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當了,符淩便打算回玄天宗一趟。
一來,符淩特別喜歡北海山頭小院子裏的那些書,打算回去,將厲琛屋子裏的書全都搬走。
二來,他打算在北海山頭為洛玄置辦一個衣冠塚。
不管這人身前如何,但總歸是他給了符淩再來一次的機會,而且洛玄的身體已經與封鎖魔域的大陣融為一體,連個屍體都未曾留下,就立個衣冠塚作為想念。
想來沒有什麼地方比玄天宗更合適了。
因為不是很著急,這一路也就走的不緊不慢,兩人還順手解決了不少魔屍。
如今魔屍的數量已經是少之又少了,又因為各個城鎮都有宗門弟子駐守,所以百姓的生活相對還比較穩定。
這一次得以重新複活,符淩本來打算使用換容術隱藏自己,畢竟還頂著一個魔尊的身份,難免招來禍端。
可是萬萬沒想到,他這個從前人人忌憚的魔尊不知怎的就成了眾人口中的大英雄。
這一路走來幾乎都是讚美,欽佩,竟無一人再叫他一句魔頭。
也幸好這是一百二十年之後,認識他模樣的人沒有多少,不然這一路怕是要不停地被人圍觀。
兩人走走停停,走了有大半個月,這才到了玄天宗的腳下。
符淩瞧了瞧天色,已經是傍晚了。
“今日便在這個山腳先落腳,看看周圍的情況,如何?”
厲琛自然隨他,什麼都說好。
兩人便在山腳的客棧住下了。
符淩以前喜歡穿黑衣,因為黑衣可以隱藏傷口,血跡,讓旁人瞧不出他的軟弱來。
如今卻喜歡白衣,大概是受到厲琛的影響,覺得這白衫也別有一番風味。
以往隨意用綁帶束起的頭發如今也有人專門為他打理。
厲琛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為他束發,發絲穿過手指,再一點一點被他捉住,束起,大概是他每日最喜歡做的事情。
至少如今的符淩走出去,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樣,任誰都想不到這便是昔日的魔尊。
厲琛跟著符淩出門從來都不願意將就,客棧要住最好的,房間一定是天字號,最大最寬敞的,就連房內所有的被褥都會被他換上隨身攜帶的。
符淩瞧著他忙忙碌碌地身影,手裏剝著一個橙黃的桔子,嘀咕道:“這間客棧的東西看著還挺新,這麼折騰,你不累嗎?”
這人還不喜歡用術法,偏偏要自己親手換置,一點一點搬走,在重新鋪上。
這麼愛做家務,真是居家必備的好男人。
厲琛將被子鋪好,轉身走到符淩身邊,彎腰從他唇上叼去了他吃了一半的橘子,順便偷了一個吻,將他唇上甜甜的橘子汁全都舔去了,溫聲道:“別的總不如我親手帶的,你這身子畢竟被凍了這麼多年,還是養著些好。”
符淩動作頓住,臉頰有些微紅。
盡管兩人早已經坦誠相見,深入交流了這麼些時日,可是厲琛每次撩他的時候還是會麵紅耳赤,心跳加快。
這男人總是有辦法讓他慌亂起來。
符淩又往嘴裏塞了一個橘子,轉過臉,不願意讓他看見自己臉紅的樣子。
不然這床單必然還是要再換一次的,他這一路真的太有經驗了,不然也不至於耽誤這麼久。
一切都整理好之後,厲琛帶著符淩下樓吃飯,順便逛一逛這個玄天宗山腳。
兩人早已經辟穀,但是吃飯卻像是一種家的儀式,一日三餐,隻要有時間都不會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