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在這幹嘛呢?”布力朗踹踹椅子,喝問著椅子上的人。
他注意這個家夥很久了,這幾天回家經過這個公園,總能看見這個怪人坐在公園內麵對公路的椅子上,一動不動。怪人頭發散亂,長長直拖到地上,一直低著頭,看不見臉,穿著一身破破爛爛,看不出款式的奇怪長袍。
怪人感覺到似乎有人叫他,抬起頭,看著布力朗,一臉迷茫。
正點!!!布力朗內心讚歎,沒想到怪人抬起頭來,麵貌這麼好看,典型的東方古典美人,兩片小紅唇不同於其他女人厚厚的性感性感香腸唇,那兩片唇彷佛一不小心會被人叼下來。要在平時,見著這樣的美女,布力朗就是傾家蕩產也要泡到手,可惜……
這個漂亮的怪人來曆不明,而且有喉結,年紀看起來也很小,未成年吧?
聽不懂英文?布力朗見漂亮怪人迷茫的樣子,看他一是一副東方麵孔,便換上不太純正的中文說話:“我問,你在這公園做什麼?我看你坐在這裏好久了,怎麼不回家?”口氣溫和,對於美人,布力朗一向不吝嗇於展示自己的溫柔。
“我不知道去哪……”怪人愣愣地回答,“一醒來……就在這裏了。”
“醒來就在這裏?”布力朗挑挑眉,感到有點不妙,“什麼意思,你不知道你家在哪裏嗎?”
怪人搖搖頭。
“呃……那你知道自己叫什麼嗎?”
“常樂!”這個問題怪人回答地很快。
“爸爸媽媽的名字呢?”
常樂搖搖頭。
“知道自己幾歲了嗎?”
幾歲了?常樂偏頭想著,死的時候自己好像是十五歲,然後莫名其妙地活了過來,活了……活了……
嗯,之後又活了多久呢?
布力朗看著常樂在那掰著手指頭一臉認真地思考,不禁感到頭一陣陣地抽痛,難得的假期泡湯了。
“跟我來吧。”布力朗歎著氣說,到這份上,也隻有送局裏了。
紐約市警局。
“喲嗬!布力朗,在這美好的假期放著迷人的小妞不去泡,跑來這裏做什麼?”胖胖的門衛佛克扯開大嗓門嚷嚷,“喲!已經泡上了一個?怎麼髒兮兮的?”
佛克的大嗓門引來眾多警察圍觀,惹得布力朗直翻白眼。
“泡上個鬼,泡湯還差不多。這是我剛在公園撿到的,隻知道自己的名字,其他什麼都不知道。格爾,交給你了。”說完,坐到一邊的椅子上,吊兒郎當翹起二郎腿,“他聽不懂英文,問話用中文。”
“失憶?”格爾拿出紙筆,問常樂,“姓名?年齡?家住哪裏?”
“我叫常樂,年齡、年齡……”常樂又開始掰手指數數。
“自己幾歲都不知道?就知道名字?”格爾擰緊濃眉,“那你知不知道自己是男的還是女的?”
“常樂沒有大胸胸,常樂是男生!”常樂拔高聲音。
“噗嗤——”這堆警察中唯一的女性絲絡忍不住噴小出聲,“拜托,不要問這麼弱智的問題好不好。”
格爾尷尬地抓抓腦袋,忽然猛地一拍桌子,大喝:“臭小子,不要在這裏裝傻!說!你到底哪裏來的!”兩撇濃眉豎起,眼一瞪,整個人跟個鍾馗似的。
常樂被嚇了一大跳,不知所措地瞪大眼,慢慢地,眼淚聚集,越聚越多,淚水在眼眶內蕩啊蕩的,像馬上就要掉下來。
“這麼凶做什麼。”布力朗責備。格爾長得五大三粗也就罷了,對柔弱的美人還這麼凶巴巴的,難怪找不到女朋友。
“你個粗人,閃一邊去!”警界之花絲絡一腳將格爾踹下椅子,自己坐上去,擺出一臉和藹可親,“小弟弟不用怕,凶凶的壞大叔被姐姐趕跑了,來現在跟姐姐說,你怎麼會一直呆在那個公園?記不記得是怎麼到那裏的?”
常樂低頭認真回想,怎麼到那裏的他也很莫名其妙也,當時他正在被兩個道士追趕,自己一直跑一直跑,突然跌倒昏了過去……
“有兩個人在追我。”
“兩個人?男的女的?你認不認識?體貌特征如何?”絲絡一邊問,一邊認真地記著筆錄。
“嗯……我不認識的兩個大叔,一個下半邊臉都是胡子,一個沒有胡子,長胡子的那個比較高壯,沒有胡子的那個很瘦。”常樂努力想著,“兩個大叔都紮著長長的辮子。”
“紮辮子的大叔?”布力朗捏著下巴想象,不禁感歎,“這年頭,大叔也趕時髦啊。”
“知道他們為什麼追你嗎?”絲絡繼續問。
“不知道。”常樂癟癟嘴,“他們一邊追,一邊罵我妖孽。”
“妖孽?”布力朗仔細打量常樂,然後讚同地點點頭。
這小孩,現在小小的髒兮兮的看不出來,要是再長大點、清晰一下好好打扮打扮、再學幾招媚人的招數,整就一顛倒眾生的妖孽了。
“他們追你,然後呢?”
“我跌倒了,昏過去,醒過來就在那裏了。”那個叫‘公園’的地方,“我醒過來不知道去哪裏,就一直坐在一邊的椅子上,然後布力朗哥哥過來跟我說了幾句話,帶我到這兒來了。”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布力朗挑眉問。
“剛剛進來這裏那位叔叔有叫你呀。”常樂指著正在啃著甜甜圈的胖佛克說。
布力朗聳聳肩。
佛克遭受眾人注目禮,停下吃甜甜圈的嘴,嗬嗬傻笑一聲,轉過身去,繼續為增加體重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