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城的特點就是:肮髒。
以至於,與其說空氣裏充滿了灰塵,還不如說灰塵的縫隙間尚存留有空氣,更為貼切。太陽光被扭曲了,飽受蹂躪。看上去,那些丟失了色澤和方向的光線一定非常難受,不住地折騰,掙紮。就跟城裏人不住地咳嗽一樣。
市民濫用止咳糖漿有滋有味地上癮,養成了縮起脖子走路的習慣,不穿淺色衣,把頭發剪到最短……這些情況說明兩個問題。第一:肮髒;第二:辦法總是有的。
關於辦法,還可以舉雨天為例。屆時大家就不僅隻是習慣性地縮起脖子走路,而且像練一種叫“梅花樁”的功夫那樣,在濃稠的泥場裏,舞蹈般踢踏出連綿不絕的吧唧吧唧的聲音。
雨天,全城響徹了這號統一的聲音。
牛,馬,小毛驢和長疥瘡的豬,肆無忌憚地在最繁華也是唯一的大街上屎尿。
痰。
市民們就是從這樣的背景裏目睹女孩子走過來的。她穿過彌漫的塵土走過來,顯得鮮明而且突出。雖然她和眾人一樣,麵呈土色,被深暗的布料嚴嚴實實包裹,看不出任何可能有的線條。
但她提著一隻小提琴。琴盒並且很新,兩條鍍鉻的金屬鑲邊放出銀子的光輝。
市民們於是憂慮了。
這憂慮是自然而然的。正如某位到別人家裏作客的先生,他走進一套賞心悅目的房間,在等待主人的片刻,發現牆上有幅掛歪了的畫,他於是上前,將它扶正——如同失去平衡的不是那幅畫,而是先生本人。他這麼做,便是自然而然。
而小提琴,正相當於那幅掛歪了的畫(要闡明小提琴與那幅畫在效用上的等同性質,須結合小城惡劣的環境,及其對市民身心諸方麵日久天長的影響,那將是個冗長乏味的演繹過程)。稍有不同的,是市民們沒有急於去“扶正”它,不過表示了憂慮而已(這自然又與他們孱弱的體格、優柔寡斷的稟性,最終同久處其中的肮髒有關)。年長些的,還會勾起一段陳舊的記憶,兼及嚴肅的思考。
很久以前,這城裏來了個年輕人。他從遙遠的大城市一路風塵仆仆到達此地。當他拎著市民第一次見到的小提琴踏進小城時,頓時覺得風塵仆仆的不再是自己了。他到百貨公司雜貨櫃當營業員。百貨公司有個很高的涼台,黃昏時候,人們總看到他在那裏孤獨的演奏。他用下巴夾住那個奇形怪狀的東西,歪著頸根,上上下下扯。風把他的長發(他當時拒不肯從俗)搖動起來,也仿佛把他整個的身體搖動起來,他在冥暗的天色裏這麼搖動不已著,讓人感到幾分蒼涼,不安,至於可怖——尤其他弄出來的那些個聲響。
這好在都是過去的事了。他跟雜貨櫃的另一個營業員結婚(在鬧戀愛的階段,他玩足了稀奇古怪的名堂,例如明明兩個人成天並排站在一起,卻偏要勞神費力寫信,甚至寫誰都,讀不懂的詩)之後,就把小提琴塞到了雙人床底下。他說,將來可以教教孩子。不知為什麼,直到他的三個孩子和其它市民的孩子一樣,在滿街泥土裏奇跡般地長大起來,也沒有實踐那個諾言。他早已調到管理部門坐辦公桌,頭發當然極短。
而且那隻小提琴,也在某一天被他老婆扔進灶膛,火光熊熊地給這個世界留下最後幾小節嗚嗚咽咽。
這就排除了女孩子和他的任何聯係。那麼,她哪來的小提琴呢?她也能弄出那種令人心悸的吱吱呀呀嗎?如果能,誰教她的呢?如果不能,她為什麼要擁有這樣一個古怪物件呢?疑慮重重的目光雨點般落在女孩子身上。
女孩子感到了這點。
女孩子的目的達到了。
女孩子喜歡這東西。她的自作主張或許天生或許毫無由來。喜歡,就這麼回事。如果她提著它,走過最熱鬧的處所,能獲取人們前所未有的關注並由此得到滿足和樂趣,那她就沒法叫自己不喜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