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1 / 1)

文仲良時常想,最初,如果自己沒有去律師事務所,而是一直呆在司法局綜合科,生活會是什麼樣子?

他會一輩子坐在一張鬆木辦公桌後麵,喝茶,看報,平安到老。

也許會有不如意的時候,有失落的時候,也許會像別的男人那樣,喝個小酒打個小牌,和辦公室新分來的女大學生曖昧曖昧,但是就像水不管有多千奇百折,終歸要流入大海一樣,他一定會像大多數人那樣,將婚姻這艘小船平穩地劃向人生的終點。他和林一雯兩個人,也許會在越來越平淡的日子裏心平氣和、毫無遺憾地老去。

可是,命運是不可以假設的。

他是在律師事務所後的第三年碰到江雲的。那時候他和老張剛剛辦完那樁槍下留人案,盡管最高法院經過複查,最後還是核準了他們委托人的死刑判決,但他和老張還是因為這起案件而聲名大噪。自清末以槍決取代斬首以來,“刀下留人”的傳奇有年頭沒上演過了,人們因此很是興奮了一陣。那時他和老張都在睿智通達的中年,有著挺拔的身姿,如火如荼的事業。初戰告捷後的他們,眉宇間不免有仗劍四顧、舍我其誰的熠熠神采。

文仲良還記得那是在一個炎熱的夏日,他在辦公室裏看一個案子的卷宗,老張沒有敲門,直接就推門進來了。身後跟著的就是江雲。

他第一眼看見江雲的時候,馬上就產生了一種要窒息的感覺,她整個人,就像盛開的熱帶花朵,豔麗的色彩,火辣辣的氣息,處處刺激人的神經。他簡直有些呼吸不暢。他後來為她所做的一切,與其說是因為她的引誘,不如說是出自他對她的討好。一開始老張和他一樣昏了頭。他們以為自己是英雄,救得了落難美人。

老張是個聰明人,發現江雲牽扯到七號別墅時,馬上揮劍斬情絲,抽身而出。江雲名下的七號別墅是棟曆史悠久的老別墅,是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國共兩黨的首腦人物都曾在這裏小住過,推門出去就是一小片沙灘,風景美不勝收。江雲提供的買賣合同漏洞百出,老張不愧是老張,一看合同已知是怎麼回事,誰敢賣七號別墅呢?用腳趾頭也能想得到。江雲跑來谘詢買賣合同的問題,無非是聽到了什麼風聲,做點暴風雨來臨前的準備,好使自己對七號別墅的擁有合法化。換個人,早就要聞風喪膽了,可是江雲,就有種在那圖謀丟帥保車。這水不知道有多深!老張想明白過來,不禁大汗淋漓。

老張拉著文仲良去市京劇院看四進士。他們原本對京劇都不甚熱乎,但卻也都知道四進士,“一出四進士,半部大明律。”劇中宋世傑是個足智多謀的訟師,憑著自己的勇敢與智慧,在知府殺氣騰騰的公堂上救民婦楊素貞於水火。

“江雲不是楊素貞!”老張意味深長地對文仲良說:“再說,幾千年來,也就這麼個成功的個案。”

文仲良很固執地認為,在與政府的買賣合同關係中,個人總是處於弱勢,無論如何,都值得一爭。他以為至少可以像槍下留人案一樣,在一成不變的舊習裏撕開一道口子,好吹進些新鮮的風來。當然,除了這個正大磊落的原因外,他也不能否認,他的內心裏也暗湧著一股英雄救美的豪情,那是每一個男人從孩提時代起就在心內悄然滋長的豪情。

文仲良後來明白,律師不過就是有點辯才,挑動得了什麼?可惜那時候他又能聽得進什麼呢!他太相信江雲,也太相信自己,自以為兩腳都踩在合法線內就可以了,可有時候那條線在哪裏,誰又能說得清?最後的結果很諷刺,江雲全身而退,交回別墅了事,進去四個人,一個副書記、一個副市長、一個國企老總,加文仲良一個小律師,果真是“四進士”。前三個人貪汙受賄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七號別墅對他們來說隻是無足輕重的一個細節,而他,一跟頭全栽在這個細節上。

後來,文仲良也常常問自己,那陣子,他是因為不愛一雯了才陷入江雲的溫柔鄉的嗎?每一次,他都很肯定地回答自己,不是這樣的,不是!他愛一雯,從來就不曾改變。隻不過,江雲就像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總能輕易把她周圍的男人都點燃,他沒能幸免。這是他不如老張的地方。曾有一陣,每每想到這件事,文仲良就不免又羞又愧。

不過,對於江雲出家這件事,文仲良倒沒有覺得多詫異,不像老張,感歎連連。

一團火,燒到最後,可不就是灰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