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一家點心店遭劫,剛從監獄出來的威爾涉嫌,阿爾克警長到他家核實。
在他家門口有輛車,說明他在家,威爾聞聲從屋內抱著一個一歲多一點的小孩出來,見到警長,他有些慌張。
警長嚴厲地說:“把孩子放下,手放到腦後,回答我的問題。”
威爾把孩子放在汽車的擋泥板上,自己將手放在腦後:“怎麼啦,警長?這孩子是我外甥,不是綁架來的。”他想幽默一下。
警長發現孩子已從擋泥板爬到了車前蓋的平板上,他對威爾說:“今天,有人看到你到點心店去了,那裏發生了搶劫案。”
那孩子還想往上爬,威爾把小孩抱了上去,一手扶著他回答:“我今天去海邊洗澡,來回開車行駛了十二個小時,五分鍾前才到家,我怎麼會搶劫呢?”
警長一邊逗孩子一邊嘲諷地說:“別在撒謊了,這孩子已向我說明了一切。”
“這……”威爾一臉茫然。
問題:你知道警長的話是什麼意思嗎?
威爾說他“一來一回開著汽車行駛了十二個鍾頭”,而且“五分鍾前才到家”,那麼發動機一定是火燙的,前蓋板也一定很熱。如果那樣的話,小孩子是不會在上麵玩耍的。
電燈泡為什麼做成鴨梨形的?
電燈泡的形狀和鴨梨差不多。這樣做是有道理的。
電燈泡裏有一根很細的金屬絲,叫鎢絲。燈泡通了電以後,鎢絲就發出很強的光和熱。它的光把黑暗的屋子照亮;它的熱卻被外麵的玻璃罩隔在裏麵,不容易散發出去。鎢絲在高溫下,表麵會蒸發出鎢的蒸氣。鎢的蒸氣粘在玻璃罩裏麵,凝聚在一起,使明亮的燈泡變暗。
怎麼辦呢?人們根據熱氣體總是向上運動的道理,把燈泡做成梨形。這樣,鎢絲蒸發出的黑色小顆粒,就很容易被熱氣卷吸上去,粘在燈泡的細口上。燈泡的四周和圓圓的底部就能保持清潔,燈泡就總是亮閃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