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1 / 2)

第二章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

一天,父子夢見鬼卒把他們拘押到閻王殿。閻王靠著書案,先審問父親,說:“士、農、工、商,各有各的固定職業,你為何要寫訟詞?”

父親回答:“難道是我愛打官司嗎?人們用金銀、禮物來誘惑我,我一拒絕,他們就雙眼冒火,我不得已隻能答應。”

閻王接著又審問兒子,兒子說:“這是你的過錯!假如使我生來手就笨拙,怎麼能寫狀詞呢?”

閻王問:“你們有什麼本領,能顛倒黑白?”

父子回答說:“這不難。比如柳下惠坐懷不亂,可以當做強奸來處理;管仲接受駢邑,可以當做侵奪田產來處理。”

閻王說:“這就是把直的誣陷成曲的!那怎樣才能把曲的變成直的?”

父子答道:“這更不難。比如傲象殺兄長,可以說成是遵照父命;陳平勾搭嫂子,可以說是因為嫂子落水他去救援。”

閻王說:“原來如此啊。那你們是如何欺瞞聽訟的官員的呢?”

父子回答說:“隻要按一定的方法去欺騙,把假話說得合情合理就行。顏回也曾被孔子懷疑,曾子的母親也不能完全相信兒子。更何況坐堂審案的官員,明鏡高懸的能有幾個?一推二問,多被一些細枝末節所迷惑,又被佐證所牽製。我們碰到廉潔正直的官就挾製他,碰到殘酷貪婪的官就與他結成一夥,幾乎沒有行不通的時候。”

閻王大怒,命牛頭鬼挖去父親的雙眼,砍斷兒子的兩臂,仍讓鬼卒將二人押回陽間。

父子倆醒來後,便真的像夢中經曆的,父親沒了眼睛,兒子缺了胳膊。官府聽說了這件事後,都說他們父子既然遭受了陰間的責罰,以後打官司的或許會少些。幾天後,官府派差役前去打探。隻見那些要打官司的人,手捧金銀財物,在那父子倆的堂下排成一圈等候。那父親麵向南坐在一個榻上,合著雙眼,喃喃口授;他兒子則在旁邊橫放一個

幾案,用腳趾夾著一支筆,運寫如風。差役回去報告,官吏們感歎地說:“即使州縣長官全變成活閻王,這樣的人也根除不盡。可怕啊!”

經典溯源

江以南多健訟者,而吳下為最。有父子某,性貪黠,善作訟詞,一日,夢鬼役押赴閻羅殿,王憑案先鞫其父,曰:“士、農、工、商,各有恒業,爾何作訟詞?”答曰:“予豈好訟哉?人以金帛啖我,姑卻之,而目眈眈出火,不得已諾之。”繼鞫其子,曰:“是汝之過也!使我生而手不仁,烏乎作狀詞?”

王曰:“爾等挾何術,能顛倒黑白若此?”曰:“是不難。柳下惠坐懷,作強奸論,管夷吾受駢邑,可按侵奪田產律也。”王曰:“是則誣直為曲矣!而拗曲作直則何如?”曰:“是更不難。傲象殺兄,是遵父命;陳平盜嫂,可曰援溺也。”

王曰:“是則然矣!其如聽訟者何?”曰:“欺以其方,則顏子拾塵,見惑於師,曾母投杼,亦疑其子。況南麵折獄者,明鏡高懸有幾人哉?排之闔之,抵之伺之,多為枝葉以眩之,旁為證佐以牽之,遇廉善吏挾之,貪酷吏夥之。我術蔑不濟矣!”

王怒,命牛首抉其父雙眼,而斷去其子兩臂,仍令鬼役押回。

比醒,父子各如所夢。聞於當事,謂若輩既遭冥譴,訟詞汔可少息。越數日,命胥吏往瞰之,見赴訴者,捧金執幣,環伺堂下。其父南向趺坐一榻,闔雙眼喃喃口授,而其子旁橫一幾,以腳趾夾五寸管,運寫如風。胥吏歸述之,當事者歎曰:“使州縣盡作活閻羅,此輩亦不能除也。可懼哉!”

鬼話歪批

狀師殘疾了,生意依舊紅紅火火,令人稱奇。可笑世人你爭我鬥,倒繁榮了其他產業。訟師的子孫至今未絕種,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依舊是他們的拿手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