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鬧市街頭的槍聲(2)(2 / 2)

2012年初,他著力打造了內蒙古警隊快速反應能力,規定報警電話等待時間最長不能超過30秒,出警時限則是“城區5分鍾、城郊10分鍾、農村牧區盡快到達”……這一係列重要舉措,都成為了趙黎平晉級的資本。

就是這樣一位嚴謹負責、能力超群的好領導、好幹部,最終卻成了一個殺人嫌疑犯,這讓內蒙古公安廳很多同事都覺得難以置信。

“特別奇怪,殺人這事不像是他能幹的,那都是沒文化、不懂法律的人幹的啊。”

“不應該啊,老趙犯這種低級致命的錯誤,實在是太不應該了”,這是事發後,不少熟悉趙黎平的人發出的感慨。

在他們看來,持槍殺人並拋屍荒野的做法實在不像工作了30多年的老警察能幹出來的,也和他們平時所認識的這位公安廳長的所作所為大相徑庭。

實際上,除了“有才”和“霸氣”,趙黎平也是一個典型的“兩麵人”,他的身上藏了太多不為人知的一麵…

權力這個大染缸太容易讓人迷失了。手上有了權力,找趙黎平辦事的人就越來越多了。

起初他都是給予了婉言拒絕,不想利用職權為他人辦私事,但他的拒絕在別人看來那就是“錢不到位”。

這如同釣魚一樣,坑裏隻要有魚,你拿著魚竿,綁好了魚鉤卻釣不上來,無非是你的餌不夠香、料不夠足。

隨著後來找他辦事的人把資金擺放的越來越到位,他那顆正直的心也開始有些搖擺不定了。

開了能辦事的先例之後,他的朋友圈越來越大,趙黎平晚上的應酬也越來越多。

男人喜歡什麼?無非就是金錢和女人,那些求他辦事的人太懂得如何去滿足趙黎平的欲望了。

像他這樣的身份一般出入的都是高檔場所。偶然的一次,一個委托人想盡辦法,想請趙黎平去“嚐嚐鮮”,將他帶到了一個偏僻的小夜總會裏。

在那裏,趙黎平認識了當時隻有13歲的李雪豔。

那時候的李雪豔還沒有名字,在家裏她排行老三,上麵有兩個哥哥,大家都叫她“三妞”。

趙黎平和她邊喝邊聊,逐漸的了解到,這個三妞家住在一個偏遠的小山村,家裏窮的叮當響,父母也都沒有什麼文化。

因為是一個女兒,在農村是很不得家裏人喜歡的,所以一直以來連個正經的名字都沒有給她取過,她就一直被叫做李三妞。

貧困的家裏也沒有條件讓她無休止的讀書,小學剛念完,她就出來上班了。

“一個女娃,出門能認識男女廁所,能坐公交車出遠門就行了”,當時的村裏人很多就是這個認知。

趙黎平很可憐三妞的身世。

或許當時是美酒喝的有些高了,又或許是出於好心,他真的想要幫助這個可憐的姑娘,趙黎平當時就給三妞取了個好聽的名字,叫李雪豔。

當時他還摟著她的肩膀向她保證,以後她的生活都由自己來照顧。

天上真的會掉下來餡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