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貞觀恢弘,遺風鐵血,帝國如日中天 (2)(1 / 3)

第二篇 第二章貞觀恢弘,遺風鐵血,帝國如日中天 (2)

大唐律法這朵盛世的牡丹,不僅是唐代帝王治理天下的重要依據,也成為後世曆代王朝編製封建法典的藍本,正如明初丞相李善長言:“曆代之律,皆以漢九章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製家遵唐舊。”它的芳香還漫延到了中國以外的地方,被廣泛地流傳到了中國的鄰國,朝鮮、日本、越南諸國的古代律法,也大多模仿唐律。大唐律法在中國古代法律文化的發展過程中,長開不敗。

出淤泥而不染,吏治清廉若夏蓮

如果說大唐的律法如綻放的牡丹,芳香彌漫千百年之久,那麼大唐的清廉便如盛夏的蓮花,“百節疏通,萬巧玲瓏,亭亭物華,出於淤泥而不染,花中之君子也”。

儒家修身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念中,“廉潔”、“廉平”、“廉正”、“廉直”、“廉謹”是主要的道德準則。“廉者,民之表”,“廉者,仕之本”,“廉恥,立人之大節”,“廉恥者,士人之美節”等關於廉的說教,俯拾即是。曆代王朝十分重視對廉政的倡導,“吏治清廉”也被視為從政者的主要行為規範。《周禮?天官塚宰》中有六條考察官吏政績的標準:“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六條標準都離不開一個“廉”字,可見“廉”是做官之本和考察之要。

這朵清廉的蓮花之所以可以在唐朝開得如此絢爛,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當時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監察機製,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君權,防止了行政權力的濫用,有效地阻遏了政治、經濟的腐敗。

孔子早在春秋時期便已提出“仁者愛人”,表明了對不愛護百姓的帝王的否定;孟子也緊隨其後提出了“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本思想,將百姓放在了首位。唐朝的開國者李淵、李世民經曆了隋末的暴政,深刻地領悟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在初唐時期確立了“安人寧國,先存百姓”的國策。

唐代的監察製度沿用的是隋代的舊製,全國最高的監察機關為禦史台。禦史台的最高負責長官是禦史大夫,有副手二名,稱禦史中丞。他們的職務是“掌持邦國刑憲典章,以肅正朝廷”(《舊唐書?職官誌》)。

唐太宗非常重視禦史台的作用,他要求三省和禦史台官員各盡其責,真正起到互相檢查的作用。為了充分發揮禦史台的監察職能,貞觀元年(公元627年)規定:凡是中書、門下及三品以上官吏入閣議事,都要有諫官隨同,有不當的隨時進諫。禦史台的地位由此提高,對於糾正官吏的違失起了一定作用。

禦史台所屬機構有三: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別由侍禦史、殿中侍禦史和監察禦史任職,合稱“三院禦史”。其中,侍禦史掌糾舉彈劾百僚(即按朝廷法規指控官員的不法行為)、推鞠獄訟(即對被告發官員進行審理)、知公廨雜事(即處理台內日常雜務);殿中侍禦史在朝廷的重大典禮活動中,負責糾察殿廷供奉儀式,包括典禮的服飾、祭祀和皇帝巡省的大駕鹵簿及一應文物的準備情況;監察禦史的主要任務是分察百僚,凡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諸事並加監察,兼管朝堂左右廂及百司綱目。

台院、殿院和察院,這三院監察官品階不同、職掌分明,構成了一個十分嚴密的監察係統,用來監視百官之作為,故而被稱為“人君耳目”。當時的禦史台雖然官職不高,但是權力不小,官員的賞罰升降都要通過他們的審核。

太宗覺得禦史台一個人的能力很有限,又特別設立了言諫製度,並設置了諫官組織。諫官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國家決定的政策、法令、製度和各級官員的行為決策,如認為不妥,有權向皇帝規諫。唐代曆代皇帝從長期的統治中總結經驗,認為這種規諫有助於皇權的行使和國家的統治,同時也是對官員的一種監督,因此設置專官執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