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不再遠行(1)(2 / 3)

貝笛點頭說:“是的,與其在丈夫麵前低人一等,委屈一生,還不如一個人輕鬆隨意,過小鳥一樣的自由生活。”

羅霄現在很自在,過的就是閑雲野鶴一樣的日子。她非常享受目前的逍遙狀態,一早一晚還要練習舞功,又是彎腰,又是劈叉。

貝笛說:“你還是忘不了你的老本行啊?”

羅霄便笑道:“我的老本行是孔雀舞,不是脫衣舞。”

貝笛問她:“下個周末有沒有新安排,要不跟我去公園跑步?”

羅霄說:“下個周末華人教堂有演出,你願意參加嗎?沒有錢,但是包飯。”

貝笛連忙搖頭:“我不想去華人教堂,聽不懂你們的中國話,嘰嘰咕咕的。還有你們上次聚餐,吃的那些手爪爪,血淋淋的嚇死我了。”

羅霄說:“你不喜歡就別說吧,形容的那麼惡心。”

貝笛說的手爪爪,不過就是中國人喜歡的鳳爪和豬蹄子,特別是那豬蹄子,人家用料酒、蔥、薑、鹽、桂皮,還有茴香、花椒紅燒出來的,程序不簡單,先用大火燒到豬蹄有了亮色,再移至小火慢慢燉爛,這一燉就是一個整夜,用了多少心思,在貝笛的眼睛裏卻成了“血淋淋的手爪爪”。羅霄發誓:“貝笛你聽好,我下次再不帶你去華人教堂了。”

“那帶我去華人教堂吧。”吉米聽了,嬉皮笑臉插了一句,“我喜歡中國菜,更喜歡中國姑娘,給我介紹一個中國女孩子吧?”

羅霄喝道:“你去死吧,好好的女孩,給你介紹去跳脫衣舞啊?你毀了我一個人的幸福不說,還要毀我更多的同胞啊?”

吉米聽了,依然是一臉的壞笑:“我看你一臉的青春快樂,幸福得很啊,誰毀了你的幸福?踢開了你那未婚夫,是不是又撈了一個野男人,日日夜夜把你滋潤得有光有彩有精神,快樂得像天天偷吃香蕉的猴子?”

明明是一句帶色的壞話,羅霄卻聽得歡喜受用。她回家後還對著鏡子看,鏡子中的那個女孩真的是光彩照人,眼睛裏滿滿的自信。她自己都愛上自己了。一想起華人教堂的幾個單身漢,時不時給她一些熱情的暗示,她就忍不住笑,很歡喜地笑。他們都是優秀的男人,在美國讀了博士,有不錯的工作,高高的年薪。如果真要從他們當中挑一個人,她或許會挑蘇牧師,蘇牧師原是斯坦福大學的電子博士,畢業後在矽穀一家半導體公司當高級工程師,收入是很高的,生活也是甜蜜的。有一天腦子突然一閃,改變了人生的軌道,決定獻身基督教,去神學院當了學生,畢業後當了牧師。羅霄很喜歡聽蘇牧師講道,沒有大道理,都是從日常生活的小事說起,卻能在細小入微之處感受生命的真味,似乎有神的指引,內心充滿寧靜的喜悅。

蘇牧師個子高,儀表堂堂,眼睛裏常常有溫暖的微笑,微笑中散發著寧靜的書卷味。他怎麼會沒有老婆?羅霄後來才知道,蘇牧師曾經有個漂亮老婆,曾經也幸福美滿琴瑟合鳴過。分手的原因很簡單,他好好的工作不幹了,想把餘生奉獻給耶穌,老婆哪想得開,死活不幹,就這樣各自踏上了不同的道。羅霄能感覺到蘇牧師對自己的友好,平靜溫和的眼睛,和她說話時,偶爾也有一閃而過的綺麗的電光。

羅霄不慌,她暫時還不想又進行一次戀愛。孫華留在她心頭的影子,時不時晃悠,還沒有徹底掃幹淨。自打她和孫華分手後,她就打報告要求內調,調到部隊醫院的癌症中心上班,癌症中心離醫院總部有五分鍾的車程,這樣她就避開了和孫華撞麵的尷尬。盡管這樣,撞麵的概率還是不小,停車場中,大樓電梯裏,還有休息室和咖啡廳,依然有撞見的可能。

但是孫華還是很快看見了她,不是她本人,而是她的相片,她神采飛揚的相片。因為羅霄長期認真工作,責任心強,又吃苦耐勞,得到上司的讚賞,還有病人不停來個感謝信和小禮物,她被評為上半年優秀護士,相片堂而皇之上了醫院的網站首頁。她知道孫華會看見她的相片,心頭特別地快樂,有一種異樣的得意。

她知道孫華看了相片肯定有反應,但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相片掛在醫院網站首頁的第三天,羅霄下了班,遠遠看見停車場上一個人站在自己的車旁邊,那不是孫華是誰?羅霄走過去禮貌地用英語問候他:“孫醫生你好!最近工作得還不錯吧?”這樣的句子,她可以問候任何陌生人。

孫華搖頭對她苦笑道:“看來你還是沒有原諒我,還是在恨我。”

“我哪有這麼大的能量來恨你。”羅霄表麵漾著熱情的笑,心底卻在冷笑,“你以為你是誰,我還對你念念不忘?”

孫華是個直人,不愛轉彎抹角,東兜西轉,玩什麼遊戲,他直接幹脆地問她:“今晚有空嗎?我想和你談談。”

羅霄心想,我雖然跳過脫衣舞,但也不是應招女,不是你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她總是無法忘懷,他那時對她的猜疑,對她心靈底線的侵犯。愛得深,傷得也深,她真的是怕了。

見她沒有反應,孫華又加重了語氣:“自從你走後,一直都想和你談談。”

她聽了,一點感動都沒有,想裝出禮貌的樣子,可說話的聲音還是嗖嗖地冒冷氣:“真的對不起,我今晚沒有空。”

他立刻問她:“那周末呢?”

她笑道:“周末更沒空。”

他眼睛眨了眨,一閃而過的落寞,他低聲問道:“這麼忙,是不是已經有了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