脫身,起碼也會減罪。
果不其然,衙役們在段昌緒的臥室之中搜出了幾頁文書,居然是吳三桂起兵反清時的檄文抄本。這篇檄文,八十年前廣為流傳。八十年後,段昌緒仍然保留,這不是大逆是什麼?
孫默如獲至寶,他飛馬把這一“成果”彙報給圖勒炳阿。圖勒炳阿又添油加醋一番,以八百裏加急的文件報給皇帝。
乾隆對此非常重視。一方麵,他對任何政治上的反清苗頭都視如大敵,另一方麵,在前兩天對夏邑事件各打五十大板後,他感覺十分不妥。因為各地密報已經傳上來,說雖然皇帝各打了五十大板,但是“平民百姓扳倒巡撫”的消息仍然像長了翅膀一樣,立刻傳遍了大清各省,那幾個敢於告禦狀的平民已經成了全國人心目中的英雄。不少地方的人聞聽此消息,準備要進京告狀。
皇帝於是斷然采取了如下措施:
第一,夏邑縣知縣孫默以及圖勒炳阿能偵破這樣的反清大案,“尚屬能辦事之員”。偵破反清政治大案之功與諱災這樣的小過不可同日而語,“緝邪之功大,諱災之罪小”,因此不必革職,仍留原任。
第二,命直隸總督方觀承前往河南,與圖勒炳阿一起徹查此大案,特別是要查清這個檄文到底從哪裏抄來,背後有沒有其他組織或者情由。
皇帝在上諭中還莫名其妙地著重說了這麼一句:“命方觀承會同圖勒炳阿前往彭家屏家抄家,以檢查彭家是否也有這道偽檄。”並且立刻命令彭家屏前往北京,聽候皇帝親自問訊。
顯然,皇帝一定要將退休二品大員彭家屏牽連進案子中,才算罷休。
四月二十六日,皇帝回到圓明園,結束了此次風波迭起的南巡。他召來彭家屏。在嚴審之下,彭家屏交代出自己家中確實存有幾本明末野史,比如《潞河紀聞》《日本乞師記》《豫變紀略》《酌中誌》《南遷錄》等數種。
然而,方觀承與圖勒炳阿抄家的結果卻與彭氏交代大相徑庭,原來彭家屏之子彭傳笏聞聽抄家之信後,已經把家中所有這些“禁書”一把火燒了。
但方觀承也有成果。他說,經過審訊,劉元德交代,他的禦狀狀子曾經給彭家屏的侄子彭型看過,這從側麵證明,彭家屏與這個告禦狀事件確實有關,皇帝的判斷是正確的。
皇帝對這個結果基本滿意,他知道,一個大案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了。
經過會商之後,大臣們認為,這個案子性質嚴重,必須嚴肅處理。“河南夏邑縣地方士民,習尚囂淩,素健訟為能,任意壽張,罔知名義乖戾取禍,遂有段昌緒等惡徒,居心狂悖,上幹天和,災祲之來實由自召”,所以段昌緒應該按照大逆罪,淩遲處死。因為段昌緒並沒有孩子,隻能把他的妻子司氏、妾陳氏,發給功臣之家為奴。
皇帝畢竟仁慈,宣布對段氏“從寬”斬立決,妻子免於入官。
對於彭家屏,皇帝以其私藏逆書,“從寬賜令自盡”。彭氏之子彭傳笏斬監候,秋後處決。沒收家產中的房屋、衣服、器物等入官。據河南布政使彙報,彭家屏的家產有古玩玉器等一百九十餘件,綢緞、氈褐衣服等七百餘件,字畫手卷八十餘件,俱解送進京。“至於箱內止存銀一千餘兩,殊難憑信。隨喚伊管事家人範祥等逐加研訊。雖據堅供實止此數,但有無隱匿寄頓,仍飭該府縣再加確查嚴審”。
至於彭家的幾千畝土地,皇帝的處理手法十分出奇:既然你願為貧民強出頭,那麼就把你的土地分給“該地貧民”,代你了了你的美好心願吧!
皇帝通過這種方式,表達了對退休官員以及地方秀才不安分守己、替百姓強出頭的態度。他相信,這樣的處理結果足以消除“百姓扳倒撫巡”事件的不良影響。
皇帝還特別命地方官員,深入民間,了解百姓對此處理的反應。據河南布政使彙報,在聽到把彭家屏的田地賞給貧民後,老百姓一致認為,彭家屏死有餘辜,皇帝無比正確。“跪聽宣揚,踴躍叩頭,歡聲動地,稱此千古未有之鴻仁,天高地厚,無有倫比,惟有頂祝國祚億萬斯年,還祈代為轉奏。等語。”
直隸總督方觀承等則彙報說,這個案子處理之後,老百姓都十分佩服皇帝的聖明,感激皇帝的大恩,對彭家屏等人無比痛恨,並紛紛表示,以後一定遵紀守法,絕不再“越級上訪”。“據士民人等同稱,我等自祖父以來,享聖朝太平之福,養長之恩。安居樂業,百有餘年。恭逢皇上愛民如子,凡關民間疾苦,無不加恩矜憫。我等就雖屬愚昧,亦有知覺,若尚不知尊君親上,更何以生世為人?實不意竟有段昌緒、司氏、陳氏如此逆徒敗類,我等無不同切憤恨,深懷愧恥。今蒙開諭。我等草野小人有何報答皇恩,從此惟有益加洗心滌慮,共相勉善良,祝願歲歲豐登,人人守法,庶不致再費皇上天心。”
方觀承說:“臣等觀其情詞懇切,老民等皆叩頭嗚咽,災係出於衷誠,並無偽飾。”
看到這裏,乾隆的嘴角浮起一絲微笑。
在強硬地展示自己武的一手後,皇帝又使出了他的另一手。他命令,夏邑縣等豫西四縣曆年所欠的農業稅一律免除,本年所有稅收也一並免除。皇帝還派出能員,深入豫西,調查此地連續多年受災嚴重的原因,準備通過興修水利等方式加以根治。
同時,立刻調圖勒炳阿入京,體麵地解除了他的巡撫之職。夏邑、永城兩個縣令仍然被革職按問,以為其他官員之戒。
二儒家治國理想的破滅(1)
傳統社會中,永遠有那麼一類讀書人,身無分文,心憂天下。雖然終生不售,他們卻總不甘心放棄“獻身政治”“致君堯舜”的宏大理想,因為聖人告訴他們,這是士人活著的唯一目的。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七月五日早晨,廣西布政使朱椿出門想去桂林城外一遊。官轎剛剛出胡同,路邊搶出一位老者,顫巍巍跪在路邊,手中高舉一冊文書。朱椿心中膩煩,看來又遇到一位告狀的,真是官身不自由!
及至隨從把文書遞到他手裏,才發現並非如此。文書封麵上題著兩個字“策書”,原來是一份政策建言書。打開一看,端楷正書,字跡娟秀,內容有五條:一、請朝廷進一步減免錢糧,減輕底層人民負擔;二、建議各地添設社義倉,以救濟貧民;三、革除鹽商盜案連坐;四、禁止種煙,以利人民健康;五、裁減寺僧,減輕社會負擔。
文章層次清楚,文字明晰,是一份有數據、有分析、有辦法的政策建議書。與一般的書生建言不同,這份報告還有許多定量分析。比如在論述廣西的種煙之害時,書中寫道:“今種煙之家十居其半,大家種植一二萬株,小家亦不減二三千。每萬株費工人十或七八、灰糞二三百擔,麩料、糞水在外……總種植煙苗始末之工費以圖耕稼,種植雜糧,實可以活天下大半之人。”
一個老知識分子關心家國的拳拳之意躍然紙上。
看完了策書,朱椿臉紅頭漲,神色大變。他命身邊的幾個隨從:“立刻把老頭拿住捆上,絕對不許逃脫!”
遊興已經一掃而光,朱椿立刻轉轎回府,把老人帶過來細細審問。老人一看方伯(地方長官)大人沒有如期待的那樣把他延為上賓,熱情款待,反而疾言厲色,如對大敵,一時不知所措,跪在地上原原本本從頭道來。原來這個老頭名叫吳英,是廣西平南縣人,讀了一輩子書,隻考上了一個秀才。如今六十歲了,身體多病,眼看著朝不保夕,不甘心就這樣死去,便想把自己對國家和皇帝的忠愛之情化為這一紙策書,若能對社會有所貢獻,也算不負到人世來了一趟吧。
朱椿連夜給廣西巡撫寫了一個彙報,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政治案件。其罪有二,一是普通讀書人膽敢批評國家的政策,二是行文中犯了聖諱。原來,這篇策書中“聖上遵太後之遺命,免各省稅糧,其德非不弘也……聖上有萬斛之弘恩,而貧民不能盡沾其升鬥”一段,兩次用了皇帝名字中的“弘”字,沒有避諱。
第二天,這樁案子就轉給了廣西巡撫姚成烈。姚成烈放下手中所有事情,全力處理此案。他命人兵分兩路,一路趕往吳英在省城的投宿地鼓樓街的塗鼎茂客店,逮捕客店老板和小二,搜查吳英的隨身行李,看有沒有其他字紙文書。另一路趕赴吳英老家平南縣,抄家捕人,把吳家搜了個底朝天,把吳英所有直係親屬二十多人都捆綁來省城,連夜進行審訊,對所有人都動了大刑,當場打殘廢了兩個人。審訊的重點是這份策書後麵還有沒有同謀。
審訊的結果非常簡單:這確是吳英“實思獻策,冀得功名,並非怨望詆毀”,自己一個人閉門所寫,與其他任何人沒有關係。
確信已經審得了實情,姚成烈立刻寫了一份奏折,向皇帝彙報了此案。他提出如下處理方案:
一、秀才吳英生逢聖世……不知安分,妄遞策書……其中竟然冒犯皇帝的聖諱,並且有批評指責朝政之處,殊屬喪心病狂,案情重大,未便稍寬。應以“大逆”罪,淩遲處死。
二、吳英的兩個兒子吳簡才、吳經才,親弟弟吳超,親侄子吳達才、吳棟才,均已經年滿十六歲,請按照“緣坐”律,斬立決,先行刺字。
三、吳英的繼妻全氏,妾蒙氏,兒媳婦彭氏、馬氏以及未成年的幼子懋才、張才,還有幼孫亞宣、亞二、亞兒,幼侄偉才、觀奇、亞三,都發配給功臣之家為奴。
這道奏折以六百裏加急的速度被送往北京。萬裏迢迢到了北京,已經是九月份了。九月底,乾隆皇帝在和大學士九卿等人反複多次認真研究了這樁大案後,做出了如下決定:
第一、第三條如廣西巡撫所擬,即吳英淩遲,女人及未成年者一律發配為奴。但皇帝仁慈,改第二條吳英弟弟及子侄之斬立決為斬監候,秋後處決。(《清代文字獄檔》)
在傳統社會,底層知識分子上書當道乃是常事。中國早期曆史上出現過許多“片言可致卿相”的傳奇。蘇秦、張儀僅憑一張利嘴,博得相國之印;東方朔以三千簡上書漢武帝,入仕為郎官。事實上,唐代以前,向朝廷建言獻策,乃至獻歌功頌德的文藝作品(比如杜甫所獻《三大禮賦》),是知識分子進身的一個主要途徑。因此,曆朝曆代,都有無數進身無路而自認有奇才異能的讀書人懷抱“策杖謁天子,驅馬出關門”的夢想,紛紛毛遂自薦,滿懷熱情地向朝廷獻書、獻策、獻詩、獻賦。其目的無非兩種,一種是出於社會責任心,揭露疾苦,為民請命;另一種是賣弄文筆,逞露才華,希圖“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乾隆皇帝在登極之初,也曾經“廣開言路”,每年都會有一些千奇百怪的獻策報送到皇帝禦前。這些出自底層知識分子的作品多數粗陋無文,皇帝不過一笑置之,從未因此而開罪於人。但乾隆十六年(1751年)起,皇帝卻一反常態,突然大開殺戒。乾隆十六年八月,山西省一個精神有點不正常的人,名叫王肇基,到官府投獻了一副詩聯,以祝賀皇太後壽誕。用王肇基自己的話說,“恭祝皇太後萬壽,不過盡我小民之心,欲討皇上喜歡……”,“實係我一腔忠心,要求皇上用我,故將心裏想著的事寫成一篇”。詩聯後麵還附有一小段議論,雖然詞句顛三倒四,大致可以看出是評論時政之意。地方官將此案彙報給皇帝,乾隆命將他“立斃杖下,俾愚眾知其所炯戒”。這是有清一代將獻文獻策者處以死刑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