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七年(1678年),靳輔、陳演開始根據自己的理論整治黃河了。陳潢做過試驗,黃河下遊“十分水沙居其六,沙多於水”。他們根據明代水利學家潘季馴的方法,采用了“築堤束水,以水攻沙”,在清江浦以東的河道近處修建“縷堤”,在河道遠處修建“遙堤”。河水大時,開堤放水,減輕洪水對堤壩的衝擊,防止堤潰田淹;河水小時,蓄存河水,利用水的流速,衝沙刷沙,讓沙隨水去,進入大海。他們兩人還創造了一種‘放淤固堤法”,在淮陰到江都地段,因河堤不甚牢固,便在堤旁建設月形涵洞,引水入注,然後在月堤上再建涵洞,形同過濾,讓清水流出月堤外,黃沙留在月堤內。這樣,月堤外的清水,可以築渠再引進黃河,也可以築溝引進附近農田,作灌溉之用。月堤內截留的淤沙,日久便淤積成平陸,同黃河堤平,既可加固河堤,又可擇優選作農田。靳輔、陳潢還做了件好事,就是重新修建了一條中河(中運河)。黃河原先奪去了運河的一段,漕船從清江浦以北直到宿遷駱馬湖,要借助黃河一百八十裏路程。這段河道風大浪險,航道經常變化,“一遇暴風水漲,船沉人亡”,漕運常常中斷。靳輔不惜重資,另辟一段新運河—中河,僅借行黃河數裏,以後便黃河歸黃河,運河歸運河,兩不相涉。中河築成以後,舟船往來便利,商賈船行不絕,漕船可以順利到達京城,繁榮了南北經濟,保障了漕運安全,受到康熙的嘉獎。
到了康熙二十二年,徐州以下的黃河重歸故道,治河初見成效。靳輔從康熙十六年受任河道總督,一直幹到康熙二十七年,十一年裏,他同陳潢戴月披星,沐風浴雨,完成了黃河上數不清的工程,但在朝中卻受到許多大臣的攻擊,攻擊的焦點是黃河入海處的工程。黃河下遊是水高地低,針對這種情況,靳輔從清江浦以東直到離大海十數裏的地方,兩岸築起堅固的高堤,把黃河的水穩穩當當送進大海。築堤防水,這有什麼不好?問題就出在他違背了聖賢的古訓。中國自從大禹治水,就主張疏而不堵,靳輔用的是“築堤”的辦法,當然是堵的一種。這種辦法,成功則已,不成功就要身敗名裂。
恰好此時天又不遂人願,靳輔的黃河工程有幾處小決口,於是朝廷熟讀聖賢經典的大臣們便議論開來。安徽巡撫於成龍認為,靳輔犯了滔天大罪,應辦靳輔死罪。於成龍引經據典提出新方案。重新開挖海口,引瀉黃河下遊之水。康熙居然同意了。康熙不懂,於成龍裝懂,他們都不明白黃河下遊的地勢,海高地低,海水漲潮時,海麵比陸地還高出五尺,如果拚命開挖海口,名為疏導,實際上黃河之水非但流不進大海,反而造成大海之水倒灌黃河。靳輔當然不能同意。靳輔接任之初就擔心有人會無視黃河的實際,根據聖賢道理來反對他,如今禍事終於來臨。
康熙還算慎重,派尚書佛倫親往海口勘察,佛倫回來報告皇帝說,根據海口形勢,靳輔的辦法沒錯。康熙還不放心,讓在京的江蘇籍官員發表意見。這些江蘇籍官員,由於靳輔在黃河涸地上屯田征銀,侵占了他們的利益,本來就已經咬牙切齒,都說靳輔的辦法“不疏而堵”,違背經典,大逆不道。康熙疑惑了,交九卿會議再議。清朝九卿會議實際是中央各部院大臣的聯席會議,大臣們都熟知道開挖海口的主張是康熙皇帝已經同意的,如今黃河工程有了決口,便都主張嚴懲靳輔,並要他賠修決口工程。康熙動搖了,他說:“賠修非靳輔所能負擔,嚴懲也可不必,讓他戴罪立功,以功補過。不過海口開挖工程交由於成龍處理,不準靳輔過問。”
就這樣,靳輔和陳潢繼續在黃河上露宿風餐,含辛茹苦,戴“罪,立功,作出了不少成績。僅涸地 屯田一項,即安置了兩河數萬無業遊民,又彌補了曆年河上積欠,還儲備了若幹河防經費。然而,靳輔並沒能因功而抵“罪”,相反,康熙皇帝卻不斷接到論劾靳輔的奏章。其中於成龍最起勁,說靳輔“屯田害民,且阻撓海口疏浚”。康熙弄不清楚。
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他下了一道諭旨,命令靳輔、於成龍一同晉京,由康熙本人在乾清門親自主持“廷辯”,聽取雙方及滿朝文武大員的意見,最後再作“禦裁”。兩人來到京城乾清門下,於成龍振振有詞,都是聖賢大道理。靳輔的治河方法當然絕非萬無一失,當時,如欲徹底根治黃河,隻有良法一條:改道北遷。可是在封建社會裏,人工改道黃河談何容易?靳輔有苦說不出,在朝廷上全無招架之功。清運總督慕天顏接受了於成龍的賄賂,指責靳輔妨害了漕運,此事給康熙震動很大。其餘大臣根據書本道理讚成疏導,反對築堤。一時,靳輔成了“民族罪人”。康熙糊塗了,他作出了錯誤的判斷,指責靳輔苦累了黃河兩岸的百姓,引起江南士民的怨憤,於是將靳輔撤職罷官,聽候處理。陳潢的命運就更加淒涼了,康熙命令將他解京治罪,陳潢受不了一路上的折騰,到京沒有多久便含冤死在刑部的大獄裏。一代治河名匠,卻落得如此結局,真是叫人潸然淚下。然而不幸中的大幸是,陳潢死後,他的同鄉好友張靄生,將他生平討論河務的文稿搜集整理成書,名為《河務述言》,共計十二篇,總算給我們留下一部分他生平心血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