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2章 風鈴(3)(2 / 3)

你是怕……可人家下決心……叫啥個來?對了,叫金盆洗手……

常老板幾乎在號:從來就沒有金盆洗手這種事!

他真的生氣了,不想講了,扣死電話。不一會兒鈴聲響起,他幹脆關機。徹底中止街頭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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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並不以他的意誌為轉移,他不想“說案”,不代表別人不想。

第二天,他又被叫到派出所,新一輪“說”在老地方繼續。

不同以往,邵所一坐下就掏出香煙聞味兒,黑著臉,後把煙丟下,開始。

杜連福,今天是第幾次了,還記得嗎?

記得。

多少?

三次。

對你講,我們快要失去耐心了,不能耽誤在你這裏,使案子久拖不破。

我也希望案子早早破,可……

可什麼可?實際行動表明你不希望破案,而希望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是不是這樣?

不是。真的不是。

不是就好好配合我們。竹筒倒豆子,把所知道的都講出來。

行。

講吧。

講啥呢?

不是說了嗎?凡是與犯罪嫌疑人有關的都要講出來,都有用。比方說穿的衣裳,從頭到腳……

腳?他不由重念一句。一個腳字倒提示了他,他看見過那歹人的腳,是從鏡片下沿往地麵看到的。他說我看見了他的腳。

噢,穿了雙什麼鞋?

解放鞋。

解放鞋?

對。

什麼顏色?

草綠色。

是新是舊?

舊。

沒打補丁?

這個……沒注意。

想想,好好想想。

……想不起來了。

穿沒穿襪子?

沒。

肯定?

肯定。

要真是這般,你提供的這條線索對我們破案一無用處。

抓不到他?

咋抓?進城打工的幾乎都穿解放鞋,從多少萬雙解放鞋當中查找犯罪嫌疑人……大海撈針啊!

這時小警察接邵所的話說:是根本不可能的。

這倒讓他鬆了口氣。剛才說出鞋的事他一度擔心警察會根據這一點抓到那個一直掛在邵所嘴邊的“犯罪嫌疑人”,抓不到正好。

邵所:繼續講。

他犯難地望望邵所:還講啥哩?

邵所:從綁到放的點點滴滴。

他說也沒啥點點滴滴……

啪!邵所把手裏的打火機往桌上一丟:我再對你講一回杜連福,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啊。

酒?邵所的話,冷不丁讓他想到常老板。邵所當是知道常老板請他吃飯的事,才這麼說。這是敬酒,那麼罰酒……

邵所接著就說罰酒了:有句話叫三次為滿,下次就不是在這裏對你問訊了,也不會這麼溫良恭謹讓,因為事情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你,杜連福已從原先的被害者變成犯罪嫌疑人的同夥。對社會的安全造成危害,對人們的生活構成威脅,這是我們所不能容許的,這個,你懂不懂?!

他搖搖頭。

小警察說:邵所的意思你應該能明白的。

他又搖了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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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所話的含意是公司法律顧問代律師讓他明白的。這也正常,作為普通人,他對司法這一套向來無知,法盲。而律師對此卻十分精通,是所謂的專家。

他是在洗浴城大堂裏遇見代律師的,律師見到他現出一副驚喜樣子,說正好正好,杜師傅給我修修腳吧,費師傅回家給村主任的爹奔喪去了,李師傅也不在……他一時不知該怎樣作答,按說他可以回絕,說自己不上班,可這般又擔心律師誤會他。店裏規定,凡是老板的朋友來洗浴,無論搓背、足療、修腳還是保健按摩,一律免費。為其服務的技師也不得從這一單中提成。一旦涉及個人利益,事情就趨於複雜化,也自是因人而異的。有人在乎,有人不在乎,杜連福當屬於後者,他覺得過於計較,隻盯著錢眼讓人小瞧,前麵所說的擔心誤會正基於此。他望著代律師說先洗澡吧,我做做準備。做準備時他不由想到費師傅,這家夥老往家裏跑,上個月剛回去一趟,說村裏選村主任,這一票的人情不能瞎。票錢也不能瞎。回來閑談末論,他問把票投給誰了,老費說投給原來的村主任。他問那主幹得挺好?老費罵句:操,好個屌。他問:那咋還選他?老費說一是他給的票錢高,再是人家公開叫板,說他幹了幾任,夠幾輩子活了,心裏倒是想給百姓幹點實事,要再換一個新的,上台就一門心思大撈,快撈,還有老少爺們的好果子吃?反正要好要歹你們看著辦。想想他說得在理,大夥就選他接著幹了。想到這不由歎了口氣,現如今“在理”的事恰恰多不在理,不認也得認啊。

所謂準備,就是磨刀,給代律師割雞眼刀必須鋒利,他曾問代律師這麼年輕腳咋就弄成這樣。代律師說他剛當律師時沒車,全靠兩隻腳跑路,天長日久就生起了雞眼,且一發而不可收。即使後來買了車,省了腳,雞眼照長不誤,他開玩笑說給洗浴城當法律顧問就是為修腳方便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