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集 看到橋上吉普車
胡華捂著鼻子走到近前,他查看了屍體後,認真地點了點頭。
到此終於弄清楚了,死者就是縣林委的副書記邱梅英。
那麼凶手是誰?可邱梅英為什麼被殺?作案的第一現場在哪兒?
回到縣城,偵查員先是走訪了邱梅英曾經工作過的縣工會、縣婦聯、縣林委的有關人員,想通過談話從中得到一些破案信息。
可大家都說,邱梅英辦事潑辣,工作負責,為人熱情,人緣較好,沒聽說有什麼恩恩怨怨的事,怎麼會惹上殺身之禍呢?。
邱梅英果真是這樣,還是她平時偽裝的完美,沒有被大家發覺?亦或是人們不願意說出死者的不是?
辦案人員此時也是一頭霧水。
到邱梅英的住處清查辦案,就等於到縣委副書記黃經福的家清查,他在上杭縣可是四人之下,幾十萬人之上。
縣裏開大會排列座位時,他僅僅排在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的後麵。一旦他沒有涉案,這傳出去可能會有不良的影響。
公安部門沒有輕舉妄動,他們向縣委丁書記詳細彙報了這起人命案,提出了他們的想法。
丁書記聽了彙報不容置疑地說:“涉及到人命關天,不管是誰,都應該支持政法機關辦案,這個我給你們做主!”
2月7日,他們踏著夜色兵分二路出發。
一路直奔縣林委邱梅英的辦公室,一路則敲開了縣委副書記黃經福的家門。
在黃經福家小樓的一樓,有邱梅英的一間臥室。辦案人員認真端詳著室內的擺設,靠牆東側一張古式雙人床上卷起了睡毯,壓著疊得整整齊齊的被子。
靠牆左側和窗台下擺著衣櫃、書櫥和寫字桌,看上去一切都似是原封未動。
辦案人員神情專注地查看寫字桌抽屜裏的每一件物品,搜查著衣櫃裏的每一件衣物。
在捏撚抖落一件質地華貴、款式新穎的雙層秋衣時,那衣服袖子裏竟然發出異樣的聲響。
“不對勁”,幾個人互相對視一眼。他們細心的拆開縫線處,看到裏麵藏著兩張紙條。
一張紙條上寫著:
我的話
邱梅英也是我的妻子,她同樣享有妻子的權利,我的房子、財產她同樣具有所有權、居住權和使用權,任何人不得幹涉和驅趕。她死後可以和我同穴安葬。
黃經福
1992年10月28日
另一張紙條寫著“甘蘭協議”,主要內容有:
“甘每星期兩個整夜、三個中午交給蘭安排;甘50以後再加一個整夜交給蘭安排;甘幫助蘭買或建一間房;蘭有病時甘應日夜照顧;甘有病時,應允許蘭日夜照顧……”
署名是“甘、蘭”,落款時間為1990年6月20日。
顯然,甘是誰?蘭又是誰?
經刑偵技術部門文字鑒定,甘就是黃經福、蘭就是邱梅英。
一切證據表明,兩個人私下裏的關係,絕對不是房東和租戶那麼簡單。
在縣林委邱梅英的辦公室抽屜裏,另一路辦案人員在一本書的夾頁裏發現了一張紙條,上麵寫著:
遺 囑