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剛好一個月時,雍正皇帝下令戶部全麵清查虧空錢糧。雍正不顧乃父“屍骨未寒”,就要對留下的積弊大動幹戈,可見其決心之大,也可見事情之緊迫。這是雍正即位之後的第一個大戰役,關乎國本,也關乎帝位。一旦無功而返,或半途而廢,不但雍正自己身敗名裂,國本也可能為之動搖。因此隻能勝,不能敗,隻能進,不能退。
然而雍正信心十足。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確實不是糊塗皇帝。而且,與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還有一個優勢,就是洞悉下情,他的特務情報組織遍布十分廣泛。各級什麼鬼心眼,小動作,官場上又有哪些流習和積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向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麵,沒有不打折扣的。清查虧空牽到那麼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台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這一下,貪官汙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確實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貪汙犯去查自己的貪汙,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他們的上司也同樣不可信。因為沒有一個貪汙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如果他不巴結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賄賂,他還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來,被彈劾罷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墨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隻能是叁種情況:要麼是昏官,對下情一無所知;要麼是庸官,知情而不敢舉報,或無力糾察;要麼是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聲,對下麵的胡作非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包庇縱容,搞“地方保護主義”。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即使他們手腳幹淨,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對策是派出欽差大臣。這些省級或副部級的特派員直屬中央,與地方沒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為官清正又精明強幹的能員。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導,不盡心也會盡力。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杆司令。雍正從各地抽調了一大批候補官員隨團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查出一個貪官汙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裏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這是一著妙棋,也是一著狠棋。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場頑症。曆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著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擦屁股。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這一回後任是來查賬的,當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遁逃,隻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而且,因為沒有後任給他補漏洞,他當然也不願意為前任背黑鍋。於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汙挪用,也難逃法網。貪官們當然不願束手就擒。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虧空。這也是老辦法:上麵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裏借些錢糧來放在庫裏。上麵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團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可惜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別想把它們收回去。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再說,他們也不願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貪官汙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不過,這還隻是雍正一係列對策的一部分。
2 斬草除根——“抄家皇帝”讓腐敗無處躲藏
在雍正初年,全國一片抄家之聲,貪官汙吏無處可逃,隻得想盡辦法把虧空、挪用國家的錢糧補齊。雍正知道,在這方麵不狠不行,自己退一步,便滿盤皆輸。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於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戶部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時,戶部要收“部費”,也就是現在說的“好處費”、“茶水費”。沒有“部費”的,哪怕是正常的開支,亦無手續或計算方麵的問題,戶部也不準奏銷,甚至拒收稅款。相反,如果有“部費”,即使是浪費虧空上百萬,也一筆勾銷。二是各部院動用錢糧,都是自用自銷,根本無人監督。雍正豈能容忍部院官員如此貪墨?但他知道,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沒有用的,甚至殺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辦法是改革製度。於是,就有了會考府這個中央集權的審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