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與鬼鬥,其樂無窮:捉鬼降妖篇 (1)
你知道鬼也能賣錢嗎?你知道棒槌、山貓、巨人是怎樣作祟的嗎?你知道鬼和妖是如何被收服的嗎?這裏有膽識非凡的女孩李寄、比鬼還精明的宋定伯、勇猛過人的呂思、與女鬼對吹氣的陳鵬年……來,先睹為快吧!
李寄斬妖蛇
出處:《搜神記》
閱讀環境:書桌旁
恐怖係數:★★★
東越的閩中地區有一座庸嶺,高幾十裏。嶺西北山縫裏有一條大蛇,七八丈長,十幾圍粗,當地人非常怕它。
東冶的長官都尉和他所管轄的各縣城行政長官,多有被大蛇咬死的。用牛羊祭祀,仍舊不能製止危害。大蛇有時給人托夢,有時告訴巫祝,要吃十二三歲的童女。郡縣的長官都為這事擔憂,隻是大蛇仍然無休止地肆虐逞凶。他們一同尋求人家奴婢所生的女孩子,連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養著。到了八月初一祭祀,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蛇就出來吞吃童女。年年如此,已經用了九個童女。
這一年,官府又預先招募尋找,沒有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將樂縣的李誕,家裏有六個女兒,沒有兒子。李誕的小女兒名寄,要應征前往,父母不答應。李寄說:“父母沒有福氣,隻是生了六個女兒,沒有生一個兒子,有孩子跟沒有孩子一個樣。我沒有淳於緹縈幫助父母那樣的功績,既不能供養父母,又白耗費了穿的吃的,活著沒有什麼用處,不如早點死了。賣了我的身體,可以得到一點錢,用來供養父母,難道不好嗎?”父母慈愛,終究不讓她去應招。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父母沒法製止。
於是,李寄向官府請求賜給鋒利的寶劍和咬蛇的獵狗。到了八月初一祭祀那天,她便帶上劍,牽著狗,來到廟中坐下。她預先用幾石米拌上蜜糖,做成糍粑,放在蛇洞口。大蛇爬出洞外,頭大得像個穀倉,眼睛像兩麵二尺闊的銅鏡子。蛇聞到糍粑的甜香氣味,就先大口吞食起來。李寄立即放出獵狗,獵狗衝上前去咬大蛇,李寄又從後邊用寶劍砍傷了蛇幾處。蛇受不了傷口劇痛,就猛然躍了出來,躥到廟中院子裏死掉了。李寄進洞一看,發現九具女孩留下的頭骨。她從洞中把這些頭骨全拿出來,痛惜地說:“你們這些人軟弱膽小,結果被蛇吃掉了,真值得憐憫啊!”說完,李寄就緩步回家去了。
東越國王聽說這件事,就聘娶李寄為王後,任她的父親為將樂縣令,她母親和姐姐們都得到賞賜。從此東冶不再出現妖異怪物,有關李寄斬蛇的歌謠至今還在流傳。
經典溯源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裏。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大十餘圍。土俗常懼。東冶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禍。或與人夢,或下諭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長,並共患之。然氣厲不息。共請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齧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爾時預複募索,未得其女。將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父母無相,唯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寄自潛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懷劍將犬。先將數石米糍,用蜜[HT5,6]麥[KG-*3]少[HT5]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聞糍香氣,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齧咋;寄從後斫得數創。創痛急,蛇因踴出,至庭而死。寄入視穴,得九女髑髏,悉舉出,吒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哀湣!”於是寄女緩步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