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別(1 / 2)

那天生的事情,對於我們來說,來得十分突然。

那天是1992年4月12日,我記得那天好像是星期三,我和華小月本來都在學校上課,不料在上午第二節課時,我被班主任王老師叫出了教室。

王老師告訴我說:“今天你不用上課了,你現在就回教室去把書包收拾好,然後跟四班的華小月同學一起,馬上回福利院去。”

我感到莫明其妙,雖然看見王老師表情有些嚴肅,還是大起膽子問她:

“為什麼我們今天不用上課?”

王老師說:“我也不是很清楚,剛才福利院打電話到我們學校來,說有急事,叫你們馬上回去一趟。”

我納悶不安地在教師辦公室裏等了兩分鍾左右,就看見華小月進來了。

王老師看見她來後,又對我們說:“你們現在都不要多想,一起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啊。”

華小月沒有多問,看了我一眼,默默轉身離去。我遲疑一下,也跟著出了辦公室。

這一次,我倆沒有像以前那樣假裝不認識,在下樓梯時,我問華小月:

“你們的洪老師跟你說什麼沒有?為什麼我們今天不用上課?到底出什麼事情了?”

華小月不答,隻是低著頭快走。

我碰了一個冷釘子,心裏有些不快,又說道:“其實你不說,我也猜到了,一定是昨天我不小心碰壞了福利院音樂室的那個窗戶玻璃,被你告訴了江老師吧?”

“你不要把人想得這麼壞,誰告你的狀了?”

“那為什麼你和我要一起回去?”

她回過頭來看了我一眼,遲疑了一下才說道:“老師沒跟我說,我哪裏知道。”說完又掉頭繼續走路。

“哼,昨天隻有你看見我弄壞了那個窗戶玻璃,不是你告的狀是誰?”

“隨你怎樣想,反正我不是你說的那種人。”

“就算不是你親口告的狀,也一定是你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別人,然後別人去告了我的狀,所以福利院才會叫我們一塊回去當麵對質!”

“懶得理你。”

“哼,敢說不敢認!如果真是這件事情的話,我遲早會查明是哪個陰險小人告了狀的!”

她不吭聲,隻是加快了腳步。

我跟在她的屁股後麵,恨恨地盯著她的後背。如果不是在學校,我真想上去打她一拳!

就在我胡思亂想,猜測到底是誰告了我的狀時,她忽然停下腳步,回過頭來看著我。

我心裏一突,雖然她是女生,但她比我長得高,見她突然停下來冷眼看我,心裏不禁有一點畏懼。

男生如果打了女生,不但要被老師批評,而且還會被人說男生欺負女生,但如果男生跟女生打架時,男生反吃了虧,那可丟人了!

我正戒備地看她,不料她卻小聲對我說道:

“我猜測會不會是有大人到我們福利院來了?”

“大人去幹什麼?”因為我滿腦子都是弄壞了我們福利院音樂室那個窗戶玻璃的事情,所以被她的話弄得有點懵。

“可能是有大人想收養我們其中一個吧?”

我吃了一驚,隨即恍然大悟道:“你怎麼不早說呀!一定是這個原因!”

“我為什麼要早說?我們老師也沒告訴我到底是什麼事情,是我自己瞎猜的。”

我哦了一聲,心裏暗忖:“可能真是這樣的!一個窗戶玻璃被弄壞了,就算福利院的老師知道了,也不至於專門打電話到學校來通知我們回去對質。”

想到我們兩人中間其中一個,今天可能會被人收養,我的心裏又是忐忑又是激動。

我不知道兒童福利院的其他孩子們心裏是否都跟我一樣,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會被一雙好心的夫婦收養並帶離福利院。

之所以會有這個願望,除了每個孩子內心深處都渴望有一個真正的家以外,還有一個原因:兒童福利院的環境,並不適合每個孩子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