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一樣的葡萄 第二十章 趕情
群是朱家灣唯一的光棍漢。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見酒必喝,一喝必醉。別看他孤零零的一人,可他並不孤單。灣子裏誰家有個紅白喜事,都忘不了請他去做客,當然他不會兩隻肩膀抬隻嘴,去白吃白喝,他每次都要行禮錢,也就是趕情,朱家灣人對行禮的說法。
群住著上個世紀60年代初的草房,和其他家的紅磚瓦房形成鮮明的對比。群家裏雖然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但群趕情很夠味,哪怕家裏米缸清了底,餓得兩眼發黑,衣服捉襟見肘,腳指頭戳在鞋外麵,可掏錢,那是從不吝嗇的。
群趕情總是向上看齊。以前趕情有十元五元的,他總是掏十元。後來趕情漲到五十元二十元,他總是掏五十元。再後來,趕情漲到一百元五十元,他總是掏一百元。以前趕個小情,他偶爾打著手,還能向四鄰八舍借到錢。後來再後來,大夥兒都不借他錢了,因為他光棍一條,身體病懨懨的,喝酒常是醉成一攤爛泥,一旦他兩腿一蹬,誰替他還債?
群很苦惱。他不想讓別人瞧不起自己。
活人就要活得像個樣,活人總不能讓尿淹死,他想到了山上的鬆樹。夜闌人靜時,他提著鋸悄悄地出了門,深一腳淺一腳地來到臥雲寨上,將白天踩好點的鬆樹伐倒,連夜扛到幾十裏外的棗陽店去賣。人是累點,但累得值得。他又有本錢和大夥兒一塊喝酒了,又可以醉成一攤爛泥了。醉了好啊,醉了,想什麼來什麼,那才叫賽過活神仙呢。醒酒後的群說。
幹啥行當有啥行當的規矩,偷樹也講究個日月星辰。月亮太明,怕人認出來,丟人現眼;月亮沒影,行走不方便,弄不好米沒啄著,還要折斷一條腿;月亮朦朦朧朧,又能辨路又能辨樹,最為合適。山裏長大的群大部分時候偷樹來得比較順手,可有一次疏漏,招來了大禍。一天晌午,喝完灣子北頭林二家孫子的滿月酒,灣子南頭的陳後又請他第二天喝他爸爸的六十歲的祝壽酒。本來頭天晌午酒就喝多了,半夜裏醒來迷迷瞪瞪的,尿顫一激靈,他猛然想到第二天還要趕情,便晃晃蕩蕩地上了山。沒想到樹鋸到一大半的時候,酒勁又上來了,他不知不覺歪在樹旁扯起了呼嚕。可誰知一陣溜溝風像潑婦似的忽然襲來,伐到一大半的鬆樹嘩啦倒了下來,不偏不倚恰好砸到群的腿上,差點把群送上了西天。治療了半年,康複後的群走路便一顛一顛的,腿不帶勁了,他不得不從此放棄偷樹的念頭。
沒有錢趕情,他隻好困在屋裏聽別人劃拳吆喝。不是別人不請他,而是他空手兩吊子不好意思去。
他心裏憋悶,又向別人講不出口。他無可奈何地窩在屋簷下丟盹。
哞——,一聲老牛的長叫把他從混沌中喚了起來。他髒兮兮的手一拍膝蓋,言道:酒錢來啦!
當晚,他到榨屋灣牽了一頭草牛,連夜趕到石佛寺賣了。有了錢,他又像以前一樣坐在酒席上,人模人樣地大口喝酒。錢完了,再到另一個灣子牽牛賣,隻要有人請,有酒喝就沒白活。
常言說:山路走多了,早晚要碰到山貓子(老虎)。一點不假,時間不長,群就被人贓俱全地當場抓獲,皮肉受苦不說,還在高牆內蹲了一年多,名聲也臭了。
一年後,胡子拉碴的群跛回朱家灣,人們並沒有因為他坐過牢而嫌棄他。誰家有個紅白喜事,照樣一如既往地請他喝酒。他分文沒有,又不能拿臉皮蹭飯,誰請他,他總是想辦法躲避,但老是躲避也不是辦法。
群沮喪透頂,瘦弱的身體隻有靠拄著棍子才能支撐起來。
又一家的兒子結婚,婚宴喜慶熱鬧,新郎敬完酒陡然想起群,怪了,群昨天說了,今天一定來,咋失信了呢?新郎便去喊叫。敲了半天門沒聽見響動,兒子便卸了門板。哎呀媽耶,群已在屋梁上吊死了,兩隻耳朵也被老鼠咬掉了。
大夥兒清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他家隻有一個空米缸、一口掉了邊的鏽鐵鍋、一隻裂了縫的老粗碗。
大夥兒對他的死很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