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關於《地久天長》的寫作(1 / 2)

這部小說終於能和讀者見麵了,內心的感慨何止萬千。

它初寫的時間是20世紀80年代初,題名《吉他王》,距現在已將近三十年了。那時我在當編輯,不用坐班,除了上班發稿以外,有一段時間,我大多埋在一間小屋裏,曆經8個月。寫完以後,小說輾轉到了一家出版社。編輯看完稿子,來北京和我見了一麵,並提出了開頭部分的修改意見。隻是不大的技術性改動,很快就完成了。稿子寄回去不久,編輯來電話說,稿子已經通過三審,除了出書外,還準備發在這家出版社編的大型文學刊物上。但後來又發生了變化,說刊物上就不發了,隻出書。那也好。這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能順利出版,我已經很高興、很滿足了。

可是出版的事情從此沒了消息。打電話一問,得知出版社的書已經全部停印。原因是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名家書稿已經印出30萬冊,但卻因為事故而停發。30萬冊書砸在手裏,資金周轉出了問題。等等吧,這自然是編輯給我的說法,時運不濟,也隻能等等了。這一等就是泥牛入海沒了消息。幾年以後,再次問起,編輯支支吾吾說,這樣吧,給你個書號,你自己找出版商出吧。已經拖了這麼長時間,我說什麼呢?隻好答應。後來,編輯給我寄了一個給書號的書麵“協議”。我要求編輯將書稿還給我,編輯又支吾了,最後才說書稿在下印廠以後丟失了。哎喲媽呀,你怎麼不早說呀!幸虧我還保留著一個淩亂的初寫稿。那時還沒有電腦,寄給出版社的稿子是我托妻妹手抄的。20萬字左右,隻抄得妻妹手疼。

通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一位出版商。由於是不花錢給書號,而且那時候長篇小說還不算很多,還有些市場,出版商當即答應,不久跟我一道到那家出版社所在的城市拿書號。到了出版社,編輯不在,怪我心急,竟然直接去找管理書號的一位副總編。副總編不多問,一提書號就發火。大概他認為我是個體出版商,粗暴地命令我馬上走人。我也急了,吵了起來。一些人紛紛從編輯室跑了出來,其中有兩位編輯認識我,忙把我勸到一間屋子。我把原由講了一遍,說要到出版局去告狀。認識我的人忙說,這可不要,你一告那責任編輯就麻煩了。想想也是,人家編輯也不容易,能發我稿子就有知遇之恩,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再說丟稿子的事情也怨不得他。那就算了,自認時運不濟吧。

回來後,也就平靜下來了,但再寫其他長篇的計劃也就擱淺了——已經沒了心情。此後又忙於多次“跳槽”——有人說我“能哏兒”,其實是“失敗”,是“生存危機”。在此期間,心緒難以平靜,多寫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後來興趣又轉移了,埋頭傳統文化,寫了幾本有關傳統文化的書。

一晃就是二十多年,和女兒講起《吉他王》的故事,已經發表過一些散文、小說作品和寫過幾部電視劇劇本的她感覺核心故事有意思,也有價值,建議我把它重拾起來。於是找出淩亂的初稿,用電腦打了出來。女兒隻粗粗一看,就連連搖頭,說不行不行,寫得太糙。見我有些失望,她又說,好作品都是改出來的,你不是說過海明威對他的《永別了,武器》修改了三十多遍嗎?他把他的《老人與海》讀了二百多遍才付印。冷靜下來,我再細讀書稿時,發現了許多毛病。二十多年前所寫的東西,還有不少顯得幼稚之處。

女兒是我改稿的第一讀者,但她總是不滿意,一直改到第五稿,她才說好多了。不過她說還有修改的餘地,特別是在細節方麵。她最不滿意書中的女性,她認為我不太了解女性。我真的不甚了解,也是沒法子的事情。

言歸正傳。我寫這一作品的衝動,並非立誌寫出什麼佳作名篇,而是想把我所經曆的社會曆史和當年發生的故事和人的生活狀態寫出來。近二三十年中,寫知青下鄉插隊或北大荒兵團生活的小說已有很多,還有一些小說是寫“文革”中北京“軍隊大院”或“部委大院”年輕人生活的,但卻很少見反映“文革”中北京南城普通市民階層——青年工人、待業青年生活狀態的作品。我想,如果將來的民俗學者或社會學學者在尋找那個時代的社會曆史資料和普通人生活資料時,能夠得到一些有價值的信息,也就滿足了。把“我們——普通百姓,曾經那樣生活過”或者“我們曾經那樣活著”寫出來,就是我當年的心思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