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鬥爭——(3)(1 / 3)

首先,對密室房門鑰匙的處理。通常的情況是,隻有一把鑰匙能打開“密室”,但這把鑰匙要麼被放在密室中,要麼就是看起來罪犯沒有機會拿到。針對這種情況又能夠衍生出新的情節,比如,將鑰匙掉包,作案之後再把鑰匙調回來;在門鎖上下工夫,把鑰匙放在密室之中,想辦法讓門在裏麵上鎖;在外麵用鑰匙把門鎖好之後,再想辦法把鑰匙放回密室;利用空間幾何取下表麵上被套在鐵環上的鑰匙等。

其次,利用人的心理作用營造出一種密室效果。通常這種密室並不是真正的密室,隻是利用人的恐懼心理,再加上凶手的大膽和手腳利落,進而完成作案。比如,在眾人闖入密室亂作一團時,把鑰匙扔在現場;或是在作案之後仍潛伏在密室,直到許多人進入現場之後,趁亂悄悄出去等。

二、不在場證明

不在場證明,指實施犯罪時,有人證明嫌疑人不在案發現場。但是,證人極有可能是出於某種原因為掩蓋事實真相而作偽證,因此很多推理小說家針對證人與凶手是同謀這一環節進行巧妙構思,成功吸引讀者注意力。

而且,證人也很有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產生錯覺。比如,證人也很看到的鍾表上的時間可能被動過手腳,凶手將犯罪時間提前或者推遲,或是證人自己記錯了時間地點,這樣都能為凶手提供不在場證明。

簡單說來,不在場證明應該叫做“不在案發現場型”。罪犯稱自己當時不在現場,但實際上,這純粹是謊言。因此,在這種場合下,作者設置精彩的情節內容和推理思路推翻罪犯的狡辯。

三、敘述性詭計

所謂敘述性詭計,是作者利用文章結構或文字技巧,刻意對讀者隱瞞某些事實或對讀者進行誤導,直到最後才揭露出真相,讓讀者體驗難以形容的驚愕感。而那些被隱瞞的真相並不一定是凶手的名字和行凶的動機,也有可能是凶手的真正性別或者被害者的真正職業等,比較常見的故事是以殺人事件為主題。

敘述性詭計,概括而言,可以說是玩弄文字以欺騙讀者。通常采用的方法是人稱、視角和時態、地點的任意轉換,以達到模糊效果。換言之,敘述性詭計是作者利用讀者先入為主的觀念,使讀者“相信”某件事情或某種狀況,最後設置使讀者大吃一驚的結果。例如:寫一個夢境中的故事,卻不交代這是書中某個人物做的夢,讓讀者錯誤地認為這個夢中的故事是小說主人公確實經曆過的,從而達到夢境與現實的混淆。

此外,在敘述性詭計中作者有可能在一部小說中第一、第三人稱隨意轉換,並在轉換中偷換概念,造成讀者對事件認識的混淆。或者作者把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發生的毫無關聯的若幹事件,扯在一起混寫成一件事,而又不加說明,造成人的理解誤區;還有的作者不交代敘述對象,例如寫一個女人的事,卻隻說她是某某“人”,而不說明其性別,利用人們習慣說“人”就是指男人,使讀者誤認為寫作的對象是男人。

四、童謠殺人案

童謠殺人案是“比擬殺人”的一種特例,即按照某個童謠、詩歌或歌曲裏每一個句子的意思,相應地找到符合句子意思的對應者,一個一個按句子順序進行殺害。它是以童謠作為比擬對象的比擬殺人作案模式,這種故事因廣泛被采用而單獨列出。這類作品因具有奇特浪漫的幻想性和不可思議的特點,而深受讀者歡迎。

五、暴風雪山莊

暴風雪山莊就像是一個密閉空間,由於人為或自然作用等原因使人們與外界隔離,發生凶案後現代刑偵技術無法介入,像偏僻的山莊或者孤島都算是暴風雪山莊。在這類故事中,凶手的意外情況可能是:凶手與暴風雪山莊分隔兩地,模仿殺人,甚至偵探自己就是凶手。另一方麵,在暴風雪山莊,警察不能立即介入,而凶手自己也逃不出去,當警察前來搜索時,凶手也成為嫌疑人之一。

由於作者的刻意模仿或者不得已而為之,暴風雪山莊還常常與殺人童謠連在一起,使得案情更加離奇複雜。

推理小說家們就是通過這樣一些基本題材,用妙筆輾轉於種種可能與不可能之間,破解各種撲朔迷離的假象,把看似異想天開的詭計表現得淋漓盡致,又在故事的峰回路轉中觸摸案情的謎底,引人入勝。

日本推理文學年譜(1862~2005)

年份 事件

1862 被稱為日本推理小說鼻祖的黑岩淚香出生

1872 推理小說家、評劇家岡本綺堂出生

1882 黑岩淚香任職《同盟改進新聞》主筆

1886 黑岩淚香轉任《繪入新聞》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