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韜和小靜結婚了?除了那個蛋糕之外,我觀察他們的表情衣飾,與平時沒有任何不同。我一直認為結婚是件相當隆重的事,因此有點不敢相信。
“你們結婚了?”我問。
“是啊,這屋裏難道還有其他人?”武韜說。
“什麼時候結的?”我又問。
“今天領的證,你不信是吧?”他衝小靜擺了下手,“老婆,去把我們的證書拿來給他看一下,還有今天買的喜糖也拿出來。”
“你自己去拿,我要等著吃蛋糕。”小靜坐著沒動,笑容甜蜜。
“哎喲!”他誇張地叫,“剛結婚就使喚不動了,你這角色轉變夠快的。”
“是啊,我有證了,我怕什麼?”小靜說,“你的東西,一半都是我的。”
“哎……”他裝作無奈歎氣,“我這輩子算是落在你的手裏了。”
“你落我手裏了?是我落在你手裏了吧?”小靜像是要吵架的樣子,“結婚證九元,散裝喜糖十元,奶油蛋糕三十元,總共沒有花費五十元錢,你就娶了個老婆。便宜都讓你一個人占盡了,你還想怎麼樣?”
“我沒想怎麼樣啊,我去拿東西。”武韜溫順的一反常態。
我看了他們的結婚證,又聽他們講述了領證的過程。今天是星期一,他們兩人上午專門請假去了民政局,排了兩小時的隊,中午才辦理完畢。小靜說,武韜照合影的時候笑得不夠好看;武韜說,等他多練習,以後拍婚紗。
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地說著辦理結婚證的詳細步驟,我都暗暗牢記下來。吃了喜糖,又吃蛋糕,我向他們送上了祝福,想著明天再送他們一個紅包。
武韜說天氣熱,蛋糕不能放過夜,小靜說要減肥不能多吃,他們於是把奶油的部分讓了很多給我。我今晚已經吃了一個生日蛋糕,再來吃這個更大的結婚蛋糕,後麵都感覺有點惡心了,喉嚨裏像是抹了一層肥皂,滑膩得不舒服。
我心裏在想,結婚其實是一件程序簡單的事。就像武韜和小靜這樣,住著一個簡陋的合租房,隻買了喜糖和蛋糕來慶祝,見證人也隻有我。我認為他們此舉還是有些草率,但是看著他們幸福快樂的樣子,心中不免又很羨慕。
沒有結婚戒指,武韜說會在舉行婚禮的時候補上,至於婚禮的時間,他們都說還沒有確定,隻說屆時一定會給我發請柬。我不知道武韜是怎樣求婚的,聯想起他們吵架那晚武韜對我說過的話,結婚似乎是他用來哄小靜消氣的代價。
我夜裏又打電話給楚燦,告訴了她武韜和小靜領證結婚的事。她對此也很驚訝,說他們剛畢業才幾天就結婚了,速度簡直太快了。我強調說他們從高中就在談戀愛,到現在已經有七八年的時間,算是老夫老妻了。
“七八年啊?他們談那麼久的戀愛,就沒有感到厭煩嗎?”她問。
“厭煩應該沒有,如果有的話,早就分開了。”我分析說,“他們這麼長時間都能在一起,結婚以後也就沒什麼問題了。”
“你的意思是說,戀愛的時間越久,婚後就越不可能離婚?”她又問。
“那也不一定,這個問題要因人而異。”我更認真地思考,“不要把戀愛和結婚的界限劃分的那麼明顯。結婚後的感情也能保持戀愛時的熱度,戀愛期的心態也能像對待結婚那般認真,這樣就不會有離婚的問題了。”
“結婚和戀愛沒什麼區別的話,婚姻不就顯得無關緊要了嗎?離婚不就像分手一樣隨意了嗎?”她語氣生硬了起來,像是要和我進行一場辯論。
“所以啊,實際上還是有區別的。婚姻有法律保護,就像你寫過的那篇畢業論文闡述的觀點,人們在婚戀方麵有選擇的自由,但又不能觸犯道德的底線和法律的約束。戀愛隻是婚姻的嚐試,婚姻才是戀愛的目的。”
“但是現在很多人戀愛就同居了,和結婚也沒什麼區別啊。”
“選擇同居的人,到最後一般都會結婚吧?”
“那也不一定,很多人就是為了滿足生理需要呢。”她說。
“滿足需要也無可厚非,但如果不是深愛對方,那樣做就是無恥。”
“戀愛期間做那種事,應該很正常吧?”
“還是不要輕易去做更好……”
“如果做過了,就必須要結婚嗎?”
“我認為是的,如果不愛,何必要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