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貢品的李比大街上常見的贗品李略微小些,圓形,果皮紫紅色,細黃的小斑點散於其中,黑裏透紅的表皮還有層白霧狀的東西蒙著。熟透的李,在陽光照射下,宛如少女臉頰蕩漾開來的紅暈。這一枚小巧玲瓏的果子,在綠得精神抖擻的茂密葉子的襯托下,自有一種神秘而興奮的光芒——我知道,這光芒少說已經穿過了兩千五百年的時光。兩千五百年,幾乎和中國文化一道共有一個輝煌的源頭。李是果品中的黑珍珠,是果品中難得一見的黑美人,世間罕有之物。李二字,最早見於《春秋》,定公十四年雲:“五月,於越敗吳於李。”《史記》庚續此說,然司馬遷對之亦惜墨如金,寫下了短於他老人家眼神的如下一行:“吳敗越於李。”兩個“李”顯然都是地名。是先有作為一個地名的李,還是先有作為一枚果子的李?不清楚,我是傾向於後者的,所謂“地重因名果”(宋·張堯同《淨相佳李》詩),大意如此吧。此地還有一個傳說(我又一次相信了中國文化中捕風捉影的那一部分):勾踐失敗後,處心積慮複國,他找來西施,他派範蠡護送西施入吳,途經嘉興。西施看見並不高大的樹上結著李(想來不會很多),遂以李解渴,十指纖纖,不經意在果子頂端逗留了一個瞬間,留下一道指痕——後來美其名曰“西施爪痕”。這道傷痕,焉知不是刻印在西施心頭上的,是無法愈合的那一道?傳說之美,在於時間的悠遠,久而久之,那就姑妄言之姑妄信之——連敝同鄉朱彝尊也曾津津樂道,還有什麼好說的呢。他的《鴛鴦湖棹歌》第二十首,真真假假地寫著這樣兩行:“聽說西施曾一掐,至今顆顆爪痕添。”一枚果子,造就一個地名(後來更成就一個文化的符號),又跟曆史上的大美人西施姑娘拉上裙帶關係,結下那麼深的緣分——我靠,這枚有福的果子焉能就那麼輕而易舉地爛入泥土;即使真的零落成泥碾作塵,也總會有人起她於汙泥濁水之中——用嘴巴,用筆墨,用心靈……喚醒她,歌頌她,讚美她,打扮她……代不乏人。李有少女略微的羞澀(紫黑色的成分平添一分高貴),其果肉呈琥珀色,質細密,汁液充盈,兩根手指揉捏時的感覺,真個柔若無骨。牙齒輕輕嗑破李皮,吮吸,一股鮮甜、世間果然少有的滋味,溢滿心頭。用嘴一渥,一股醇酒味道,故李也稱醉李。醉者,酒之力在其中起了作用了——且不說兩千五百年傳奇的發酵作用。真正的名果李世間不多見,多的是李的贗品——我不敢說我吃到過的那一枚就是詩歌和傳說中的後代,但是,她的確和大街上號稱“李”的果子不一樣。以形狀和神色做個比較:贗品比逸品來得大,來得更其光彩照人——這一點頗類似於數千年文脈上結出的太多似是而非的贗品小玩意兒。真正的李並不起眼,她結在江南文化沃土中最深層的那一條根子上,以其命名的“李文係”(嘉興曆代文獻總集),早就超越了具體的一枚圓滾滾的果子,成為一個象征的符號。李是一種文化,當然更是一種情懷。人世間少有這樣飽滿而深刻的果子了,種種傳奇更是給她戴上了無與倫比的光芒。而作為果子的“客觀對應物”——那一根老藤上結出的文化,反過來開始滋養這片區域不算太大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