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尤拔世《粵海關改正歸公規例冊》記載,雍正年間到廣州經商的洋船,每條船送給粵海關衙門的陋規多達68種名目,總計1950兩白銀。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初四,奉旨查辦廣州海關的新柱在奏折中向皇帝列舉了粵海關對外商收的種種“陋規”。
外商船舶到達中國後,要想上岸,要給各級官員交納以下禮金:
丈量洋船收火足雇船銀三十二兩;
官禮銀六百兩(法蘭西加一百兩,蘇喇減一百兩);
通事禮銀一百兩;
管事家人丈量開艙禮銀四十八兩,小包四兩;
庫房規禮銀一百二十兩,貼寫十兩,小包四兩;
稿房規禮銀一百一十二兩,掌按貼寫四兩,小包二兩八錢(內八錢掌按小包);
單房規禮銀二十四兩,貼寫二兩,小包一兩;
船房丈量規禮銀二十四兩,小包一兩;
總巡館丈量樓梯銀六錢,又規銀一兩;
東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西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黃埔口收銀五兩,小包七錢二分;
虎門口收銀五兩,小包一兩三錢二分;
押船家人銀八兩;
四班頭役銀八兩三錢二分;
庫房照鈔銀每兩收銀一錢;
算房照鈔銀每兩收銀二分。
在中國采購貨物,想要離港,要交納:
管事家人收驗艙放關禮銀四十八兩,小包四兩;
庫房收禮銀一百二十兩,貼寫二十四兩,小包四兩;
稿房收禮銀一百一十二兩,貼寫二十四小兩,小包二兩;
稿房收領牌銀一兩,小包二錢;
承發房收禮銀四十兩,小包一兩四錢四分;
單房收禮銀二十四兩,貼寫八兩,小包一兩;
船房收禮銀二十四兩,貼寫八兩,小包一兩;
票房收禮銀二十四兩,貼寫六兩,小包一兩;
算房收禮銀一兩,小包五錢;
柬房收禮銀十六兩,貼寫一兩五錢,小包七錢二分;
簽押官收禮銀四兩,小包二錢;
押船家人收銀八兩;
總巡館水手收銀一兩;
虎門口收銀五兩,小包一兩三錢二分;
東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西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黃埔口收銀五兩,小包七錢二分。(《新柱等奏各關口規禮名色請刪改載於則例內折》,見《史料旬刊》)
這張清單是新柱簡單調查後所列,而實際所收的,遠比這些還要多。
廣州海關之所以可以如此明目張膽地勒索外商,原因很簡單,一是他們有壟斷權,外商必須通過廣州一地進行貿易。二是外商沒有申訴權。中國政府規定外商不得直接與中國政府發生關係,隻能通過十三行代轉,這實際上就取消了外國人反映問題的權力。
數十年來,英國一直在想辦法突破十三行的控製。
事實上,前兩年,一貫敢於冒險的英國人曾經嚐試過到中國別的地方開展貿易。
康熙年間,大清王朝結束海禁,開放對外貿易,在廣州黃埔、福建廈門、浙江寧波和江蘇雲台山設立了四個外貿口岸。不過,外國人還是按明末慣例,隻在廣州貿易。寧波等港口作為開放港之一,很少有外國商船登陸的紀錄,直到乾隆二十年(175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實在受不了廣州海關和十三行的種種限製克扣,壯著膽子,北上寧波直接采購茶葉和絲綢。
多年沒見到外國人的寧波官員和商人對洪仁輝等人很熱情,采購進行得很順利。“洪仁輝船長和他的水手們抵達寧波,並受到熱烈歡迎。回國時,洪仁輝船長帶回了滿艙的中國貨物。”在寧波采購的茶葉比在廣州買到的要便宜很多,而且船上的英國貨在寧波也很受歡迎。在這個成功的開始後,英國商人來寧波越來越頻繁。
然而兩年過後,風雲突變。“在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當他(洪仁輝)再次到達寧波時,中國人先讓他等著,然後沒收了他半船的貨物,並不做任何解釋就收繳了船上的所有火炮。”(佩雷菲特《停滯的帝國――兩個世界的撞擊》)
原來,頻繁到達的英國船隻讓地方官很不安。他們上報了皇帝。
乾隆皇帝立刻警惕起來。
乾隆皇帝治理天下的秘訣就是收緊韁繩,強化控製。在他眼裏,任何民間的自發性和主動性都是危險的。整個社會的每一個分子,都要歸攏到政權的羅網之內。大清王朝的千秋萬代,固若金湯,是他考慮一切問題的根本出發點。雖然重新啟用寧波等港口,會給浙江經濟帶來推動,但是卻給帝國的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多開一個通商口岸,就讓百姓多了一個裏通外國的窗口。所以經過權衡,皇帝向地方官員下達諭旨:
向來洋船進口,俱由廣東之澳門等處,其至浙江之寧波者甚少……於此複又多一市場,恐積久留居內者益眾。海濱要地,殊非防微杜漸之道……蓋本地牙行及通事人等,因夷商入口得從中取利,往往有私為招致者。此輩因緣覓利無有已時;即巡邏兵役人等,亦樂於夷船進口抽肥獲利。在此時固不過小人逐利之常,然不加禁止,誠恐別滋事端,尤當時加體察。(《清高宗實錄》)
皇帝發出諭旨,規定對外貿易依舊隻能在廣州進行。
剛剛從直接貿易中嚐到甜頭的英國人卻不想再回頭,對於英國人來說,這個好不容易取得的突破對他們實在太重要了。
1733年,也就是乾隆即位的前兩年,英國人發明了飛梭,揭開了工業革命的序幕。1764年,也就是乾隆二十九年,英國人又發明了新式紡車,紡織業異軍突起,帶領整個工業進入了一個全新時代。機器的大量采用,促使格拉斯哥大學的技師詹姆斯?瓦特開始改進紐科門的蒸汽機,使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擺脫了對畜力、風力和水力由來已久的依賴。而在這一年,乾隆進行了第三次南巡。
工業革命使英國迅速強大起來,英國人需要全世界的商品,更需要把自己製造出來的大量產品賣到全世界。從1698年至1775年,英國的進口商品和出口商品都增長到500%至600%之間。因為國民的普遍富裕,英國人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需要大量的中國茶葉。而英國人也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急於把自己生產的紡織品、鋼鐵產品及其他工業製成品賣到中國。(《全球通史》)
由於十三行的限製,多年來中英貿易處於嚴重不平衡狀態。茶葉越來越成為歐洲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物品,但問題是,貿易的本質是交換。用什麼來換取中國的茶葉?這是一個讓英國人極為頭痛的問題。英國本土出產的商品,很少能通過十三行在中國打開銷路。從1786年到1829年,英國人八次把棉紡織品運到廣州,結果都銷路不佳。1821年那次英國商人帶來英花呢4509匹,剪絨與天鵝絨416匹,在廣州市場上拍賣脫手,結果賠本60%。(《林則徐“禁煙運動”新評》)
英國可以為中國皇室提供一些奢侈品,但市場需要量畢竟很少。除了在蘇、浙一帶棉花歉收時賣一點印度棉花外,英國人竟然找不到能賣給中國的東西。因此,英國人隻能用現銀來買中國茶葉。當時來廣東的英國商船,船上隻有10%是貨物,另外90%以上都是現銀。所以在中英貿易中,英國是連年絕對的逆差。從18世紀中葉起,白銀一直占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輸出貨值的90%。這樣巨大的貿易赤字他們實在承受不了。他們急切地想繞開十三行,親自深入中國市場,了解中國老百姓到底需要什麼。他們不相信,在全世界都受歡迎的“英國製造”,在中國會打不開銷路。
因此,在寧波貿易的嚐試被阻止後,生性不那麼馴服的英國人實在忍不住了。他們選擇了派洪仁輝向中國皇帝控訴他們的“委屈”,並直接提出多口通商這個鋌而走險的要求。他們認為,中國皇帝是通情達理的,隻不過多年來一直被廣州海關所欺騙,不了解中外貿易中的種種實情。如果他們找到渠道把真實情況反映到皇帝那裏,皇帝派人一調查,一切都會真相大白,因為廣州海關的貪腐幾乎是公開的秘密。英明的中國皇帝也許因此而徹底改革這種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十分不合理的外貿體製。
在天津等了7天,直到7月28日晚6時,洪仁輝終於等來了一名官員。他告訴洪仁輝,乾隆皇帝已經讀了他的狀紙。並且要他返回廣州,聽候皇帝派的專員在廣州審理此事。
英國人的目的似乎達到了。讀了這道狀紙,乾隆大為光火。在與外國人的交往中,政治永遠壓倒經濟,天朝上國的體麵是第一位的。如今海關官員貪汙腐敗到逼得外國人沿海直抵京畿,鬧嚷嚷來告禦狀,這是中國曆史上從沒有過的事情。
皇帝批示,涉外事件,必須高度重視。“事涉外夷,關係國體,務須徹底根究,以彰天朝憲典。”
為了徹查此事,皇帝命福建將軍新柱、兩廣總督李侍堯審理此案。
洪仁輝暗自得意。中英貿易中積累了幾十年的問題,終於有機會解決了。他將要成為英國外貿界的英雄人物。
兩廣總督李侍堯向以“能員”“幹練”聞名。他的最大特點是能洞悉皇帝旨意中每一個字背後的意義。
此案事實清楚,並不需要太複雜的調查取證過程。廣州海關的貪汙事實很快被送達皇帝麵前。據1759年新柱、李侍堯向皇帝彙報說,外商所述基本屬實:“外洋番船進口,自官禮銀起,至書吏、家人、通事、頭役止,其規禮:火足、開艙、押船、丈量、貼寫、小包等名色共38條。頭緒紊如,實屬冗難。”
李侍堯很快就做出了判決:
一是懲處腐敗。以“失察”為名,將粵海關監督李永標革職查辦;參與貪汙勒索的粵海關役吏“杖流科罰”。
二是免除部分陋規。但是由於大部分陋規實際上是政府的半合法收入,故此將這部分合法化。“規禮名目,一概刪除,合並核算。”
三是同意英國人提出的一個小小要求,就是帶來的自己消費的食品和生活日用品免稅。“番商食用所需,已征進口,所有出口稅銀,準予豁免。”
這三點都是英國人的要求。
接下來的判決,就大出英國人的意料了:
一是英國商人提出多口自由通商等從根本上改革中國外貿製度的要求被斬釘截鐵地駁回,告以中華體製,不可變更。
二是處理“漢奸”。在派遣新柱、李侍堯處理此案時,皇帝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天朝向來嚴格控製外國人在中國的活動,以防他們對中國內政有所了解。如今外國人直接闖到天津大沽來告禦狀,顯然是有中國人在背後給出主意,至少也是顧問。要不然,外國人怎麼會對告禦狀這麼門兒清?此事必須查清楚。
因此,李侍堯在調查廣州海關的同時,倒將更多的精力用於調查到底哪些中國人在英國人告狀過程中提供了幫助。
經過細致調查,兩個人物被確認與此事件有關,一是執筆請願書的四川人劉亞匾,一是與洪仁輝有密切交易關係的安徽商人汪聖儀父子。
皇帝命令,將替英國人寫狀子的劉亞匾砍頭。汪聖儀依照“交結外夷罪”,被處以杖六十、徙一年的刑罰,以為其他敢於交通外國人的華人戒。
三是將敢於北上告禦狀的英國人洪仁輝抓起來,以“勾結內地奸民,代為列款,希圖違例別通海口”的罪名,“在澳門圈禁三年,期滿後驅逐出境”。
這就是典型的中國方式。中國政府處理民眾上訪,一直是這樣的思路:一方麵,懲戒不法官員;另一方麵,對於上訪者也絕不給好臉子,以免鼓勵這種歪風。所有帶頭上訪者,不管有理沒理,最後從來沒有好下場。
出了這樣的事,皇帝認為是對外國人管理不嚴所致,他命令兩廣總督重新研究製定對外國人的管理辦法。李侍堯精心製定了《防範夷商規條》,上報皇帝,立刻得到了批準。
這些規定有的是新訂,有的是重申,具體內容如下:
按中國政府的規定,外商隻能在每年五月份到十月份間這個貿易期內可以在中國廣州停留進行貿易,其他時間必須回國,或者居於澳門,絕不許在廣州過冬。
在廣州期間,他們不許到外麵租房住。所有已租房屋,必須退回。“十三行街”兩邊都要派人嚴守,禁止外國人隨意出入。外國人隻能在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三次,由中國商人組織,外出到指定地方參觀學習一次。
外商不得任意與中國人交往,中國人也不許為外商提供信息。以前外商經常雇用中國人到浙江等地打聽各種物價高低,民間俗稱為“千裏馬”。中國政府得知後嚴厲禁止,一旦發現,則嚴拿究治。
外商除了“通事”和“買辦”外,不得雇用其他中國人為他們服務。英國人說,“他們隻能在地方官員佯作不知情的情況下才能雇用仆役”。
外商無事不許出門閑遊,不能到廣州城內觀光,不得在江中劃船取樂。
外商不得在中國進行板球、足球等體育活動。
外商出門,隻能步行,不許坐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