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他這已經是第二次看餘一平的日記了,越看越覺得他該殺……這小子是個叛徒,當麵像孫子一樣溜須,背後卻搞這種名堂,真該殺。可是看來看去,他又覺得魏民該殺了,因為,在餘一平的記錄中,魏民曾多次去紅樓,泡過梅娣……看到這裏他不由火冒三丈,媽的,他竟敢玩自己喜歡的女人!盡管知道梅娣不是跟自己一個人,可一想到姓魏的那副嘴臉跟梅娣在床上的樣子,他就氣不打一處來。看來,應該把姓魏的也收拾了,別看梅娣是自己殺的,可那是沒辦法的事,自己殺她行,姓魏的泡她不行,媽的,你等著……
最使紀雲龍感興趣的是日記本後邊記的一些東西,這是另一個人的筆跡。這個筆跡與餘一平的不同,從墨水上看已經寫了很長時間,一開始是一些什麼工作上的事,都是市委、市政府之類的詞,可最後一頁上卻寫了挺長一段魏民的事,看上去,那時魏民還是副市長呢……看著看著紀雲龍的心驚起來,汗也出來了。他明白是誰寫的了,明白寫的是什麼意思了。媽的,這日記要是讓公安局得到,魏民肯定沒命了,怪不得他說啥也要得到它……可是,他是怎麼知道有這本日記的呢?肯定是從餘一平那兒知道的。瞧,在日記的最後,餘一平還寫了一行字:“此事可資利用,但暫不宜聲張。”
真是陰險毒辣呀。紀雲龍看後,對餘一平為人有了深刻的認識,覺得,此人要是幹自己這行,絕對是把好手。媽的,殺得對,殺得好,真是該殺,也可惜他老婆了,怎麼能跟他過這麼多年……對了,他還跟自己說,他老婆跟李斌良摘破鞋,也不知真假,這倒也是條有趣的信息,必要的時候,可以利用一下……媽的,姓李的那小子平時一副正人君子模樣,原來也是這種貨呀!
想到李斌良的時候,紀雲龍再次產生一種不妙的感覺。這種感覺已經產生一段時間了,現在越來越清晰。這麼多年來,可是第一次有這種感覺。主要是跟姓李的這小子打交道後開始的。人真是緣分,怎麼會碰上他?自己已經在這個世界上多活了快四年,除了魏民、秦榮三四個人,誰也不知道,可現在他猜出來了,還盯得挺緊。雖然暫時還不能把自己怎麼樣,甚至連自己的模樣他還沒見過,可仍然感到不安,感到他在步步逼近。媽的,這樣下去,早晚有一天落到他的手裏。那可不行。絕不能坐以待斃,應該采取措施……
采取什麼措施?離開這裏……這倒可以,是挺容易的事,可到哪裏安身卻不容易了。金嶺那塊根據地已經沒有了,那可是自己費了不少心機才經營起來的呀。這四年來,他已經嚐到了沒有根據地的滋味,深切感到,你可以四處流浪,可以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但人不可能一生如此,必須有一個長期的落腳之地。如果沒有妥善的理由在一個地方長期住下來,就極易被發現。因為,公安機關的人口管理看上去簡單,卻十分有效。你住到哪裏時間稍長,就會有民警上門,了解你的情況,核對你的身份……當然,現在造假戶口很容易,多花倆錢,到廣州等地買一個足以亂真。但,光有戶口還不行,還必須要由當地公安機關發準遷,你總不能到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找到公安機關說,我要把戶口遷你們這兒來吧。正為解決這個問題,自己當年才與朱貴老婆混了一段時間,然後花錢偽造了遷移證,騙過當地派出所,落下了戶口,從此才安全地隱下身來。
想到這兒,他又想到了朱貴和他的老婆孩子。當然,他們一家三口早已在地下相聚了。想起來真他媽的可笑,那朱貴和自己居然是親兄弟,還是孿生兄弟,可除了相貌,脾氣性格沒一點相像的地方。那種生活他怎麼能受得了呢?其實,朱貴選擇得也對,病肯定已經治不好了,活的日子已經不多了,替兄弟一死又有什麼不可以呢?還給老婆孩子留下了好日子。
當時,可是給了他家十萬元哪,他是一輩子想都沒想過那麼多錢哪!當時,老太婆在這件事上沒少出力,見朱貴時,還假惺惺流了淚……也就為這些,為了給老婆孩子留個舒適點的生活,朱貴替自己挨了槍子……不過,朱貴上當了,那十萬元後來也歸了自己。朱貴死後,依照事先講好的,他老婆和兒子遷離了本地,遷到了江川,隨後自己找了上去,騙他們相信了自己,接受了自己,等真的生活在一起後,他們也就把生命交到了自己手中,對威脅自己生命的人,是絕不能長留這世界上的。弄死這兩條人命,對自己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對這個結果,朱貴是萬萬想不到的。這不怪自己,都怪他,誰讓他那麼傻?兄弟又怎麼了?到你死我活的時候就是親爹親娘也顧不上。對,還有老太婆,也不是個東西,總向自己要錢……要不先滅了她,姓李的再去幾回,沒準她就把自己賣了。當然,這一切不能怪自己,隻怪李斌良,都是他逼的,早晚有一天我要報仇,幹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